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胡適在俞樾的《小浮梅閑話》裏的《船山詩草》發現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首雲:“豔情人自說《紅樓夢》。”並有注解說:“《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據此,胡適認為:“然則此書非出一手。按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證矣。”這更是直接指出事實——“書中敘科場事已有詩,則其為高君所補”。可見,《紅樓夢》後四十回為高鄂所著早已經不是秘密。
此後,“百二十回《紅樓夢》的後四十回為高鄂所作”的結論就一直為人們所接受。著名紅學專家俞平伯也說:“《紅樓夢》原書隻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麵的四十回,是高鶚續的。這已是確定了的判斷,無可動搖。讀者隻要一看胡適之先生的《紅樓夢考證》,便可了然。”(見俞平伯著作《辨原本回目隻有八十》)
那麼,高鄂又是何許人士?他又是在什麼境況下續寫《紅樓夢》的呢?根據相關資料記載,高鄂生平簡介如下:
高鶚,約生於公元1738年(乾隆三年),約死於公元1815年(嘉慶二十年),字蘭墅,一字雲士。因酷愛小說《紅樓夢》,有別號“紅樓外史”。高鄂祖上係漢軍黃旗內務府人,遼寧鐵嶺人,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高鄂從小熟諳經史,工於八股文,詩詞、小說、戲曲、繪畫等。高鄂的詩宗盛唐,詞風近於花間派,論文則“辭必端其本,修之乃立誠”,強調以意為主。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高鄂為順天鄉試舉人。乾隆六十年,高鄂中進士。此後,高鄂曆任內閣中書,內閣侍讀。公元1801年,即嘉慶六年,高鄂為順天鄉試同考官;嘉慶十四年,由侍讀選江南道監察禦史;嘉慶十八年,升刑科給事中。在任期間,高鄂以“操守謹、政事勤、才具長”見稱,為官兩袖清風,頗得百姓稱頌。在藝術上,高鶚有詩文著作多種,《清史稿·文苑二》著錄有《蘭墅詩抄》,楊宗羲《八旗文經》著錄《高蘭墅集》,今俱佚。現存《蘭墅十藝》(稿本)、《吏治輯要》及詩集《月小山房遺稿》、詞集《硯香詞·簏存草》等。當然,在今人看來,高鄂留下來的最偉大的藝術成果還是他所續寫的後四十回《紅樓夢》。
但遺憾的是,我們並沒有更加詳細的資料來說明高鄂是在什麼境況之下來續寫《紅樓夢》的。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有很多人對“高鄂續寫《紅樓夢》”這一結論表示了懷疑,認為高鄂並不是《紅樓夢》後四十回書的作者。他們的主要依據是高鄂的合作者程偉元和高鄂自己為《紅樓夢》寫的序言:
程偉元的序寫道:“《石頭記》是此書原名,……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然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隻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有稱全部者,及檢閱仍隻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爰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止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二十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揚,截長補短,抄成全部,複為鐫板,以公同好。《石頭記》全書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偉元識。”
高鶚的序寫道:“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嚐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仆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閑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而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工即竣,並識端末,以告閱者。時乾隆辛亥冬至後五日鐵嶺高鶚敘,並書。”
認為“高鄂並非《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的人認為,根據這兩條序言所記載的,程偉元說“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揚,截長補短,抄成全部,複為鐫板,以公同好。《石頭記》全書至是始告成矣”,可見,後四十回的稿子並不像傳聞所說的那樣是高鄂所作的,而是程偉元偶然得來的。這一條就足以證明“高鄂並非《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再說,高鄂自己也承認,“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而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可見,高鄂並不是後四十回書稿的原創者,最多也不過是修修補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