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子乘母也。左手三部。若見如是之脈。即謂之逆。逆者當生三男。予前又雲。右手脈順產三女者。何也。謂母乘子也。何謂母乘子也。謂土行乘金。火行乘土。水行乘木也。何謂土行乘金。火行乘土。水行乘木也。謂右手寸脈。當浮澀而反緩大。右手關脈。當緩大而反洪數。右手尺脈。當沉滑而反弦長。是為生已之脈。乃母乘子也。右手三部。若見如是之脈。即謂之順。順當產生三女。噫。此乃叔和獨得之妙。發前人所未發。故反複言之。欲以開後人之眼目。何妨自我作古。而戴起宗之流。不能明析此理。而反詆其脈經所無。俱為改頭換足。何其有麵無目。有目無心也。予為是訣橫於胸者數十載。今方得詳明釋之。願後之學人。當潛心聖賢之教。勿為邪說所誤可也。
按仲景全書問曰。脈有相乘。有縱有橫。有逆有順。何謂也。師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名曰縱。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名曰橫。水行乘金。火行乘木。
名曰逆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名曰順。
小兒日足胎成聚。身熱脈亂無所苦。汗出不食吐逆時。精神架構其中住。
池氏曰。婦人初係胞胎。乃天一生水。二月受火之氣。其妊婦身熱脈亂。
汗出不食。吐逆惡阻。三月受木之氣。精神架構在其中。任氣和以榮其子。子氣以潤其母。而二氣榮潤。其子安住。
滑疾不散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
成自明曰。妊娠三月。名始胎。此是未有定據。心胞脈養之故。脈見滑疾流利。為少氣多血。不散為血氣盛。則始結為胎也。其脈但疾數而不散者。是五個月懷胎之母也。張世賢曰。滑疾不散。而形始成也。但疾不散。
兒形已成也。小兒在母腹中。三月形始成。五月則形成矣。按二氏之說。
俱湊泊語。以愚觀之。上句滑疾不散之不字。乃而字之誤。何以知之。試觀脈經雲。脈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已三月也。脈重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其意蓋曰三月而手厥陰胞絡養胎。此時未有定據。故滑疾而散。五月則足太陰脾經。養胎。此時已分男女。故滑疾不散也。是以知不字之誤無疑。
按脈經雲。婦人懷胎一月之時。足厥陰脈養。二月足少陽脈養。三月手心主脈養。四月手少陽脈養。五月足太陰脈養。六月足陽明脈養。七月手太陰脈養。八月手陽明脈養。九月足少陰脈養。十月足太陽脈養。諸陰陽各養三十日。活兒手太陽少陰不養者。下主月水。上有乳汁。活兒養母懷娠者。不可灸刺其經。不墮胎。
弦緊牢強滑者安。沉細而微歸泉路。
通津子曰。前有太陰沉細之說為有妊。平安之脈。及此又以沉細而微為死脈。似乎相反。蓋叔和以妊婦之脈。弦牢緊滑為平脈。其三部之脈。
或俱沉細而微。則為死矣。成自明曰。孕婦之脈。宜弦緊牢強。滑利為安吉之脈。若沉細而微。謂脈與形不相應。故雲死也。前文雖雲太陰沉細。
又雲諸陰為女。其說亦有相違。謂三部脈。不皆沉細及微。故不同也。愚謂二氏之說。皆是也。經雲。婦人妊娠七月。脈實大牢強者生。沉細者死。
又雲。婦人妊娠八月。脈實大牢強弦緊者生。沉細者死。兩觀經文。與訣無異。成自明集婦人良方。全引用此訣。而複論之。薛氏雲。愚按前訣與脈訣所雲不同。觀者當自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