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讀到過一則名為《艾滋病》的笑話:
兒子領著抱病的父親來到醫院,醫生診斷後說:“是癌症,隻能活幾個月。”
父親聽後對兒子說:“我們去喝酒。”兒子雖然不愛喝酒,但為了滿足父親的願望,還是跟父親去了酒館。酒館就在家附近,父親的朋友也經常來喝酒。父親跟朋友一一打過招呼後,大聲宣布:“親愛的朋友們,我就快死啦,我得了艾滋病。”
兒子聽後很驚訝,悄聲對父親說:“爸爸,是癌,不是艾滋病!”父親低聲耳語道:“孩子,你說的沒錯,你還小,我這麼說完全是為了你好,我不想你有個後爸。”
這個笑話折射出了人們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
媒體曾報道過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咬人、用針頭紮人的情況,河南某老板甚至搞了個“河南艾滋病討債團”,找了5個感染者打出標語牌幫他要債;新疆曾有病人衝擊縣政府,還有人把血抽在針管裏往桌子上一擺,要求救助……這些報道中,艾滋病人似乎是“十惡不赦”的妖魔,但實際上他們卻是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在采訪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時,我總要問他們有啥需要呼籲和解決的,而他們的回答往往是:“最可怕的是社會歧視”,一得了病就會被解雇,家人也會遠離,完全失去生活來源,孤獨無助,心理壓力甚過艾滋病。因此,最大的願望就是不要歧視我們,我們並不想危害別人,危害社會,不要讓歧視把我們逼到絕路上去。
國務院2006年頒布的《艾滋病防治條例》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2003年以後我國的防艾資金每年從1500萬增加到了3.9億、8億、9億,國家對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製定了“四免一關懷”政策。“四免”指:對農民和城鎮無醫療保障的艾滋病人免費提供抗病毒藥物;自願檢測者免費谘詢和初篩檢測;為感染的孕婦提供健康谘詢、產前指導和分娩服務,免費提供母嬰阻斷藥物和嬰兒檢測試劑;對艾滋病病人的孤兒實行免費就學。關懷救助是:各級政府將生活困難的艾滋病人納入政府救助範圍,按有關規定給予生活補助;扶持有勞動能力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開展生產活動,增加其收入;避免對艾滋病毒感染者、病人的歧視;傳染病院或當地衛生部門指定的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都可提供免費谘詢和抗病毒治療藥物。
胡錦濤和溫家寶曾先後到醫院看望正在接受治療的艾滋病患者,慰問醫務人員和誌願者,2006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溫家寶還邀請部分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患兒到中南海參觀座談,溫總理把感染了艾滋病的孩子楠楠攬在懷裏並為她題詞:“堅強、努力、奮鬥、向上!”
喀麥隆總統夫人到北京地壇醫院紅絲帶之家參觀訪問時,熱烈地擁抱了一位女患者……
近年來,我們在許多地方都可以看到“相互關愛,共享生命”的宣傳標語,許多人已經懂得了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是疾病的受害者,他們同其他疾病的患者一樣,是病人,應該得到大家的關懷與支持,甚至認為,“歧視艾滋病人就等於歧視自己,因為他們是我們中的一員。”
但是,盡管出現了這些令人鼓舞的跡象,但就整體而言,社會歧視仍然普遍存在。實際上,從艾滋病毒被發現起,歧視就伴隨著它。很多時候,人們常把艾滋病與吸毒、嫖妓、同性戀聯係在一起,認為是“上帝的懲罰”,是不道德的行為、社會渣滓自己造成的惡果。而由於艾滋病至今還沒有疫苗可以預防,病死率又極高,因此人們在恐懼之餘又產生了逃避與遠離,表現形式就是歧視。
歧視造成了一些感染者不敢去進行檢測,也造成一些感染者和病人不敢暴露病情,甚至連配偶也不願告訴,他們默默地隱藏在健康人群中,繼續傳播著艾滋病毒,這已是當前遏製艾滋病流行,減輕其危害的最大障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