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現代理財知識大啟蒙(2)(1 / 3)

“哇!這得有三四百美元吧。”“嗬嗬,我每天睡覺前數上一遍。告訴你,708 美元。”“啊,你太有錢了!”小巴菲特一笑說:“這隻是小錢,我的大錢都投資了。”“投資?投什麼資啊?

“我老爸開了個南奧馬哈飼料公司。前不久他在飼料公司隔壁又和福克先生合夥開了個建築材料公司,老爸讓我也入股了,我是第三大股東。”“吹牛。你不過是最小的小股東。”

“嘿嘿。我老爸幫我買了一塊地,在我們老家內布拉斯加州的鄉下,離奧馬哈70公裏,有40英畝大,我一個人買下來了,哥們兒,我成地主了。”“啊?你會種地嗎?”“我不會種,有人會種。我租給別人種,收了糧食賣錢,我和他對半分成。”

高中開學的第一天,班主任老師給全班同學開了個會,讓大家輪流自我介紹一下。輪到巴菲特時,他不慌不忙地站起來說:“我是來自於內布拉斯加州的巴菲特,在奧馬哈附近擁有一家農場。”全班一片嘩然。

盡管巴菲特每個月掙的錢比老師還多,存的錢比大學畢業生工作了幾年還多,但隻有15歲的巴菲特,花起錢來卻比誰都少。他穿鞋隻穿那雙破得到處都是洞的網球鞋,送報穿,上學穿,和同學打球也穿。有時學校開會非得穿皮鞋,他也穿一雙鞋底快磨穿的舊皮鞋,更讓人受不了的是,他還穿顏色刺眼的黃襪子或者白襪子。

啟示: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忽視了合理儲蓄在理財中的重要性。不少人錯誤地認為,隻要理好財,儲蓄與否並不重要。持這種想法的人,實現財富積累難度很大。要想實現財務目標,必須改變收支管理方式,要“先儲蓄,後消費”。

那麼,如何進行“先儲蓄,後消費”呢?在你每個月領取薪水以後,將薪水的一部分先存起來,用於儲蓄或投資。剩下的錢用於消費,並且嚴格規定自己隻能用剩下的這部分錢進行消費開支,不能超支。因為你隻有這麼多錢,你必須作好自己的消費支出計劃,對支出進行嚴格的控製。

“先消費,後儲蓄”與“先儲蓄,後消費”這樣一個簡單的順序變化,其實是一個重大的觀念變化。“先儲蓄,後消費”會讓你變得越來越富有。

九歲小童零花錢炒基金

引語:為了培養孩子理財的興趣和能力,家長可以與孩子一起選擇一隻較為穩健的基金,每個月定投500~1 000 元,把孩子省下來的零花錢、壓歲錢等存入專門的賬戶。這對孩子來說絕對是終生受用的,家長可在生活中讓孩子體驗和管理金錢,同時將投資的情況告訴他。

目前各大銀行均推出多種特色的賬戶管理套餐,家長可以借此讓孩子成為未來的理財小行家。家長每個季度與孩子一起登錄基金網頁查看淨值,告訴孩子他的基金是賺了還是虧了,逐步培養孩子對理財和投資的認識。另一方麵,基金定投是一種長期投資行為,可以從孩子小的時候一直持續到長大成人。它能通過時間拉平投資風險,享受複利的投資回報,因此不失為儲蓄教育金的一種好辦法。

9歲男孩強強,正在上小學二年級,可他已經積攢了8 000多元零花錢。這些錢怎樣處理,著實讓他和父母頗費腦筋。最後還是在銀行工作的媽媽提了個建議——買基金,這樣既可以培養孩子的投資意識,也算是一種投資。媽媽的提議首先得到了強強的讚成,因為父母平常就炒股,所以強強對股票並不陌生,他早就想讓自己的錢“生”錢了。

有意思的是,強強的父母還正兒八經地起草了一份家庭協議。協議以書麵形式確定了一家三口在這件事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出資人強強是甲方,他的爸爸和媽媽都是乙方。協議中明確規定,因為強強還沒成年,到銀行開設賬戶不夠資格,隻能借用爸爸的名字開戶。所以,為體現投資人強強的權益,關於基金買賣的各項事宜必須告知強強,強強本人對投資有決定權和否決權。

有了這個保證,強強把積攢的零花錢交給了父母。夫婦倆經過仔細選擇,認為一隻開放式基金比較適合投資,並把這種基金的情況告訴了強強。強強考慮了一天後,拿出5 000元購買了這隻基金。

買完基金後,強強每天晚上多了一項工作,就是跟著父母一起上網查看基金淨值。過去,每天晚上夫婦倆分析股市走向時,強強還都是聽眾,現在,他不僅坐在電腦跟前看走勢圖,有時還會提出疑問,當然問題都是這隻基金能賺多少錢。

從買進基金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了,強強父母感覺到,孩子的心態沒什麼變化,學習也沒出現偏差。強強爸爸說:“投資基金的風險比股票小很多,簽訂協議就是想規範孩子的行為,不讓他牽扯太多精力。投資基金隻不過想讓孩子對理財有個概念,逐步培養投資意識,最後的賠賺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