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孟元老記錄汴京繁盛的《東京夢華錄》在“市瓦伎藝”條中記載瓦子裏的說話科目,比較簡略,僅提到五種,都是最常見的,即:
講史、說三分、說諢話、小說、五代史。
沒有提“樸刀杆棒”、“發跡變泰”等類,不等於北宋沒有這類故事。“小說”一類涵蓋麵廣,許多後世提到的分類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都可以包括其中。然而,關注到“樸刀杆棒”這一類內容的故事,並把它作為一類提出來是在南宋穩定下來之後,即12世紀中葉。
創作於13世紀初的《董解元西廂記》開篇就唱道:“打拍不知個高下,誰曾慣對人唱他說他?好弱高低且按捺。話兒不提樸刀杆棒,長槍大馬。”13世紀初,在北方是金末;南方是南宋中葉。
此時通俗文藝作品巳經有了“樸刀故事”一類。“董西廂”一開篇就這樣演唱,意在表明!西廂記是“銀字兒”一類哀豔纏綿的愛情故事(當時分類為“煙粉”),與“樸刀杆棒”、“士馬金鼓”類的武故事劃清界限。宜於閨中人欣賞。
“樸刀杆棒”這一分類最早見於周應合的!都城紀勝。周是南宋中葉以後人士,都城紀勝記錄了南宋初年至中葉杭州工商百業和服務業、娛樂業繁盛的狀況。我們從“瓦舍眾伎”的記載來看南宋初期,由於戰亂,遊民激增,影響到了通俗文藝作品。
一,由於江湖人多了,以通俗文藝為業者也多了;二,題材更豐富了,由於社會動亂製造著生死苦難、悲歡離合,“國家不幸詩人幸”,這些為文藝創作提供了豐富的題材。因此!都城紀勝中“說話”分類細膩(如“說話有四家”之類)正反映了當時通俗文藝的繁盛與發展。
5.樸刀杆棒的涵義
曆來通俗小說的研究者們沒有把“樸刀杆棒”作為“說話”中的一類,給予充分的注意。胡士瑩先生甚至把“樸刀杆棒”、“發跡變泰”一律歸人“銀字兒”之中,認為它們所表現的也是“哀豔動人”的故事。我們僅從字麵上看“樸刀杆棒”的粗曠勇武與“發跡變泰”的大悲大喜,怎麼能與“哀豔動人”聯係在一起呢?這個結論離事實太遠了,很難為人們所接受。數十年來一直研究說唱藝術的陳汝衡先生不同意這個意見,他在!說書史話中說:
所謂“樸刀杆棒”,是泛指江湖亡命,殺人報仇,造成血案,以致驚動官府一類故事。再如強梁惡霸,犯案累累,貪官贓吏,橫行不法,當有俠盜人物路見不平,用暴力方式,替人民痛痛快快地申冤雪恨,也是公案故事。
也就是說,“樸刀杆棒”是講述與“武”有關的故事的,但它又不是表現正規軍隊之間的對抗,其中的戰鬥所使用的多是短的或不太長的兵器,並且是以徒步和單個作戰為主,仿佛戲曲中的“短打”。陳先生的敘述使“樸刀杆棒”的故事不僅與“銀字兒”劃清了界限,而且也和“士馬金鼓”區別開來。陳先生在文中還點出了這些使“樸刀杆棒”者是“亡命江湖”的人和打抱不平的“俠盜”,“樸刀杆棒”的故事是表現他們的“亡命”生活的。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它把這類作品與古代講述的遊俠與刺客生活的故事分別開來(遊俠和刺客的故事可以稱為古代的“短打”)。還要注意到!都城紀勝和!夢粱錄講到樸刀杆棒、變泰發跡都把它們附在“公案”類之後,無論是“武打”(樸刀杆棒)還是“發跡”(變泰發跡)都與公案(也就是被官府冤枉的案子)有關。這一點我原先也感到奇怪,因為我們一見“公案”馬上就會聯想到包公、海瑞斷案的故事'其實在宋元時不然,“公案”類作品一般都帶有平反“冤假錯案”和打抱不平的因素。而造成冤假錯案的一定都有官府勢力或黑惡勢力摻人其中。這就需要正義的武力去解決,樸刀杆棒就代表了出自社會底層的武力。我們一看元代的水滸戲就明白這個道理了。那些戲都是寫梁山英雄的,也就是寫“樸刀杆棒”的,但幾乎個個都可以納人公案戲範疇。
水滸戲的作者認為當時官府的權力掌握在異族的“達魯花赤”(戲中往往用“衙內”來代表)手裏,受冤枉者像竇娥那樣空自呼天喊地也沒用,而替天行道的“樸刀杆棒”一來問題就解決了。
於是,管他是不是戴著“茜紅巾”、使用樸刀杆棒的盜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