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絮之“婆婆不是親媽”
婆婆不是親媽。親媽疼女兒那是天生的、發自肺腑的、不求回報的;婆婆疼兒媳婦,那是因為兒子的緣故,是帶著一份刻意的,她希望兒媳婦能夠對兒子好,或者怕兒子沒有麵子。所以,兒媳婦不要期待婆婆像親媽一樣關心你、愛護你,你對婆婆的期待不高,對於她的某些偏心的舉動就不會有落差。距離產生美,和婆婆保持一定的距離,利大於弊。
這是金燦燦結婚的第三個年頭。
結婚三年來,金燦燦從一個不諳世事、懵懂的小女孩演變成了妻子、兒媳婦。她在這過程中不斷地嚐試、不斷地適應,從一開始對新身份的不知所措,到後來和婆婆相處和睦,所有人都誇她賢惠、懂事,是個好媳婦。
金燦燦人如其名,典型的給點兒陽光就燦爛的小女人。即使朋友們都在她麵前抱怨,說他們結婚後第三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瑣碎日益累積起來,令他們的愛情有了裂縫,但是金燦燦覺得這婚後三年的風暴期與她無關,因為她和陸曉東不管是蜜月期,還是問題期,都和戀愛時沒有任何不同。
可婚姻生活終究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這不,最近我們的全民好媳婦金燦燦就遇到了婚後三年的“魔咒”。
故事要從金燦燦的婆婆胡香凝說起。
話說五十五歲的胡香凝女士,早幾年從W省建築公司退休後,和老伴一起被聘到W省的B市工作。所以,金燦燦自打和陸曉東結婚後,都沒有覺得這位婆婆有多麼難纏。B市離省城三百多公裏,胡香凝和老伴陸海平一個月回一次省城,每次來去匆匆,時間趕得不行,也就是吃個飯的工夫。
俗話說“一山容不得二虎”,婆媳之間之所以有矛盾,主要是因為這兩人在同一屋簷下。你想啊,兩個原本誰都不認識誰的陌生女人,因為一個男人變成了親人,各種不習慣和各種看不上眼是必然的,再將這樣的兩人放到同一屋簷下,矛盾自然就多了。
所以,試婚的時候,金燦燦就跟陸曉東攤牌,將來打死也不和公婆住在一套房子裏。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小偷”“強盜”,包括父母。但凡外人介入到了夫妻的視力範圍之內,必定會引起矛盾。這邊陸曉東還來不及保證,那邊胡香凝倒主動提出,堅決不跟兒子兒媳住一起。這一表態,讓金燦燦對婆婆的“喜歡”直接升級為“很喜歡”,一口一個媽,比叫自己的親媽還要甜。
但是,自從胡香凝女士回到省城正式享受退休後的生活開始,這婆婆和親媽之間的區別,金燦燦就徹底體會到了。
事情要從那天說起,胡香凝突然心血來潮地約往日的老姐妹出來逛街,順便敘敘舊。誰知,一連打了好幾個電話,對方要麼在家裏帶孫子沒有時間,要麼就是去了外地帶外孫女。胡香凝頓時就受了刺激。於是,周末一大早她就給兒子兒媳婦打電話,恨不得他們立馬就能給自己整個孫子來帶帶。
接電話的是陸曉東。一聽是胡香凝的聲音,他就氣不打一處來,“媽,大早上的,您還讓不讓我睡個安穩覺啊!”
“睡睡睡,臭小子,這都十點半了,我和你爸都繞著東湖跑一圈回來了。燦燦呢?我跟你們說啊,中午你倆回家吃飯,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們商量。就這樣,我掛了!”
不等陸曉東應話,胡香凝就把電話掛了。回過頭,她神秘兮兮地對老伴陸海平說:“老頭子,我這招叫先下手為強,不給他們反抗的機會,你就學著點兒吧!”
陸海平搖了搖頭,對於胡香凝這說風就是雨的毛病,他從不發表意見。當然,這個家也不需要他拿主意。胡香凝在單位是後勤主任,回到家繼續發揮後勤主任的職責,他倒也落得清閑。
倒是在孩子的問題上,陸海平和胡香凝的想法不同,他認為兒孫自有兒孫福。當然,他的觀點被胡香凝反駁了回來,用胡香凝這幾天受刺激之後的話來說,就是“等他們玩夠了再生孩子,隻怕我們老兩口兒的骨頭都能打鼓了,所以,我們得給他們施加點兒小壓力”。
陸曉東對著電話愣了一會兒神,正準備鑽進被窩睡個回籠覺,就見金燦燦從床上坐了起來,一邊打哈欠一邊問:“媽的電話,她老人家有啥指示?”
“沒啥指示。讓咱倆中午去吃飯,還說有重要的事情跟我們商量。神神秘秘的,不知道搞什麼鬼。”
“好哇,我最喜歡吃我媽做的飯了!老公,趕緊起床,我們這就出發。”一聽要去婆婆家吃飯,金燦燦立馬從床上跳了起來,一副餓死鬼投胎的樣子。
陸曉東一臉鄙視地翻了一個白眼,“你媽在樓下,那是我媽!”
陸曉東說的樓下,是這套房子的一樓。這套上下加起來八十多平方米的複式樓,是金燦燦和陸曉東結婚時,兩邊父母送給他們的新婚禮物。房子地段好,又是萬科的精裝房,所以買的時候單價比較高。當時兩邊老人都不願意他們剛結婚就過還房貸的日子,便選擇了一次性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