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裏曼走進《郵報》主編的辦公室,看到那個心胸狹窄、獐頭鼠目的魯伯特·瑞茲站在一張巨大的辦公桌後麵。他那鏟子似的麵孔上露出難得一見的笑容。

“噢!我的哈裏曼!快坐下!”

瑞茲從來不會安安靜靜地說話:他的嗓音非常高,簡直能把人穿透。你也許覺得他耳聾,但是他那雪貂一樣的耳朵卻連角落裏最微弱的耳語都能聽到,尤其是那些關於他自己的言論。已經有不止一個編輯,因為在距離瑞茲兩百碼之外嘈雜的編輯室內提到瑞茲的昵稱而被他開除。很明顯,那隻是個昵稱,隻是調換了他名字中的一個元音,但這卻讓瑞茲火冒三丈。哈裏曼覺得,也許是從他小時候在操場上玩的時候,人們就一直這麼叫他,所以他才印象這麼深。哈裏曼不喜歡瑞茲,正如他不喜歡《紐約郵報》的一切一樣。他覺得非常為難,在這兒工作的每一天都讓他覺得渾身不自在。

他弄了一下領帶,試著在那張瑞茲專門用來折磨人的硬木椅上坐得舒服一些。主編從辦公桌後麵走過來,靠坐在辦公桌邊上,然後點了一支好彩牌香煙。毫無疑問,他把自己想成了以前學校裏的硬派人物:瘋狂酗酒,滿嘴髒話,總把煙卷叼在唇邊上的那類人。事實上,工作時間禁止吸煙這項規定讓瑞茲更能享受到吸煙的樂趣。哈裏曼猜想他的抽屜裏還藏著一瓶威士忌和一個酒盅。瑞茲穿著多元酯長褲,拖拉著一雙灰鞋,穿了雙藍襪子,操著一口弗拉布什口音。哈裏曼的家人一直希望能把他培養成瑞茲那樣,送他到私立學校讀書,接受常青藤盟校的教育,可一件都沒有實現。

而眼前就有這麼一位。哈裏曼的老板。

“這篇關於蒙克的報導真是太驚人了,哈裏曼。該死的,簡直太好了。”

“謝謝您,先生。”

“這才是真正的天才之舉,哈裏曼,在他去處女島的前一天找他做采訪。”

“是加拉帕戈斯群島。”

“管他是什麼呢。我得告訴你,當我第一次讀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充滿了疑問。它就像那些新新人類胡說八道的東西一樣,讓我感到很震驚,但它確實在我們的讀者中引起了很大反響。報攤的銷售量一下子增長了八個百分點。”

“這真好。”對於《郵報》來講,所有的事情都要圍繞著發行量來進行。而在他以前工作的《時代周刊》編輯部,“發行量”一直被視為一個肮髒的字眼。

“真好?這簡直太棒了。讀者就是報導的全部。我希望這兒周圍其他幾個隻知道開玩笑的人也意識到這一點。”

他那富有穿透性的嗓音擴散開來,大多數坐在編輯部的人都能聽得很清楚。哈裏曼不舒服地在木椅上扭動了一下身體。

“關於惡魔殺人案的報導一刊登,你就找到了這個叫蒙克的家夥。我得讓你來做這件事。這段時間以來,其餘幾家報社都隻能沒用地坐在桌旁,等待下一場暗殺,但是你——你卻能走出辦公室,找到新聞。”

“謝謝您,先生。”

瑞茲猛抽了幾口煙,然後把煙頭扔到地板上用腳尖踩滅。地板上散落著大概二十幾個煙頭,都被他踩扁了。瑞茲吹了個刺耳的,煙霧繚繞的口哨,接著又點著了一根,然後他抬起頭,上下打量著哈裏曼。

哈裏曼又在椅子上挪了挪,心想,難道他的衣著有什麼不對勁兒的地方嗎?當然沒有:這是他自從入行以來一直學習的幾件事之一。他知道什麼時候該把馬德拉斯布料的衣服準備出來,什麼時候該收起泡泡沙的衣服,知道哪種深淺的哥多華皮革適合製作絲帶平底鞋。而且不管怎麼說,瑞茲是最沒有資格批評別人穿衣品味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