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公正司法的好法官 傾心為民的好黨員(1 / 3)

宋魚水是海澱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今年38歲。1988年入黨,1989年,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海澱法院,先後從事經濟和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她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熱愛審判事業、恪盡法官職責,公正執法、傾心為民,先後榮立一等功兩次、二等功兩次,曾獲“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全國模範法官”、“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一八紅旗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和“北京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標兵”等榮譽稱號,被人民群眾譽為“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好法官。

宋魚水堅持公正執法,把法庭作為公正的殿堂,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曆史的檢驗。

作為基層法院的法官,宋魚水經常麵對很多“不起眼”的小案和法律知識欠缺、又請不起律師的當事人。為此,她給自己約法三章:第一,不輕視小額案件,因為小額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第二,公平對待每一個當事人,不管是外地人還是本地人,無論是掏不起訴訟費的平民百姓還是腰纏百萬的富翁,都本著善良和正義來適用法律;第三,不論什麼樣的當事人,都以寬容的態度對待,充分尊重他們的尊嚴和利益。

有位大學教師,牽頭把幾位同事湊起來的60多萬塊錢,借給了某市政府駐京辦事處。原以為能得到高額回報,沒曾想幾年過去,連本金都收不回來。每次催要,辦事處都以種種理由拖延。學校要集資建宿舍樓,教師們急著用錢,他們三天兩頭找牽頭人,無奈之下,這位教師來到法院。

案子到了宋魚水手裏。剛開始,被告很不配合,甚至提出海澱法院對這個案子沒有管轄權,要打官司也得去當地。宋魚水決定先做被告代理人的工作,向他說明海澱法院擁有管轄權的法律依據,詳細介紹老師們等房多年的迫切心情,並明確指出,政府部門作為民事訴訟的一方,更應該表現出高姿態,給人民群眾樹立誠實信用、崇尚法律的榜樣,即使存在困難,也要拿出積極的措施來!人情人理的分析說服了這位代理人,他當天就返回本地,向該市政府報告並製定還款計劃。第二天,又急忙趕回北京,與大學教師達成協議,承諾本金與約定利息一次償還!

教師拿到錢,十分感歎地說:“自古民不與官爭。我們打贏了官司,都是因為法律,因為遇到了秉公執法的好法官!”

法官執掌著審判權,因而,一些當事人總想通過托人情、拉關係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麵對這種情況,宋魚水始終認為,作為一個人,不可能沒有私情;但作為一名法官、共產黨員,必須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牢守正義永不動搖的人。

宋魚水就讀過的學校,就在海澱。老同學有的當了律師,有的下海搞企業、辦公司。這些年,他們也難免因為有糾紛來到法院,當然也希望老同學宋魚水經辦。每遇到這種情況,小宋就勸說他們:要相信法院,相信每一個法官。對分配給她的案子,隻要發現有需要回避的,她就主動申請回避。有人問小宋,有沒有難以推卻的人情?她說:“人情和利益往往連在一起。隻要不貪,就沒有什麼推不了的人情!”

當事人對裁判滿意,也會真誠地感謝她。有的邀請她出席企業的活動,有的邀請她參觀旅遊。宋魚水總是告訴他們:“我有權代表國家審判,但無權代受謝意。裁判一下,案子和關係就應該一塊兒了結。”

十餘年來,宋魚水所承辦的案件,沒有一件裁判不公,沒有一件被投訴或舉報。她沒有收過當事人一件禮品,沒有辦過一件人情案。在海澱法院,隻要談起宋魚水,領導都會說:“小宋這人,我敢打保票!”

宋魚水堅持辨法析理,把法庭作為宣傳法律的課堂,努力使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

一家國家級地圖出版社,長期編輯出版中小學教學地圖冊,並在全國發行。這家出版社出版作品所需內容、圖廓、圖例、引注等,主要由一個測繪單位提供。後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這個測繪單位也成立一家出版社,自行出版中小學教學地圖冊,並在北京、四川、陝西等地試用。雙方由此引發爭執告到法院。原告認為,對方擅自出版發行中小學教學地圖冊,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被告辯稱,作品是利用自己合法取得的資料,組織人員創作完成的,市場經濟不允許再有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