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婆婆不是親媽(1)(2 / 3)

雖說沒有房貸壓力,但這套不大不小的房子,還是花了丈母娘林鳳嬌舊房子的拆遷款,以及雙方家長多年來存下的老本。所以,陸曉東和金燦燦結婚後,林鳳嬌就順理成章地搬過來和他們一起住。

陸曉東覺得,自打林鳳嬌和他們住一起後,他就成了名副其實的上門女婿,房子的戶主雖然是他和金燦燦,但在這套房子裏,林鳳嬌說了算。

林鳳嬌是典型的W省女人,刀子嘴豆腐心,溫柔不足,潑辣有餘。明明是關心人的話,從她嘴裏說出來,聽著總教人不舒坦。打個比方說,陸曉東是做動漫設計的,晚上加班畫圖到淩晨一兩點是常事。這要叫林鳳嬌見了,肯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樓下來個河東獅吼。如果陸曉東下次再犯,林鳳嬌就不客氣了,她會直接關了家裏的電源總開關。這樣的事發生了好幾次,陸曉東氣得半死,又不敢說什麼——誰讓這房子林鳳嬌出了三分之二的錢呢!

如果說這段婚姻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那就是當初悔不該借了丈母娘林鳳嬌那四十萬。

四十萬,對三年前的陸曉東和金燦燦來說,真是一個天文數字。三年之後,陸曉東後悔了,比起自由和二人世界,這四十萬不值一提。可現在他也不能把林鳳嬌從房子裏趕出去。平心而論,林鳳嬌沒有什麼壞心眼,年輕的時候也受過苦,被男人拋棄過,也就是金燦燦的老爸,早年為了小三拋棄了她們母女。

所以,林鳳嬌把女兒和錢看得特別重。結婚前,陸曉東算是領教到林鳳嬌的厲害了。那個時候,他和金燦燦談個戀愛就像進行地下工作似的。兩人約會,晚上九點一過,林鳳嬌的電話就打了過來。後來還是金燦燦機靈,騙她媽說要和陸曉東結婚,林鳳嬌這才放鬆對他倆的監視。

當然結婚是假,逃離林鳳嬌的“魔掌”才是真。

金燦燦花了五十塊錢,在天橋上辦了一張假結婚證,就從家裏搬了出來,和陸曉東租了一間六十平米的兩室一廳,過起了同居生活。

兩人“非法同居”這事,被金燦燦的兩個好友江一朵和杜娟嘲笑了好長時間。用江一朵的話說,“這結婚和試婚不都一樣嗎?反正是和陸曉東住在一起了,有什麼區別?”

金燦燦得意地說:“你們懂什麼?我這叫與時俱進。試婚多好啊,不合適,分手了,我還是未婚女青年。瞧瞧你們,早早地進了圍城,將來不合適了,離婚了,你們就是離婚婦女。這就是區別。”

當然,這個區別也僅僅是一年的時間。享受了一年多完完全全的二人世界後,金燦燦給陸曉東打了滿分。情人節那天,在華美達酒店的自助餐廳,陸曉東順勢求了婚。金燦燦當時整個心思都在冰激淩蛋糕上,不帶猶豫地點了頭。等到回過神時,陸曉東已經把戒指套到了她的手指上,金燦燦隻得乖乖當起了陸太太。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自從和金燦燦“結婚”後,陸曉東感覺林鳳嬌對自己的態度變了:前一天他還是恐怖分子,第二天就成了林鳳嬌的親生兒子。雖說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歡,可陸曉東就是受不了一個不是自己親媽的女人把自己當親兒子。當然,這麼沒有良心的話,他從來沒有在金燦燦麵前提起過,開玩笑都沒有說過,不然金燦燦肯定饒不了他。

看吧,這才說了一句“你媽”“我媽”,金燦燦就翻臉了。

“陸曉東,你說什麼呢?‘你媽’‘我媽’的,你用得著分這麼清啊!你要是不想當我老公,你直說,外麵追我的人排隊等著呢!”

“燦燦,老婆,親愛的,別這樣,我就開個玩笑。你媽當然是我媽,我媽也是你媽。”

陸曉東知道金燦燦的性格,再怎麼生氣,隻要說上三句好話,這丫頭的臉立馬就多雲轉晴。果然,見陸曉東道歉,金燦燦就不接話了,但不表示她已經原諒了他。

這不,陸曉東還沒有回過神,就被金燦燦的一記飛腿踹到了地板上,摔了個狗啃屎。

見陸曉東趴在地上半天沒有動靜,金燦燦擔心剛才那一腳用力過猛,正要過去瞧瞧情況時,陸曉東一個跳躍撲過去,瞬間就將金燦燦壓在身下。

金燦燦身上原本“卡哇伊”的睡衣,被陸曉東這麼用力一壓,一下就滑了下來。這欲露不露的性感,再加上兩人大眼對小眼以及金燦燦同學一臉驚恐的表情,氣氛立馬就曖昧了起來。

如此良辰美景加美人,陸曉東自然不會放過,順勢就把手伸進了金燦燦的衣服裏,還故作下流地說:“嘿嘿嘿,小姑娘,你不錯啊,力氣挺大的。過來,讓爺好好瞧瞧,你這都練的哪門子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