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理想的素質(1 / 3)

近代的文明國家,都承認教育是必要的,可是這個論題,仍常常是那些判斷足以服人心的人們爭論的題目。反對教育的人說,教育不能達到其理想的目的,因此反對教育。所以在考查這些人的意見以前,我們應該決定我們希望教育達到的究竟是什麼。關於這個問題向來意見極為分歧,因為關於人類幸福的概念,也有種種的解釋。不過有一個性質上的大差別,較諸其他任何爭論,都更為深刻,即是有一派人,對於教育,根本是就其對於個人心理的關係立論,另一派人,則就教育對於社會的關係觀察,二者之間是截然不同的。

假定教育的職責,不僅在預防那些足以妨礙生長的東西,尤應有相當的訓練,因此便有問題發生,就是教育應該訓練良好的個人呢,還是訓練良好的公民呢?我們可以說,良好公民與良好個人之間,並無衝突,尤其黑格爾之徒也必這樣主張。因為良好的個人,即是謀全體福利的人,而全體的幸福,則由諸個人的幸福組合而成。這個題目,因是一種最後的形而上學的真理,我未曾準備加以攻擊或擁護,不過在實際生活中,把兒童看做個人所得的教育結果,和把兒童看做未來公民所得的教育結果,是大不相同的。就表麵上觀察,個人精神的培養和有用公民創造並不是一件事,例如,就公民的效用一點而論,哥德當然不及詹姆士瓦特,但其個人卻不能不認為較為優越。在事實上,真有一種個人的善,與社會的一小部分善有別。不過關於個人的善的成分,各人有不同的解釋,所以對於那些見解和我不同的人,我不願和他們辯論。不過不論采取什麼見解,我們不能不承認個人的教養與公民的訓練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

那麼,個人的善的成分是什麼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將提出自己的解答,但我絕無意要他人讚同我。

第一點,個人也和萊布厄茲的單子一樣應該反映出世界來。為什麼呢?我隻承認知識和理性乃是人類光榮的品德,憑借這些特性,我便喜歡上了牛頓。一個人若深思熟慮或潛心探求空間的深度、太陽和行星的進化、人類曆史等問題,仿佛昏暗的照相機內部發生奇妙的作用一樣,則他所做的事顯然是人類的,最能增加自然界的大觀,甚至如近世物理學所說,空間的深度和“時間的邊遠”不過是數學家方程式中的係數,我也不放棄我的主張。因為那個人若發現了多星的太空和宇宙過去的年齡,則他越發值得羨佩。在知識方麵,他雖然有損失,但在想像上卻有所獲得了。

不過人類的知識部分雖是人類優越的基礎,卻絕不是其全體。單憑這一點,還不足以反映世界,還應該用情緒來反映,例如,一個人對於一種對象,都有一種相當的特殊情緒,在單純的認識過程中,也會感覺一種欣喜。不過知與情二者,仍不能說是一個完人。在這種流動的世界中,人類也是變化的一部分原因,他們自覺是變化原因的時候,他們就在運用意誌,覺得有力。要使一個人造成一個完人,必須把他的知、情、意三者盡力擴張。依照傳統的神學、權力、智慧和愛,即是三位一體的屬性,一種各具一種,所以在這一點上,人類是在他自己的想像中自認為“神”了。

照這樣看法,我們是把人當做一種個體,和佛教、苦行僧、基督教聖徒及一切神秘主義者對於人的看法一樣。如我們上麵所說,完人中知情的原素,實在都不是社會性的,要經過意誌及權力的運用,我們所說的那種完人才成為社會中的有用分子。但即使如此,這種意誌所能給予個人的地位,仍不過是一種指導者的地位。一個人若單就其個人來看,其意誌仿佛神的意誌一樣,諸事都聽其自然。可是一個公民的態度,則與此大不相同。他知道他的意誌,不是世界上惟一的意誌,他得用種種方法,和同一社會中其他衝突的意誌相調和。前述的個人,乃是自己存在的,公民則被他的同類所環繞。除了魯賓遜漂流孤島而外,事實上,我們自然都是公民,對於這種事實,教育應該顧及到。不過我們也可以說,假若我們認識了我們個人的一切潛能,然後又忠實地參加實際的政治生活,後來我們不是可以成為一種較優良的公民嗎?公民的基本特征,就在於他是合作的,無論事實上是有意或無意的。所以一個人若願意合作,除非他是有異常權力的人,他總得尋求某種預有的目的,以便與他人合作。隻有那種異常偉大的人,才會獨自想出一種目的讓旁人合作,並誘勸人們來讚同他。在曆史上,確實有過這種人。例如畢達哥拉斯就以為幾何是應當研究的,一直到現在,小學校的學生研究幾何時都在詛咒他。但這種孤獨的創造式的公民究竟是少有的,也不是養成公民的教育所要造成的人。政府所認為的公民,乃是讚美現狀,努力擁護政府的人。可是奇怪的是,政府雖拚命培養這種人,而不培養其他各種公民。曆史上的英雄,恰恰是那種圖謀推翻現狀的人。美國人都讚美華盛頓和傑佛遜,可是讚成華盛頓政治主張的人,卻被他們放在牢獄中監禁起來。英國人都讚美包底霞,可是她若生在現代的印度,他們也必像羅馬人一樣處理她。西方一切國家都讚美基督,可是基督若生在現代,則也是蘇格蘭圈院中的嫌疑犯。在美國也必因他不願意當兵,不認為他是美國公民。由這些事實,可以說明把培養公民當做教育理想,實在是很不妥當的。因為如果我們理想僅僅是做臣民,則其中便不是能含有創造性,願意服從威權。而這種威權,不論其為政治的威權,或民主政治的威權,都和偉大人物所必具的特征相反,再若運用過度,且足以妨礙普通人無法達到他們所能達到的偉大。

但我的意思並不是主張反抗。反抗本身並不見得比服從好,因為反抗的決定,同樣要靠我們自身以外的關係,並不是決定於純粹個人的價值判斷。反抗不論應該讚同或應該貶抑,都是決定於一個人所反抗的東西,但總得有可以反抗的機會,刻板的一致的教育所造成的不過是一種盲目的服從而已。而比反抗或服從更為重要的,就是應該有一種開創新方向的能力,如畢達哥拉斯發明幾何研究便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