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邊搓手邊對我說:“華生,咱們得利用好這餘下的半個小時。盡管案子馬上會真相大白,可也不能太自信了,小心出錯。好像這個案子挺簡單,其實,這裏邊還有很多問題呢。”
我禁不住問他:“簡單?”
他像一位老教授講學一樣地說:“那當然。別破壞腳印,保持現場,請坐到屋角那邊。首先,這個門從昨晚就一直沒打開過,他們是怎麼進出的呢?是從窗戶嗎?”他好像是在和自己說話,拿著燈繼續走向窗戶,大聲說:“窗戶這麼牢,根本不可能卸下的,過來幫我打開它。這兒距房頂很遠,周圍也沒管子。快看,華生,昨天晚上下雨了,窗台上留有腳印,說明有人曾站在這兒。另外,地板上和桌子邊都有一個圓的泥腳印。太棒了,這是最好的證據。”
我看著那些圓泥印,對他說:“這不像腳印。”
“是的,但它比腳印更有用。這痕跡肯定是根木柱的印跡,旁邊的鞋子印,像是加了寬鐵掌的一個靴子,你能想到什麼呢?”
“一個裝著木腿的人。”
“確實,另外還有一個手腳特別靈活的人。華生,你看是否能從那牆上爬過來呢?”
借著月光,我伸出頭看清了那麵牆,牆壁很光滑,可能有六丈高,根本就沒有踩腳的地方。
“這太不可能了。”我說。
“那是由於沒幫忙的人,但如果有人在屋裏把粗繩係在牆頭鐵環上,再扔出另一頭,那麼隻要用勁拿著繩子不放,即使是裝了木腿的人同樣能爬上。當然,同樣可以收回繩子,堆在地上,關閉窗子並插牢,按原路返回。”他指著繩子又說:“另外,盡管裝木腿的那個人爬牆技術還行,但也不很熟練,並且手掌也不很粗糙,因為在繩上和末端都留有血跡。這表明,他抓繩下去的時候,速度非常快,所以把手磨破了。”
我說:“聽來有道理,但誰是他的同伴呢?他是從哪兒進來的呢?我更加糊塗了。”
福爾摩斯皺著眉,喃喃地說:“是的,我認為該同伴更為此案增添了神秘感,沒準他能在英國的犯罪史上創造新記錄。當然,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類似的作案手法在印度曾經出現過,在賽內岡比亞也有過。”
“他到底從哪兒進來的呢?鎖著門,關著窗,莫非是從煙囪裏進來的?”我不停地問他。
“我也這樣想過,但煙囪太窄,不太可能。”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我問道。
他搖著頭說:“就按自己的想法思考!我和你說過好多次,排除不可能的情況後,無論剩下什麼,也不論多麼難以讓人相信,但那都是事實。你好好想一想,排除了門、窗戶、煙囪外,更不可能提前藏在屋裏,這屋裏又沒有可以隱藏的地方,那麼還剩什麼可能呢?”
“那個洞!”我突然喊。
“肯定是!拿盞燈,咱們到上邊藏寶物的那間房去看一看。”
他登著梯子,兩手抓住椽木,一翻身便進了那屋,然後拿好燈,我也進去了。這屋大約長十英尺,寬六英尺,一層鋪著灰泥的薄木板架在椽木間,屋頂很尖。屋裏除了一層厚土根本沒有家具。我們行走時得踩著每一根椽木。
福爾摩斯扶著斜坡的牆對我說:“看,打開這個暗門,就可以到達外麵那個很緩的屋頂,這大概就是罪犯同伴的出入口,當心看看他是否留下痕跡。”
地板上反射著燈光,我又一次看到了福爾摩斯臉上表現出的驚訝。這種目光令我嚇得直打哆嗦,同時我也清晰地看到地板上留有一串光腳的腳印,且不到常人的一半。
我低聲說:“是個小孩幹的,福爾摩斯。”
他稍微平靜了一下,說:“我一開始也吃了一驚,但這本該很平常,我早該預料到的。可以了,我們下去吧。”
下來後,我趕忙問他:“你怎麼看那些腳印?”
他好像很不耐煩,說:“華生,按照我的方法,你實踐實踐,再仔細思考,然後咱們交換意見,或許雙方都可以多些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