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拿著聽筒,微弱的接線音好像是從月亮上傳來的。他真希望是他的兒子,小文森特,接電話。他實在不想和他妻子談話。

隨著滴答的一聲,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找誰?”她從不說你好,她總是說找誰,好像他打電話都是一件很過分的事。

“是我。”

“找誰?”她又重複了一遍。

天哪。“我,文尼(對文森特的愛稱)。”

“我知道你是誰。”

“我想和我的兒子說話,求求你了。”

電話那邊停頓了一會兒。“你不能。”

文森特的怒火一下子燒了起來。“為什麼?”

“加拿大這兒有個地方,叫學校。”

文森特先是感到很吃驚。當然了,今天是星期五,要到中午才會放學。“我忘記了。”

“我知道你忘記了。就像你忘記在生日那天給他打電話。”

“你把聽筒從電話上拿開了。”

“一定是狗把它撞掉了。但是你可以郵一張卡片啊,作為一份禮物。”

“我的確寄了一張卡片和一份禮物。”

“第二天我們才收到。”

“看在上帝的份上,他過生日前十天我就寄出去了。你不能怪我,是郵遞的速度太慢。”這真荒謬。他再次讓自己陷入這種無聊的爭吵。該死的,他們為什麼總是在爭吵?保持沉默是最好的選擇。

“你瞧,麗蒂亞,我今晚再給你打電話,好嗎?”

“文森特要和朋友一起出去。”

“那我明天早晨再打。”

“你可能會碰不到他。他一整天都要練習打棒球……”

“那麼,讓他打給我。”

“你覺得,就靠你給的那點錢,我們打得起長途電話嗎?”

“你知道,我已經盡我最大的努力了。你知道,你要回來沒人攔著你。”

“文尼,當時是你死拉硬拽地把我們帶到這兒。我們一點都不想走。剛來到這兒的時候日子過得很艱難,但是後來發生了讓人難以置信的事情,我可以在這兒生存了,我喜歡這兒。文森特也是一樣。我們現在有了朋友,文尼,我們有了自己的生活。現在,我們的生活剛剛走上正軌,你又要我們回到皇後區。那我告訴你,我永遠都不會回到皇後區了。”

文森特什麼都沒說。他最怕她說出這種類似於宣判的話來,但是,上帝啊,他最終還是用這部電話挑起了爭端。其實,他隻是想和他的兒子說說話。

“麗蒂亞,沒有什麼事是一成不變的,我們可以想辦法解決。”

“想辦法解決?我想,該是我們……”

“不要說,麗蒂亞。”

“我就是要說出來。該是我們麵對現實的時候了。該是我們……”

“不要說。”

“……離婚的時候了。”

文森特慢慢地掛上電話。二十五年了,一直是這樣。他覺得呼吸困難,難過得想吐。他不願去想這件事。他還有工作要做。

南安普敦警察局總部的前身是石岩鄉村俱樂部。雖然外表有些破損,但它還不失為一幢可愛的木質樓房。這兒的警察看來著實費了不少力氣,文森特傷心地想,把這兒改造成標準而無趣的警察局:鋪著油氈布,到處都是灰塵,黑橡膠色的東西擺得滿眼都是。這兒甚至還有那股警察總署標誌性的味道:它不僅混合了汗和複印機過熱的味道,還混雜著鐵鏽和含氯清潔劑的味道。

文森特覺得他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兒了。他已經三天沒來這兒了,整天跟著格斯特到處跑。雖然每天也會打電話向中尉彙報情況,但是今天他則不得不親自向中尉彙報。那個打給他妻子的電話簡直毀了他。他真應該過幾天再打給她。

他走進警察局,不時地向別人點點頭,算是打招呼。沒人看到他會感到特別的高興;他在其他警員眼中並不是很受歡迎。他既沒加入保齡球俱樂部,也從不跟他們去泰尼酒吧投標槍。他總是在幻想著自己正走在回紐約警察局的路上,從沒想過利用這段時間交幾個朋友。也許這次是他做錯了。

文森特來到一扇磨砂玻璃門前,他用力甩甩頭,把這些事趕出他的大腦,然後敲了敲中尉那間小辦公室的門。門上金色的字母已經開始脫色,周圍也變成了黑色,拚在一起便是布萊斯基。

“誰啊?”一個聲音說。

文森特走進去,看見布萊斯基正坐在一張舊鐵桌後麵。桌子的一邊放著一摞報紙,從《華盛頓郵報》、《時代周刊》到《東安普敦報道》應有盡有,頭條新聞都是關於這個案子的報道。中尉的樣子看起來有些可怕:下眼瞼上覆蓋著濃濃的黑眼圈,憔悴的臉上也布滿了皺紋。文森特覺得他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