一、市場的概念
市場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隨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而發展的。相應的,“市場”這一概念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場合具有不同的內涵。最早的市場概念是指商品交換的場所,即具備買賣雙方進行商品交換活動所需條件的地點,是從有形的“物”的角度描述市場的,這種說法至今在某些場合仍在使用,如超級市場等。隨著經濟的發展,交換活動日益滲透於整個現代經濟,成為聯係現代經濟體係的紐帶,市場的概念也就有了新的形式和內涵。在現代,廣義的市場概念是指以交換過程為紐帶的現代經濟體係中的各種經濟關係的總和。美國市場學家菲利普·科特勒在《營銷管理》一書中將“市場”定義為:“一個市場是由那些具有特定的需要或欲望,而且願意並能夠通過交換來滿足這種需要或欲望的全部潛在顧客所組成。”從這一定義可以看出,市場營銷學中關於市場的一般概念是建立在“消費主體”即“人”的基礎上的。換言之,市場就是在一定時間、一定地點的條件下,對某種產品或勞務具有潛在購買欲望和購買力的消費主體的集合。
從市場營銷學關於市場的一般概念不難看出,市場是由消費主體、購買力和購買欲望三個主要因素構成的,其關係可用公式簡單表示為:
市場=消費主體×購買力×購買欲望
消費主體是購買商品、服務的消費者和各類社會組織的總和,這些社會組織包括各類工商企業、政府機構和其他非營利機構。購買力就是消費主體支付貨幣購買商品或勞務的能力。購買欲望是指消費主體購買商品的動機、願望或要求,是消費主體把潛在購買力變為現實購買力的重要條件,是構成市場的基本要素。
構成市場的三個要素是密切相關、缺一不可的。消費主體因素是前提,沒有消費主體就沒有市場。當然還要看消費主體的收入狀況,隻有人口多而居民收入又高的國家或地區,才可能擁有一個真正大的和有潛力的消費者市場。有了消費主體及其收入,還必須使商品和服務能符合消費主體的要求,能夠引起消費主體的購買欲望。而激發消費主體的購買欲望,並為消費主體順利實施購買行為創造必要的條件,往往離不開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所製定和實施的市場營銷策略。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的市場營銷能力甚至也可以被看作是市場的一個要素。隻有同時具備了消費主體、購買力、購買欲望以及企業的市場營銷能力這幾個因素,才能保證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具有一個現實的市場。
二、市場營銷的定義
關於市場營銷的第一版官方定義是在1935年由美國市場營銷協會(AMA)的前身—美國營銷教師協會所采用的,1948年被美國市場營銷協會正式采用。1960年,美國市場營銷協會對這一定義進行了重新審視,但並未做任何修改。就這樣,關於市場營銷的最初定義一直沿用了50年,直到1985年才進行重新修訂。此次修訂後的定義將市場營銷表述為:市場營銷是計劃和執行關於商品、服務和創意的觀念、定價、促銷和分銷,以創造符合個人和組織目標交換的一種過程。這個定義一直被沿用到2004年夏季。2004年8月,於美國市場營銷協會波士頓夏季營銷學者研討會上,在整合了來自全球的理論界和實業界眾多市場營銷者貢獻的基礎之上,關於市場營銷的新定義出台,並以此更新了近20年來對市場營銷的官方定義。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郭國慶教授建議將其完整地表述為:市場營銷既是一種組織職能,也是為了組織自身及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而創造、傳播、傳遞客戶價值,管理客戶關係的一係列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