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雜病生死歌(1 / 3)

腹脹浮大是出厄。虛小命殂須努力。

腹脹之病。有寒有熱。有虛有實。有久有暴。病證不同。治法各異。大抵皆由於陽氣外虛。陰氣內積。診得其脈浮大。則陽氣尚不甚虛。陰氣猶不甚積。且諸陽為表。陽氣易已。故曰出厄。若脈虛小。則脾胃已虛。病當在裏。諸裏為陰。陰病難已。故曰命殂。

按巢氏病源曰。腹痛者。由陽氣外虛。陰氣內積故也。陽氣內虛。受風冷邪氣。風冷。陰氣也。冷積於髒腑之間不散。與脾氣相壅。虛則脹。故腹滿而氣微喘。診其脈。右手寸口氣口以前。手陽明經也。脈浮為陽。按之牢強。謂之為實。陽實者。病腹滿氣喘嗽。左手關上脈。足少陽經也。陰實者。

病腹脹滿。煩擾不得臥也。關脈實。則腹滿響。關上脈浮而大。風在胃內。

腹脹急。心內澹澹。食欲嘔逆。關脈浮。腹滿不欲食。脈浮為是虛滿。左手尺中。神門以後脈。足少陰經。沉者為陰。陰實者。病苦小腹滿。左手尺中陰實者。腎實也。苦腹脹善鳴。左手關後。尺中脈浮為陽。陽實者。膀胱實也。苦少腹滿。引腰痛。脈來外澀者。為奔腹脹滿也。病苦腹滿而喘。脈反滑利而沉。皆為逆。死不治。腹脹脈浮者生。虛小者死。其湯熨針石。別有正方。

下利微小卻為生。脈大浮洪無瘥日。

下利之證。雖在脾腎。其見證在於大腸。大腸屬庚金。脈若微小。則火猶不甚。而庚金無傷。故曰生。若遇浮大而洪。則為丙火來克庚金。其邪方熾。故曰無瘥日也。

按儒門事親雲。腸下膿血。脈沉小流通者佳。數疾且大有熱者死。經雲。腸便血。身熱則死。寒則生。又雲。腸下白沫。脈沉則生。浮則死。又雲。腸下膿血。脈懸絕則死。滑大則生。又雲。腸之屬。身熱脈不懸。絕滑大者生。懸澀者死。以藏期之。又雲。腸筋攣。其脈小細。安靜者生。浮大緊者死。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膿血。脈微小速者生。緊息者死。又雲泄注。脈緩明小結者生。浮大數者死。

恍惚之病定癲狂。其脈實牢保安吉。寸關尺奇沉細時。如此未聞人救得。

五十九難曰。狂癲之病。何以別之。然。狂之始發。少臥而不饑。自高賢也。

自辨智也。自貴倨也。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是也。癲病始發。意不樂。直視僵仆。其脈三部陰陽俱盛。經言如此。所謂陰陽俱盛者。即訣所謂實牢也。若寸關尺部沉細。是於三部陰陽俱盛。相反則正氣已衰。故雲未聞人救得也。戴起宗脈訣刊誤。複引難經重陰為癲。謂陰部內見沉澀微短脈。是陽脈不見。而陰獨盛。故為癲疾。殊失難經之旨矣。何也。據刊誤之意。盛字當作甚字。若仍作或字。則非沉澀微短可知矣。

按二十難雲。重陽者狂。重陰者癲。疑於五十九難中錯簡者。脈經雲。診得癲疾。虛則可治。實則死。又雲。癲疾脈實堅者生。脈沉細小者死。又雲。

癲疾脈搏大滑者。久久自已。其沉小急實不可治。小堅急。亦不可治。

巢氏病源雲。脈虛則可治。實則死。又雲。緊弦實牢者生。脈細小者死。

消渴脈數大者活。虛小命殂厄難脫。

數大者。陽有餘而陰不足。尚可補陰以配陽。若脈虛小。則陰陽俱虧。求其厄脫。不亦難乎。

按經雲。消渴脈數大者生。細小浮短者死。又雲。消渴脈沉小者生。實堅大者死。

水氣浮大得延生。沉細應當是死別。

經雲。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

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又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從其類也。上下溢於皮膚。故為腫。腫者。聚水而生病也。經言如此。究之由於脾土虛弱。不能製腎水。以至泛濫皮膚而為病。若脈浮大。尚有可生之理。蓋浮屬風。大屬火。風與火皆能耗水。況浮大為陽。陽病易已。脈若沉細。沉細為陰水。則水愈橫流而土愈飄沒。其不至於死也。蓋亦鮮矣。

按脈經雲。水病脈洪大可治。微細者不可治之。雲水病脹閉。其脈浮大軟者生。沉細虛小者死。又雲。水病腹大如鼓。脈實者生。虛者死。

霍亂之候脈微遲。氣少不語大難醫。三部浮洪必救得。古今課定更無疑。

巢氏病源曰。診其脈來代者霍亂。又曰。脈代而絕者亦霍亂。霍亂脈大可治。微細不可治。霍亂吐下脈遲氣息劣。口不欲言者。不可治。觀巢氏之說。正與脈訣相符。非為臆說。戴起宗刊誤。謂脈經所無。以脈訣為自創之例。何其謬哉。而刊誤所論。皆循紙上筌蹄。並未臨證消息之耳。夫霍亂者。乃冷熱不和。清濁相幹。以致卒然心腹絞痛。其疾揮霍撩亂。故名霍亂。其始發也。則亂於裏。甚則手足厥逆。而脈沉伏。不足為怪。將解。

則循手足陽明之竅以出。在上則吐。在下則瀉。其脈漸複而出矣。若不吐不瀉。脈亦不出。手足厥逆。目閉而不欲言。此為陰霍亂。乃危證也。若內服大溫之劑。外用灸關元氣海之法。亦有能活者。

鼻衄吐血沉細宜。忽然浮大即傾危。

血虛。脈虛。理也。今吐衄二病。皆失血之證也。血既去。其脈當沉細無力。

今反見浮大。浮大屬火。乃火逼血而錯經妄行。無巳時也。

病患脈健不用治。健人脈病號行屍。

所謂不用治者。乃不治自愈也。前訣形證相反。歌雲健人脈病號行屍。

病患脈健亦如之。所謂亦如之者。即內經所雲。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也。此訣所雲。正恐後人滯於前訣。而複歌曰。病患脈健不用治。健人脈病號行屍。亦得經所雲。形肉有餘。脈氣不足死。脈氣有餘。形肉不足生。又仲景曰。脈病患不病。名曰行尺。以無生氣。卒眩仆不識人則死。人病脈不病。名曰內虛。以無穀神雖因無苦。刊誤亦知有此二說。乃不為此訣之釋。而故為前訣之釋。其偷心為何如也。

按脈經雲。人病脈不病者生。脈病患不病者死。

心腹痛脈沉細宜。浮大弦長命必殂。

巢元方曰。心腹痛者。由髒腑虛弱。風寒客於其間。邪氣發作。與正氣相擊。上衝於心。則心痛。下攻於腹。則腹痛。上下相攻。故心腹絞痛氣不得息。診其脈。左手寸口人迎以前脈。手少陰經也。沉者為陰。陰虛者病苦心腹痛。難以言心。如寒伏心腹痛不得息。脈沉小者生。大疾者死。

心腹痛脈沉細小者生。浮大而疾者死。刊誤引用巢氏病源而不及此。

是誠何心哉。

按經雲。心腹痛。痛不得息。脈細小遲者生。堅大疾者死。

頓痛短澀應須死。浮滑風痰必易除。

頭為諸陽之會。其痛因不一也。短澀為陰脈。故非所宜。若脈見浮滑。浮則為風。滑則為痰。驅逐風痰。其病自已。故曰。必易除也。

按經言。形脈與病相反者死。奈何。然。病若頭痛目痛。脈反短澀者死。

中風口噤遲浮吉。急實大數三魂孤。

巢氏病源曰。諸陽經皆在於頭。三陽之經。並絡入頷頰。夾於口。諸陽為風寒所客。則筋急。故口噤不開也。診其脈遲者生。準繩雲。風邪中人。六脈多沉伏。亦有脈隨氣奔指下洪盛者。遲浮吉。堅大急疾凶。大抵中風之證。風火居多。紺珠經曰。以火為本。以風為標。心火暴甚。腎水必衰。肺金既摧。肝木自旺。如脈浮而遲。浮則風猶在表。遲則火猶不熾。故以為吉。若急實大數。則風火熾盛。而中藏入裏矣。其病必凶也。

魚口氣粗難得瘥。麵赤如妝不久居。

脈經雲。病患口如魚口。不能複閉。而氣出多不反者死。是人身之元氣。

不得歸於丹田。奔越而上。故口如魚口而氣粗也。麵赤如妝者。虛陽載上也。

中氣發直口吐沫。

張世賢曰。發乃血之餘。心不能生血。發必焦枯梗直。涎乃脾之液。脾絕則涎不收攝。故涎從口中吐出也。

噴藥悶亂起複蘇。

範曰。咽主咽物。咽為胃之係。下連胃脘。為水穀之道路。胃經為風痰所擾。悶亂而藥不下咽。噴吐於其外。豈可望有蘇醒之期。張世賢釋起當作豈。愚謂亦不必改。訣之意。皆言有時悶亂。有時蘇醒。暫開複閉。終為不起之證也。

咽喉拽鋸水雞響。

咽喉者。氣之道路也。風痰壅塞。道路窒礙。故作水雞之聲也。

搖頭上竄氣長噓。

凡人之頭。猶木之梢。火之尖也。風火相煽。故搖頭上竄。張世賢曰。氣長噓出多入少。皆真元散失之候也。

病患頭麵青黑暗。

青屬肝。黑屬腎。倘色明潤。猶有可生之理。更加慘暗。則肝腎已絕矣。

汗透毛端恰似珠。

經曰。六陽氣俱絕者。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則氣先死。

眼小目瞪不須治。

經雲。睛不轉而仰視。此太陽已絕。

詐汗如油不可蘇。

別本詐字為作字。若根據油字義。當作榨汗。言陰陽相離。逼迫其汗以外泄。如油之滑而不流也。已其並中風死候也。

內實脹腹痛滿盈。心下牢強幹嘔頻。手足煩熱脈沉細。大小便澀死多真。

肚腹脹滿而痛。心下牢強而嘔。手足煩熱。而大小便澀。池氏謂其內實結絕。氣不宣通。若脈大有力。下之猶有可生之理。今脈反見沉細。則又不可下。是陽證而見陰脈也。死可知矣。

外實內熱吐相連。下清注穀轉難安。忽然診得脈洪大。莫費神功定不痊。

外實者。表實而無汗。則熱氣不得外泄。而內迫腸胃。迫於胃故嘔。迫於腸故下利清穀。腸與胃。手足陽明也。陽明為燥金。反見洪大之脈。是火來克金。鬼克之邪也。望其痊也難矣。張世賢曰。既瀉之後。脈當細小。反得洪大。此為不治之證。勿聽子以內熱字疑為冷字。非也。

內外俱虛身冷寒。汗出如珠微嘔煩。忽然手足脈厥逆。體不安寧必死拚。

勿聽子曰。陰盛陽絕則外寒。故汗出如珠而不流。無陽則四肢逆冷。致脾胃無所養。故嘔煩。此惡候也。問得脈實而滑。尚有可生之理。謂陰病見陽脈者生也。愚謂身體手足冷。而厥且汗出不止。此陽將脫也。若人安靜而不嘔煩。脈雖弱而不至懸絕。猶可溫而興也。加以煩躁不寧而嘔。則又不可以用辛溫之劑。不死奚待也。

按脈經雲。內外俱虛。身體冷而汗出。微嘔而煩擾。手足厥逆。體不安靜者死。

上氣喘急候何寧。手足溫暖淨滑生。反得寒澀脈厥逆。必知歸死命須傾。

巢元方曰。肺主於氣。若肺氣虛實不調。或暴為風邢所乘。則腑髒不利。

經絡痞澀。氣不宣和。則上氣也。又曰。喘息低抑其脈滑。手足溫者生。澀而四末寒者。死也。愚按上氣喘息之人。手足寒者。十居其半。若脈不大不小。得湯火而手足即溫。其氣稍緩者。未必盡死。若手足寒而脈澀小。

得湯火而猶寒者。其死無疑矣。

按脈經雲。上氣喘息仰昂。其脈滑。手足溫者生。脈澀四肢寒者死。又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