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糾紛,因涉及市場利益重新劃分,雙方爭執很大。宋魚水認真地詢問了原、被告雙方,並走訪了他們的上級單位,了解到問題的症結所在。隨後她邀請雙方領導,認真講解了著作權法的一般原則、地圖作品和教材著作權的特殊性,還幫助雙方從社會經濟發展趨勢、企業發展前景等角度來考慮糾紛的解決,最終讓雙方冷靜地坐了下來,麵對麵地拿出了一個解決方案,使這起漫長的爭訴徹底了結。
宋魚水認為,法官不僅要確保案件公正審判,也要把道理講清楚。在她的法律文書裏,枯澀的法律條文往往被轉化成為通俗易懂的生活規則,她常常為一個問題的說明而認真推敲,目的是能將法律的原則表達得合情合理。她也常常為了一句話的表述而反複斟酌,目的是找到一種讓當事人能接受的語言。宋魚水主持庭審的能力也是公認的。一位多年擔任法院監督員的市人大代表旁聽後,感慨地說:“審判長準確的判斷,透徹的說理,不偏不倚、不怒自威的氣質不僅讓旁聽群眾折服,就連敗訴方當事人也頻頻點頭。旁聽一次好的審判,就是上一堂生動的法製課,給人一種全新的啟迪和力量。”
民事案件總有一方敗訴,許多案件往往雙方互有輸贏,讓雙方滿意一下子難做到,但宋魚水相信,隻要法官真心實意為群眾解決問題,把道理講清楚,終究能贏得老百姓的理解和信任。
一家電子租賃公司,經小宋打過兩場官司,一勝一敗,他們第三次打官司時,又是宋魚水承辦,結果法院隻支持了他一部分訴訟請求,另一部分被駁回,租賃公司有些難以接受。代理人拿著有關法條找到宋魚水詢問,宋魚水一條一條地解釋,一講就是兩個多小時。臨走時,這位代理人說:“在你這打官司不是一次兩次了,還真是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我服判!”
兩天後,一麵鮮紅的錦旗送到了海澱法院,上麵寫著:“辨法析理,勝敗皆服”。
宋魚水堅持情係社會,把法庭當作化解矛盾的“調節器”,努力使糾紛得到有效的疏導和化解。
宋魚水從事審判的十幾年,正是我國經濟體製轉型期,她不僅深刻理解法律精神,還注意把握國家政策,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考慮每個案件的處理。
1997年前後,北京市政府決定在城區內淘汰所有“麵的”汽車。一時間,幾乎所有出租公司都向司機提出解除合同、收回車輛進行更新的要求。出租車是這些司機主要的生活來源,因此,他們紛紛要求補償。一些司機還為此上訪、靜坐、圍堵交通。有的到法院告了狀,成為當時的一個社會熱點。宋魚水迅速了解案件背景、性質、特點,她認為,此案事關首都穩定,不能草率,不能延誤。她及時傳喚雙方,明確告知出租公司:用司機的錢買車再租給他們,這種行為政策不允許,司機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公司應該考慮他們的利益;同時,宋魚水也給司機們講解車輛更新的社會意義,要求他們顧全大局,相信法律,不要做出事與願違甚至違法的事。最後,多數司機與公司達成了協議,個別未達成協議的,及時進行了判決。那些觀望的公司和司機,也都依照法院裁判的原則,自行解決了糾紛。出租公司很快恢複了經營,司機們的合法利益也得到了保護。
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宋魚水發現:大量的經濟糾紛是因為市場機製的不完善產生的,僅靠法律很難解決,而企業之間的無休止纏訴,可能把雙方都拖垮。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要積極尋找雙方的認知點,平衡雙方的利益,盡可能地引導當事人和解,使經濟損失和社會矛盾減少到最低限度。宋魚水確立了“準確把握公正尺度,盡量引導當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決糾紛”的辦案思路。10多年來,她審理各類民事案1200餘件,其中300餘件屬於疑難、複雜、新類型案件,調解率達70%以上,都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