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煙月不知人事改——體味詞曲中的悲歡與離合(11)(1 / 3)

首句“黃菊枝頭生曉寒”是紀實,點明為重陽後一日所作。因史應之有和詞,故自己再和一首,當亦是此數日間事。賞菊飲酒二事久已有不解之緣,借“黃菊”自然過渡到“酒杯”,引出下一句“人生莫放酒杯幹”,意即酒中自有歡樂,自有天地,應讓杯中常有酒,應該長入酒中天。“風前橫笛斜吹雨,醉裏簪花倒著冠”,著意寫出酒後的浪漫舉動和醉中狂態,表明酒中自有另一番境界。橫起笛子對著風雨吹,頭上插花倒戴帽,都是不入時的狂放行為,隻有酒後醉中才能這樣放肆。

下片則是對世俗的侮慢與挑戰。“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盡清歡”仍是一種反常心理,其含意於世事紛擾,是非顛倒,世風益衰,無可挽回,隻願身體長健,眼前快樂,別的一無所求。這是從反麵立言。“黃花白發相牽挽,付與時人冷眼看”,則是正麵立言。菊花傲霜而開,常用以比喻人老而彌堅,故有黃花晚節之稱。這裏說的白發人牽挽著黃花,明顯地表示自己要有禦霜之誌,決不同流合汙,而且特意要表現給世俗之人看。這自然是對世俗的侮慢,不可能為時人所理解和容忍。通過一個“淫坊酒肆狂居士”的形象,展現了黃庭堅從坎坷的仕途得來的人生體驗,抒發了自己胸中的苦悶和激憤。

崇寧元年(公元1102年),四月,宋徽宗下詔銷毀三蘇、黃庭堅等人的文集;六月,罷免黃庭堅的太平州知州的職務。擔任副宰相的趙挺之,又因曾與黃庭堅有過政見衝突,就假公營報私怨,誣告他“幸災謗國”。至此,黃庭堅被撤銷了一切職務,流放到宣州(今廣西省宜山縣)編管。當時,黃庭堅已經年近六旬,身體也不好,聽說要流放到宜州這種“南方瘴霧”之地,家人和朋友都為他傷心落淚。黃庭堅淡然一笑:“熙寧年間的時候,就有鬼怪托夢告訴我,說我會被貶宜州。宜州者,所以宜於人也。所以你們都不用擔心”。同年重陽,有人在宜州城樓大開筵席,也邀請了黃庭堅參加。大家酒酣之時,黃庭堅卻悄悄退了出去,獨立城頭,臨高望遠,思親懷鄉。他作了一首《南鄉子》,倚欄高歌,這也是他的最後一首詞:

諸將說封侯,短笛長歌獨倚樓。

萬事盡隨風雨去,休休,

馬台南金絡頭。

催酒莫遲留,酒味今秋似去秋。

花向老人頭上笑,羞羞,

白發簪花不解愁。

九月三十日,宜州下了一場小雨。黃庭堅十分高興,叫來好友範寥,喝了幾兩小酒。飯後,他坐在小凳上,挽起褲子,脫掉鞋子,把雙腳伸到屋簷外。當雙腳沾到清涼的雨點時,他舒暢極了,笑得散亂了滿頭白發,還回頭對範寥說:“信中(範寥的字),我一生從沒有這樣快活過!……”可因此,詩人也病了,而且這一病就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50.為君沉醉又何妨,隻怕酒醒時候斷人腸(秦觀《虞美人》)

——“山抹微雲”風流秦學士

《虞美人》

秦觀

碧桃天上栽和露,不是凡花數。

亂山深處水縈回,可惜一枝如畫為誰開?

輕寒細雨情何限,不道春難管。

為君沉醉又何妨,隻怕酒醒時候斷人腸。

秦觀,北宋中後期著名詞人,與黃庭堅、張耒、晁補之合稱“蘇門四學士”,頗得蘇軾賞識。熙寧十一年(公元1078年)作《黃樓賦》,蘇軾讚他“有屈宋之才”。元豐七年(公元1084年)秦觀自編詩文集十卷後,蘇軾為之作書向王安石推薦,王安石稱他“有鮑、謝清新之致”。 因秦觀屢得名師指點,又常與同道切磋,兼之天賦才情,所以他的文學成就燦然可觀。後於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考中進士,初為定海主簿、蔡州教授,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蘇軾引薦為太學博士,後遷秘書省正字,兼國史院編修官。哲宗於紹聖元年親政後(公元1094年)“新黨”執政,“舊黨”多人遭罷黜。秦觀出杭州通判,道貶處州,任監酒稅之職,後徙郴州,編管橫州,又徙雷州。徽宗即位後秦觀被任命為複宣德郎,之後在放還北歸途中卒於藤州。

秦觀的正妻叫徐文美,而非傳說中的蘇小妹。這是他自己在為嶽父寫的文章裏交代的。但徐文美大概不是秦觀最鍾愛的女子。據統計,秦觀留傳下來的四百多首詩詞,約四分之一為“愛情詩”,而其中的主人公絕大多數是青樓歌女。錢鍾書在《宋詩選注》的序裏說秦觀的詩是“公然走私的愛情”。《苕溪漁隱叢話》引《藝苑雌黃》說了秦觀的一件風流事。秦觀在紹興的時候,由當地最高長官太守接待,住高級賓館蓬萊閣。一日,在席上看中一個歌妓,於是賦《滿庭芳》,開頭一句是“山抹微雲”,後來就是“銷魂,當此際,香囊暗解,羅帶輕分。漫贏得青樓,薄幸名存”了。此詞流傳甚廣,蘇軾曾戲稱秦觀為“山抹微雲秦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