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傳珍說:“俺的親娘!‘樹挪死,人挪活’,這年頭活一個算一個,骨肉分離要比死絕了強,能走的,就讓你離開家去找條活路吧,顧不得了……”
“對啊,對啊,我的兒!”吳氏說:“不是娘心狠,也不是你心狠,顧不得了,娘尋思,要分散找活路,隻能先走一個是一個,先救一條命是一條命……”
“娘啊!”傳珍雙膝跪地,伏在娘的腿上說:“我的親娘啊!我的明白的娘啊!你說得太對了,這麼說,你答應俺啦?”
“當然,這是娘做的主嘛!”吳氏說。
“那好,俺這就收拾收拾,準備上路,你可先不要告訴弟弟妹妹們,特別是別讓老四提前知道了,要是他一鬧不讓俺走,或者非要跟俺一起走不行,那俺可就走不成了……”
“你說啥?”吳氏把傳珍一推:“你說清楚,你打算我先放誰離開家?”
“這還用問!”傳珍說:“當然是俺了,弟弟妹妹們這麼小,往哪裏去投奔?俺打聽了,北京城裏掏糞的行當缺勞力,俺約上朋友一起去,俺從小拾糞,不怕髒臭不怕累的,聽說頭一年管吃住,第二年就能掙工資——甭管工資再少,俺也能節省著捎回家來,這樣家裏不但省了我的口糧,熬過頭一年,還能得到接濟,這步棋不就走活了嗎?俺不是沒頭的蒼蠅,不是瞎撞,是有打算的,你這下總該放心了吧?”
“啥?”吳氏驚呆了。“鬧了歸齊,你還是想扔下俺娘兒四個不管啦?你翅膀長硬啦?你要飛啦?你走了叫娘咋辦?破房子要修理,邊角地再不濟也要種點啥,有點啥事家裏沒個主事的男子漢能行嗎?你這不是明擺著把娘送上鬼門關嗎?弟弟妹妹這麼小,你這一走,俺家就全完了,還能等到你一年後捎錢回來嗎?”
“這……”傳珍這下真的糊塗了:“娘,剛才你不是親口說的嗎?”
“俺說啥了?俺說是讓你走嗎?俺是這麼說的嗎?”娘把臉一沉。
“那……”傳珍更糊塗啦。“你的意思不是指俺?你是讓老四走?他能出去幹啥事?”
“我說你傻你不信,”娘生氣了:“腦子裏一盆糨糊——俺是說把你妹妹時梅……”
“那咋行?她這麼點兒,一個小姑娘家,那不是把她推進火坑嗎?娘,你咋這心狠?”
“啥?”娘氣得發抖:“傳珍!你以為娘是把女兒賣到那不該去的地方嗎?你以為你娘不是人嗎?告訴你,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女兒再好,終究是要嫁人的,俺尋思給你妹妹找個有飯吃的好人家,這就過門去當童養媳,她有了婆家,有人管她吃穿,總比在自家餓肚皮強,終身大事也有了著落,俺這個當娘的也算對得起她了,你罵娘心狠,我問你,娘咋心狠?娘到你老時家這些年,娘哪件事不為時家著想?你咋罵起娘來不帶髒字兒?”說到傷心處,又委屈地哭起來。
“娘,娘……”傳珍哭求著:“俺誤會你了,你打俺吧,你打吧,隻是梅梅太小,才十二歲……”
“俺也知道太小,可是沒辦法,這是救她一命,不先救梅梅,先救誰,難道誰家還要你弟弟老四去當倒插門的小女婿嗎?”
“俺隻是舍不得小妹……”
“舍不得?餓死了你舍不得也得舍!當初你娘也是小不點的姑娘,送到時家來當童養媳,你外婆舍得嗎?這是命——命!懂嗎?”
‘‘哦……”傳珍一陣心酸,明白了,這村子裏窮莊稼人的老婆,絕大多數都是童養媳,還不怎麼懂事就到了婆家,定親的時候哪裏知道未來的男人長的什麼樣兒?到了婆家先幹幾年活兒,照顧公婆、照顧小女婿,然後結婚、圓房,什麼愛情不愛情?什麼英俊不英俊?隻要遇到一個老老實實的莊稼漢,能勞動,不欺侮人,在一起吃糠咽菜,也就算交了好運了,於是就生孩子,生了女兒,到時候又是別人家的童養媳……這就是命運……。
這種命運在那個年代裏,幾乎是不可抗拒的,於是將小妹時梅送到別人家去當童養媳乃是順理成章的一種選擇。至於到了人家以後是否幸福,那是管不了許多的,聽候命運的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