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我和梅的事情有一天被岩撞個正著,真的就吃不了兜著走。如果岩飯缽一樣的拳頭砸在我身上,那可不是鬧著玩的,我身上不是被他砸個洞,就是被他砸個包,都夠我受的。在我們的愛情之間,隻有岩和梅才是正派正道,而我和梅卻是旁門左道,隻好暗渡陳倉。當然,我不能從來沒有因為懼怕岩的強壯體魄和飯缽一樣大的拳頭而放棄梅。想著強壯的情敵岩,我甚至熱血沸騰,像一頭身強體壯的鬥牛一樣,渾身充滿鬥誌,內心沸騰著找岩決鬥的衝動。
我喜歡挑戰,我喜歡找強大的對手挑點,因為隻有敵人強大,自己才會強大。
在與岩圍繞著梅展開的明爭暗鬥上,我當然不能鬥勇,以硬碰硬,我還不至於傻得那麼可愛。鬥勇,我隻有輸的份兒。我要鬥智,要憑我的聰明的腦袋取得最後的勝利。我是不會也不想輸給岩的。所謂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岩要鬥過我,沒那麼容易。因為他要養家糊口,要下地幹活,而我卻成天無所事事,有的是時間和他玩貓捉老鼠的遊戲。我有的是小聰明,有的是智慧和他鬥,讓岩防不勝防。
岩曾讓他的小侄子,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在他下地幹活的時候守在雜貨店裏,監督我和梅,看見我們有什麼異常舉動立刻向他報告。結果當我每天都塞一把糖在小男孩口袋裏以後,小朋友背叛了他的親叔叔。他不僅在叔叔麵前,按照我和梅的教導告訴叔叔偵察的結果,而且成了我們的眼線,天天在村口給我們望風,在他叔叔突然殺回來的時候,飛跑過來給我們通風報信。
當岩下地揮汗如雨,心神不寧的時候,正是我和梅打得熱火朝天的時候。其實戀愛也很辛苦,比起岩在地裏幹活來,並不輕鬆多少,因為要防著岩。每次我和梅都成功地躲過了岩的突然襲擊,在岩從地裏回來前夕,我會躊躇滿誌,心滿意足,春光燦爛地溜走。
我和岩扮演著警察和小偷的角色,有時覺得自己很不光彩,畢竟在村子裏,大家都知道梅是岩的未過門的妻子,他們的關係已經鐵板釘釘。我隻是打打擦邊球,分得一杯湯喝,還要看岩的臉色行事。弄得我極不舒服,不過,值得安慰的是,岩是一個笨拙的警察,而我是一個聰明的小偷,我偷的是梅的心,心是最難偷的,偷心的賊才是高明的賊。偷心需要神不知鬼不覺的本領,岩要察覺我和梅的關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很明顯,梅也漸漸傾向我,向我靠攏了。
我知道在我和岩之間的爭鬥中,梅自己的態度才決定我們的輸贏結果。好幾次,岩從地裏突然回來,店子裏隻有我和梅在談笑風生。梅看到岩回來,顯得老大不高興,聲色俱厲地要岩走人。看著岩百口莫辨,對我氣鼓鼓,對梅唯唯諾諾的樣子,我很是幸災樂禍,心花怒放。
但愛情這東西,夜長夢多,最缺乏穩定性。所以,要先下手為強,過了這個村就沒那個店了,煮熟的鴨子都會飛呢。況且,我是個學生,還在讀書,還有漫長的求學之路要走。假期一結束,待我重返學校的時候,我就會明顯處於下風,岩就有可能反戈一擊,轉敗為勝。而對於梅,我發現自己的想法發生了九十度的大轉彎,我已經打心眼地愛上了梅,不像才到小村莊的時候想象的那樣,隻是找個女孩子玩一玩,發泄發泄,解決自己的性饑渴。我對梅,並不像當初設想的那樣,隨著假期的結束而結束這段臨時的感情。
我那大我幾歲,經驗豐富,有幾手泡妞絕活的哥哥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過我,征服女人先要征服肉體,隻有征服了肉體,才能實現心靈和感情的征服,才能讓女孩對你死心踏地。
我不能坐以待斃,我不能無限期的拖延下去,就像台灣問題一樣,要順應民意,而不能讓某一兩個政客操縱在手,把日月潭的清水攪渾濁,無限期地拖下去,以至越來越離心。我要先下手為強,我要先征服梅的肉體,讓梅對我忠貞不二,死心塌地,死而後己。
那個晚上,夜色顯得很晦暗,天上星星稀少,又沒有月亮。
夜色中的兩個人,隻有麵對麵看上一段時間,才能依稀分辨對方的容貌。這樣的夜色可以壯膽,可以避人耳目,是讓自己很多在光天化日之下無法實施的大膽行動付諸實踐的最佳時候。
我躲在村頭的那棵槐樹後麵,當梅從雜貨店裏返回家,經過槐樹下的時候,我突然跳了出來,截住了梅。
嚇了一大跳的梅剛想喊,卻被我眼明手快地捂住了嘴巴。
別怕,是我。
我沉悶地說。
要死啊,你,嚇我一大跳。
梅看清是我,向我揮起了拳頭,砸了下來。
我沒有躲避,讓梅含怒帶嗔的拳頭落在我的身上,發出輕輕的一聲響。
怎麼了,不躲?
梅嗔怪地說。
我喜歡你打我。我厚著臉皮說。打是親,罵是愛。
在說話的空隙,我趁機抓住了梅落在我身上的小手。
那手柔嫩而溫暖,沾著夏夜的濕氣。
我和梅站在夜色裏,濃密的槐樹蔭靜靜地覆蓋下來,把我和梅裹在槐蔭裏,仿佛被裹在被子裏一樣。夜被弄得更黑更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