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家
西曆一八八一年(民國前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魯迅誕生了。他的家在浙江省紹興縣城裏,東昌坊口地方。他原名叫周樹人,魯迅是他後來寫文章的筆名,小名叫樟壽。那時他的家境還好,十二三歲的時候,他的祖父周介孚因為一樁事情下獄,他的父親周伯宜又得了重病,家境就壞下來了。父親病著的時候,魯迅每天帶了母親的首飾到當鋪去換了錢,又到藥鋪去買藥,這樣過了三年。十六歲的時候,父親去世,照中國的習慣,他是長子,就得擔負起很多痛苦的責任了。家境貧寒,有很多債務,一個寡老的母親,幾個弱小的弟弟,這就像許多繩索拋在了他的身上。
魯迅卻從家裏走出來。他有這個見識和勇氣。魯迅後來寫過一篇文章叫:《家庭中國人之基本》。他說:家庭是一個人的生所,也是一個人的死所。因為中國人有個老見解是熱土難離,誰也不願意離鄉背井。可是在舊社會裏,老在家裏就是把自己裝進牢獄,一生被女人孩子拖累著,不能做什麼事業,有什麼創造。
所以,雖然母親老了,弟弟又小,魯迅也下決心離開了家,去開辟他的新的、有意義的生活道路。直到後來,他寫文章、做事、革命,都是把家庭看得很輕,把事業看得很重,絕不肯叫家庭牽累壞了自己的前途。這樣,他的身子是自由的,意誌是向上的,才勝利了。
一個有誌氣的少年,在美麗的年華裏,建樹一個髙大的生動的理想,一直奔向社會,奔向人生的戰場去了。家能給他什麼呢?
第二課姥姥家
我們小時,都願意跟母親到外祖母家裏去做客。魯迅的外祖母家住在紹興城外安橋頭,外祖母家姓魯,那裏是鄉村,魯迅幼小時候,常跟隨母親到那裏去和大自然的美麗風景接觸,和鄉村的兒童玩耍。這留給魯迅很深的印象,對他有很大的影響。他後來寫過一篇文章叫《社戲》,裏麵描寫鄉村景色,孩子們乘船、看夜戲、煮豆子吃,實在寫得動人,都是安橋頭的故事。魯迅從小愛好自然、田野、樹木和天空,這些都屬於他的祖國,因此,他更愛他的國家了。
外祖母活著的時候,魯迅去了,自然很受歡迎,那些表兄弟們、舅舅們有好東西讓他吃,看戲的時候讓他占好座位。魯迅十二歲的時候,外祖母死了,親戚家就冷言冷語地說魯迅是個討飯吃的小要飯的啊!、魯迅不能容忍別人對他的侮辱,就回到家裏來,要自己獨立起來生活。
魯迅小時遇到家境衰落,天天跑當鋪,受人的白眼和侮辱。困難的境遇使他下決心去改造社會,他的努力不是為了自己一個人不受侮辱,是為了那一群窮苦的人永遠不受侮辱。
魯迅更努力讀書了。知識對一個人是很重要的,因為他能幫助你去開發生活。魯迅一生性格很剛強,自己開創生活的大道,就因為他能時時刻刻追求新的知識,那些對生活有用的知識,書本上的,或者是社會上的。
第三課小夥伴
魯迅幼小時,家裏的人和親戚都叫他胡羊尾巴,是稱讚他又小又靈活。他和小夥伴們到田地裏去捉草蟲,到河邊去釣魚蝦。他對小夥伴很有感情,他有一個妹妹生下來十個月就死掉了,那時他才八歲,就在屋角暗暗哭泣起來了,母親問他,他說為妹妹啦!這個感情一直保持到老。魯迅常說中國的孩子很苦,不得溫曖,沒有玩具,受不到科學的教育。魯迅在幼小時候雖然也像別的孩子一樣,生活在父母的愚腐的教育裏麵,可是他已經知道去探尋新的知識和新的生活了。魯迅記著孩子們沒有偏私的壞心,摘豆角的時候,都主張到自己地裏去摘,大家知道親愛。
他好玩耍,可是沒有成為一個無知識的兒童。他還知道冷靜地看一看周圍的人、身邊的事。他有一個鄰居女人,見他和別的孩子摔跤,就鼓動他們把頭在石頭上去碰,後來又勸他去偷母親的錢,但是魯迅沒有聽她。
魯迅後來住在上海,看見上海窮人的孩子們的生活更苦,連個玩具也沒有,女孩子們很小,便得在臉上抹粉,去找飯吃。上海抗戰的時候,日本軍隊殘殺中國孩子們,孩子們流浪在敵人燒毀的爛磚碎瓦上麵,魯迅深深苦痛,寫文章叫孩子們也要知道國家的仇恨,要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