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1 / 3)

當我送走黃翠蘭之後,我複仇的火焰直衝頭頂,他M的,我要讓“常”這狗娘養的,死無葬身之地,我要讓他斷子絕孫,我非得親手斬了他不可!

我在路邊上買了一包紙巾,還有2塊錢的桔子,才慢慢的溜回辦公室,“常”看了看我,沒有說什麼,就做他的事去了,我眼睛肯定在冒火,因為我的心在冒火。

自從我上當之後,我從不加班,一到下班我就走人,回我租的房子裏去,當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裏,雷小青向我哭訴,要我幫她報仇,可我記不清她說的人是誰,要是在平時,我一個住,我一定會很害怕,可當時,我一點也不怕。

第二天下班時,在小店裏買了一些紙錢、香、燭,等天黑下來時,我學著我他*的樣子,我在路邊上將它們都燒了。我在燒東西時,我默默的告訴雷小青,要她保佑我,讓我有機會殺了“常”那混蛋。

從那天起,我開始注意“常”的動靜,隻要她與女的說話,我就特別留意,但這樣過了十多天,一點機會也沒有,因為“常”沒有再找過其它的人。

我開始買書看,我想從書裏尋找出報複的方式,希望書本能對我有所啟發,可我失望了,我買了十幾本書,回來翻不翻去沒有看到一個有用的方式,最後我決定放棄從書中找。

可我不甘心,我告訴自己,我之所以不去死,就是要報仇,為我自己,更是為雷小青以及其它讓“常”傷害過的女孩子,我認為隻有不斷的加深我對“常”的恨,再能讓我有活下去的勇氣。

我這樣糊裏糊塗的過了半個多月,我也沒有想出下個可行的辦法,但我的複仇之心強,隻要看到了“常”,我的心裏就隻有三個字。殺死他!

而我如何才能憑我自己的力量殺死他,讓我頭痛,更讓我傷腦筋。而“常”每一次見到我,他都有於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有時居然敢與我說笑,叫我做什麼事地,他更敢放肆的拍拍我的肩膀。

我告訴自己,我要忍著,對他發火,隻會暴露我的複仇動機,我要讓他放鬆警惕,隻能在他沒有防備時,我才能一擊而中,否則我就會失去複仇的機會。

每天行屍走肉一般的上班,行屍走肉的生活,回到我的房子裏,我就坐著發呆,呆呆的看著房頂,呆呆的想著複仇的方法。

我一連接到家裏、妹妹來的幾份信,我沒有心情寫信,也不知道寫什麼,不敢告訴家裏我在外麵的遭遇,更不敢對妹妹說出我的淒涼,我隻能一個人忍受著,過了幾天,爸爸與妹妹的信同一天到了,都問我為什麼沒有回信。

我隻好騙爸爸,說是天天上班,回到宿舍隻想睡,沒有空回信,又騙妹妹說我在S市很好,工作,生活都比家裏好,讓她放心,並告訴她一定要好好的讀書,我在寄信的同時,還寄給了我妹妹200塊錢。

我站在郵局的大門口,想想要讓爸爸放,我隻有給他寄一點錢回去,這樣才能證明我過得不錯,我在填寫彙款單時,我算是明白了雷小青她為什麼會死,我為什麼沒有當時與“常”同歸於盡。

我當時的心裏很痛、心裏很慌亂、感覺自己淒涼無比。我知道,我在重踏雷小青的覆轍,雷小青的今天,就會是我的明天。

我不知道如何辦,如何才能複仇,每天麵對“常”,我心裏隻有恨,隻有仇,卻沒有辦法。所以我開始考慮離開玩具廠,我認為隻有先離開,不見到“常”,才能讓我冷靜下來,我才有機會想出複仇的辦法。

在“常”蹂躪我之後,雖然我也很想去找劉振華,可我忍住了,其實有好幾次,我都走到了他住過的樓下,但我最終沒有上樓,也沒有遇見過他,他也沒有到廠裏來看過我。

即便是這樣,即便是劉振華告訴了“常”我與他的關係,我也不恨他,我認為他隻是無意,或者是為了幫我,我認為是他的老實,他也確實很老實,才導致“常”他敢肆意蹂躪我。

我不恨曾經幫過我的人,那怕隻是一件小事、一聲問候,我都會記住對方。因為我從小到當時,沒有人幫我,隻有肖桂華老師、劉振華他們兩個,所以我至今、至死都感激他們。

雖然後麵也很多人幫過我,但那都是在我有了錢之後,所以我對他們沒有好感,我敢說,他們幫我的目的不是因為我可憐,而是因為我有了錢、更多的是因為他們的邪念。

沒有辦法找到人商量,更不敢告訴家裏人,隻有*自己冥思苦想,卻越想越糊塗,越想越迷茫,我的思路都限在用刀子、用棍子、毒藥。可我知道,刀、棍不可能一下致命,而毒藥,“常”不可能讓我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