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乳房》的封麵上有這樣幾行字:“病痛:人生永恒的困境;死亡:成長的最後階段;乳癌:生命的罪惡殺手;拯救:人類的精神尊嚴。”作家不僅在探討疾病,也在探討女性的命運,是站在生命和女性高度來審視乳腺癌這個特殊疾病。小說以心理學博士程遠青和她精心設計的心理治療小組來穿針引線,將幾個命運各自不同,年齡外貌身份地位迥異的女性組織在一起,各自傾倒生命的苦水,將探測深入到女性命運、生命關懷、終極關懷,甚至社會中的醫患矛盾、動物關懷等不同層麵和深度,幾近全方麵掃描了我們的時代和社會,體現了對罹患絕症的女性的深切同情。可以說摻合著血淚深情。
程遠青選擇成立乳癌心理小組,是因為同為女性,她認為乳癌不僅對生命有威脅,對第二性征構成毀滅性破壞,更使病人麵臨一係列複雜的心理困境,需要救助。程遠青對心理學、對癌症、對死亡,對生命都有非常獨特睿智的理解,她希望把這些理解帶給她的組員,鼓勵起她們生活的激情,揚起奮進的風帆。“人一得了癌症,好像上了死亡傳送帶,被打入黑洞。癌症是荒火,掠過之處,幻想成灰,歡樂失色,禮物破碎,成績無光,信心瓦解,殘留下來的隻是恐懼和絕望的黑石頭。”畢淑敏不厭繁瑣地沒寫出一個個癌症患者病人初知病情的恐懼和痛苦。
安疆的故事是對男人依附的故事。安疆的父親解放初被鎮壓,母親慘死,孤身投奔表姐,被當作一個免費的保姆,後來參軍到戈壁灘,身邊的同伴先後被首長和戰鬥英雄娶走,她因條件太差而被剩了下來,嫁給了征兵的政委,隨政委轉到各個部門,直到政委死了八九年後她還言必稱政委,就連患癌症是否手術這樣的大事也要靠政委夢中的安排。就像周雲若指出的:“政委和你,總是政委一個人說了算。你到哪兒去了?”在這樣一個短小的故事裏,作家有意無意濃縮了一代女性的命運,那些青春華年懷揣夢想的女孩子一心想當兵,想為國家做貢獻,卻被送到了荒寒的戈壁灘,一次次被男人們挑選,或心甘情願,或被勸說服從地嫁給了首長或戰鬥英雄。小說就寫到政委一次出色的思想政治工作,勸說一位不想嫁給太老邁的首長的女孩子,非常有水平的綿裏藏針的勸導:先是讓她幹非常艱苦的體力勞動,然後出麵勸說,首先說“首長就是非常具體的革命的部分”,可以不嫁,在這戈壁灘上種菜種糧,“幾年以後你還得嫁人。那時候,首長們都成了家,當然,你可以找不是首長的人,比如班長。”女孩子們就這樣尋找到了人生的歸宿。在這裏革命話語籠罩下的女性隻是男性的性對象,當女兵的榮耀被剝離,女性來到戈壁灘猶如被放逐荒原,失去自我抉擇命運的可能性,隻能任由政委為代言人的組織的安排。
而在嶽評的故事裏則探詢了這樣的問題:如果你得了癌症,你願意知道真相嗎?你希望怎樣度過最後的時光?當我們遠去的時候,你希望親人怎樣地生活?她的二十八歲的女兒得了癌症,但嶽評沒有告訴她真相,母女之間一直到死都隔著深深的鴻溝。成慕海是癌症小組中唯一患乳癌的男士,他加入小組時化妝成女性成慕梅,卻又每天以成慕海的身份給程遠青打電話,他的青檀一樣渾厚磁性的聲音和他犀利敏銳的剖析引起程遠青的注意。而成慕海又是一個性格分裂症患者。他本是一個成功的商人,得了乳癌之後既背負起沉重的身體痛楚又要背負起精神痛楚,對世界充滿仇恨,甚至策劃用身體引爆一家狗肉館,喚醒人們對動物的關愛。成慕海是一個患病之後陷入絕對孤獨而變態的範例,給人警示意義。
程遠青是小說中奇人,她堅強自信,睿智通透,情感豐富,單純熱烈,她曾經曆失敗的婚姻,但未被擊倒,而是轉身學業,攻讀心理學博士學位後來到中國,組織起乳腺癌心理小組,以心理治療幫助患病的人緩解病痛,獲得精神的成長,以更有力量完成生命的前行。她精心挑選了嶽評、成慕海、周雲若、安疆等為組員開始了為期半年的心理治療,這些罹患絕症的人身份地位各異,人生經曆不同,但幾次磨合後結成了一種深刻的情感。他們在疾病上共同的痛苦和對痛苦的坦露幫助他們完成了對苦難的超越,明白了人生幸福的真諦,這其中,程遠青功莫大焉。她精心安排活動的場所,諸如墓地、醫院等都是幫助組員直麵自己或者人類最懼怕麵對的東西。她讓組員直麵內心最隱秘的痛苦或心理症結,幫助他們把傷疤撕開,促使組員心理成長。這些奇特的心理治療方式本身就是小說的寶貴財富,帶給讀者以借鑒意義。小說可貴之處在於並沒有把程遠青寫成一個無所不知的智者,她隻是一個學識淵博的普通人,所以在眾多組員中她也會分不清真偽,借助這種“無知”,小說寫出了世界的豐富,人性的豐滿和患者的複雜。同時程遠青也有自己的軟肋,她的失敗的婚姻就是她的症結所在,所以她會期待成慕海的電話,會被呂克閘虛偽的情感和承諾所迷惑。她在對組員進行心理治療的同時也在成長。小說安排程遠青和小組成員共同麵對呂克閘的威逼利誘,呂克閘以投資人的身份要求程和癌症小組接受電視台的采訪,幫助宣傳鳶尾素。如果接受,程遠青將擁有一間自己的癌症心理研究所,將與呂結婚,獲得巨額財富。而不接受,將連這半年投入的工資都得不到,並累及另一位年輕人失去工作。選擇是艱難的,但也是迅速的。程遠青和小組成員都選擇了堅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