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這兩天工作簡單但卻閃亮地彙報了一下。老總看過稿子後給我打來電話,“行啊小子,整得不錯,好好休息吧,這次一定好好獎勵你!”頓時咽下一顆定心丸。好幾天沒睡覺了,我關掉手機,拔下電話,在沙發上躺下。至於事故善後的事,暫時讓李成監視吧。一閉上眼睛,又想起在林蘭家的一幕幕,怎麼也睡不著,有一些像壓縮氣體的東西囤積在胸中,想找個地方把它放出來,就起身到樓下走走。
一個妖冶的女子衝我走來,說:“帥哥,去我那兒坐坐?不貴的,包你滿意。”我說多少錢?她說:“打炮100,通宵200。”我說:“500塊玩一次,但要包我滿意。”她說:“行,你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我努力把身下這個女人想像成林蘭。從她身上下來,她已經虛脫了,說:“實在受不了,搞了前邊搞後邊,搞了上邊搞下邊,又抓又扭的,身上被你搞得沒塊好地方了。”我心裏說:500塊那麼好掙麼。想象著她在我身下求饒的情景,心裏感覺輕鬆了好多。
後來有一次和張胖子、王萊吃飯時,張胖子說:“早知這樣,你還不如把500塊錢給我,來搞我得了。”我說:“你皮太厚,弄不動。”王萊問:“嫖有嫖規,賭有賭矩,你哪根神經受了刺激,把小姐往死裏幹,一點也不講究職業道德。”我長歎了一口氣說:“我被林蘭那小娘們蹂躪得欲哭無淚啊!”他倆瞪大了眼睛,齊聲問我:“怎麼蹂躪你了?我們想讓她蹂躪也沒機會。”我說:“她強奸我呢,全是她在我身上。”張胖子說:“多好啊!我就喜歡這樣,我在上麵要累死的。”我說:“她讓我像狗一樣跪在也麵前,用嘴給她做。”他們倆哈哈大笑起來。張胖子說:“服務員!給我們分餐!我再也不和他吃一個盤子裏的菜了!”我說:“到最後,她戴上假……”我用手比劃了一下,“從我後麵進去,到現在我後麵還火辣辣地疼。”他們再次哈哈大笑。王萊說:“求求你了,別說了,今天不用你買單了!”
忘記什麼時間又回到站裏睡下了。醒來時,也不知道是日上三竿還是日落西山了,我懶洋洋地打開手機,電話鈴就急促地響起來:“姓吳的,你死哪兒去了!我這邊還關著人呢!時間都過去一整天了!”
我這才想起張胖子那兒還關著一個人,我說:“那有什麼了不起的,放了吧。”
張胖子在電話裏哭爹喊娘:“放什麼放?現在放他,他也不走了,非要討個說法,唉呀我的媽,你說這可咋辦呢!”
我口氣還很硬:“他吃錯藥了?煙台是咱的地盤,還沒變天呢?在煙台地裏還反了他不成?”
盡管嘴上這麼硬,但我心裏還是敲開了鼓——程彪子這事鬧大了。
張胖子的派出所,對了,是公安分局,位於車水馬龍熙熙攘攘的鬧市區,因此胖子頗以此為豪,自我標榜生意興隆財源茂盛。小小一個所長也有肥差與瘦差之分,我曾認識一位山區鄉鎮的派出所長,一共管理了七八個人,其中有五個是協管員,不僅招待上級來客要去飯店賒帳,而且每月還要上交公安局一定數目的創收款。據說這位所長調走時,欠了飯店好幾屁股的債,幾個飯店老板聯合起來堵著門不讓他走。如果把張胖子放到這樣的山溝去當個所長,他應該是對他效果最好的減肥辦法,他也隻能把嘴用鞋帶紮起來,把舌頭從窗外伸出去喝西北風了。
大門兩邊寫著醒目的標語,一邊是:有險必救有警必出,另一邊是:有求必應有難必幫。有一次我到張胖子這裏來,一看到這標語就笑得喘不上氣來。張胖子問:“你他媽的笑啥呢。”我說:“我他媽的笑你的標語,不如改成有宴就赴有酒就喝有錢就拿有X就操得了。”張胖子哈哈大笑起來,說“你可淨想歪的,我們是人民警察,可是正兒八經的為人民服務呢。”我說:“呸,我還不知道你麼?別的警察是為人民服務,你是為自己謀福利,抓住小姐,就讓人家供出生意夥伴,不然就拿電棒作自慰器幫小姐自慰。”張胖子嘿嘿笑著不語。
剛走進大門,就聽見程彪子在大喊大叫:“憑什麼關我這麼長時間!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律還規定,任何公民,未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以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限製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叫你們領導出來!叫你們領導出來!!”
我詫異於程彪子有如此驚人的記憶力,而我,即使跟我上過床的人,我也往往記不住。記得有一次,一個網友約我去她家,在電話裏她說,很懷念我給她帶來的那種激情。按照她給我的地址,找到她,我卻有點懷疑了,認識她嗎?我怎麼會和這麼醜的一個人上床呢?
王萊曾說:“知道為什麼記憶力差了嗎?”
我問:“為什麼?”
他說:“依據弗羅依德的精神分析學說,你小子做過很多虧心事,這些虧心事像惡夢一樣纏繞著你,使你下意識地想忘記它。想想看,凡是我們要請你吃飯、泡妞之類的事,你什麼時間記憶力差了?凡是要你請我們的,你都健忘!”
我說:“心虧不要緊,腎虧可不行,我下定決心排除萬難天天堅持喝三鞭,為泡妞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我馬上躲到二層樓上的一個屋子裏,在那裏,可以清晰地看到程彪子的窘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