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張曉風(1)(2 / 2)

愛一個人就是讓那人的名字在臨終之際成為你雙唇間最後的音樂。

愛一個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認識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業,想知道他的夢。希望共有一張餐桌,願意同用一雙筷子,喜歡輪飲一杯茶,合穿一件衣,並且同衾共枕,奔赴一個命運,共寢一個墓穴。

前兩天,整收房間,理出一隻提袋,上麵赫然寫著“××孕婦服裝中心”,我愕然許久,既然這房子隻我一人住,這隻手提袋當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婦店去買衣服?於是不甘心地坐下來想,想了許久,終於想出來了。我那天曾去買一件鬥篷式的土褐色短褸,便是用這隻綠色袋子提回來的,我是的確闖到孕婦店去買衣服了。細想起來那家店的模特兒似乎都穿著孕婦裝,我好像正是被那種美麗沉甸的繁殖喜悅所吸引而走進去的。這樣說來,原來我買的那件寬鬆適意的鬥篷式短褸竟真是給孕婦設計的。

這裏麵有什麼心理分析嗎?是不是我一直追憶著懷孕時強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買了一件那樣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獨起,燈下乳兒的寒冷和溫暖便一下子湧回心頭,小兒吮乳的時候,你多麼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為他竭澤啊!對我而言,愛一個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窩孩子。

當然,這世上也有人無法生育,那麼,就讓共同作育的學生,共同經營的事業,共同愛過的子侄晚輩,共同譜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寫完的生命之書來作他們的孩子。

也許還有更多更多可以說的,正如此刻,愛情對我的意義是終夜守在一盞燈旁,聽車聲退潮再複漲潮,看淡紫的天光愈來愈明亮,凝視兩人共同凝視過的長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淒涼和歡喜裏,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裏細細體會一條河的韻律,並且寫一篇叫《愛情觀》的文章。

張曉風玉想玉想1隻是美麗起來的石頭一向不喜歡寶石——最近卻悄悄地喜歡了玉。

寶石是西方的產物,一塊鑽石,割成幾千幾百個“割切麵”,光線就從那裏麵激射而出,挾勢淩厲,美得具有大量侵略性,使我不由得不提防起來。要知道自己無法跟它的凶悍逼人相埒,不過至少可以決定“我不喜歡它”。讓它在英女王的皇冠上閃爍,讓它在展覽會上伴以投射燈和響尾蛇(防盜用)展出,我不喜歡,總可以吧!玉不同,玉是溫柔的,早期的字書解釋玉,也隻說:“玉,石之美者。”原來玉也隻是石,是許多渾沌的生命中忽然脫穎而出的那一點靈光,正如許多孩子在夏夜的庭院裏聽老人講古,忽有一個因洪秀全的故事而興天下之想,遂有了孫中山。又如溪畔群童,人人都看到活潑潑的逆流而上的小魚,卻有一個跌入沉思,想人處天地間,亦如此魚,必須一身逆浪,方能有成。所謂偉人,其實隻是在遊戲場中忽有所悟的那個孩子,所謂玉,隻是在時間的廣場上因自在玩耍而竟得道的石頭。

2克拉之外鑽石是有價的,一克拉一克拉的算,像超級市場裏的豬肉,一塊塊皆有其中規中矩秤出來的標價。

玉是無價的,根本就沒有可以計值的單位。鑽石像謀職,把學曆經曆乃至成績單上的分數一一開列出來,以便敘位核薪。玉則像愛情,一個女子能贏得多少愛情完全視對方為她著迷的程度,其間並沒有太多法則可循。以撒辛格(諾貝爾獎得主)說:“文學像女人,別人為什麼喜歡她以及為什麼不喜歡她的原因,她自己也不知道。”其實,玉當然也有其客觀標準,它的硬度,它的晶瑩、柔潤、縝密、純全和刻工都可以討論,隻是論玉論到最後關頭,竟隻剩“喜歡”兩字,而喜歡是無價的,你買的不是克拉的計價而是自己珍重的心情。

3不須鑲嵌鑽石不能佩戴,除非經過鑲嵌,鑲嵌當然也是一種藝術,而玉呢?玉也可以鑲嵌,不過卻不免顯得“多此一舉”,玉是可以直接做成戒指鐲子和簪笄的,至於玉墜、玉所需要的也隻是一根絲繩的編結,用一段千回百繞的糾纏盤結來係住胸前或腰間的那一點沉實,要比金屬性冷冷硬硬的鑲嵌好吧?不佩戴的玉也是好的,玉可以把玩,可以做小器具,可以做既可卑微的去搔癢,亦可用以象征富貴吉祥的“如意”,可做用以祀天的璧,亦可做示絕的,我想做個玉匠大概比鑽石割切人興奮快樂,玉的世界要大得多繁富得多,玉是既入於生活也出於生活的,玉是名士美人,可以相與出塵,玉亦是柴米夫妻,可以居家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