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快到十歲了,看起來有些大人神氣,因為我的態度總是非常嚴肅同謙卑,禮貌也很周到。我還聽見貴婦們常說,我長得漂亮,聽到這種話,自然很有些驕傲。但是,這種驕傲那時對我還沒有什麼壞影響;不過她們常給我錢。我就交給老阿媽,她的確是個誠實的女人,待我公平極了,我給她的錢全花在我身上,替我買帽子,衣服,手套,紐帶等;所以我老穿得整整齊齊的;因為我最愛清潔,設使穿了百結衣,也是要幹幹淨淨的,不然我自己也會把它放在水裏洗過。我的好阿媽很誠實地將人家給我的錢花在我身上,總要告訴那班貴婦人們這件東西或者那套衣服是用她們的錢買的;她們聽到了,常常又給我錢。後來有一天治安官真正叫我去,要我出外服侍人家,這是我早料到的;但是那時候我已經是個能幹的女工人,貴婦們待我又是那麼仁愛,所以我深曉得我能夠維持自己的生計——那是說我的阿媽把我掙來交給她的錢,拿來養活我,是滿夠的——我的阿媽因此告訴她們,若使她們肯答應,她要請這位貴婦人(她是這樣地叫我)做她的助手,教導小孩,這件事我可以幹得很好;因為做起工來我的手指很靈,我的女紅也著實不差,雖然我的年紀還不大。

但是城裏貴婦人們的恩德還不僅僅是這些,當她們知道我不像從前那樣由公家供給,她們比以前更常給我錢;我成人後,她們叫我替她們做許多工作,像縫衣服,修補花邊,做帽子等;她們不隻給我工錢,還教我怎麼做法,所以我現在真是個貴婦人了,那是我從前所希冀的;不過這個字要照我的解釋用;因為當十二歲時候,我在購置衣服同給我阿媽我的生活費之外,袋裏還常常有餘錢。

貴婦人們還常給我她們自己的或者小孩的衣服,襪子,裙子,長袍等,這些東西我的老阿媽像個母親一樣替我料理,好好地保存著叫我一件一件修補改製過,弄得穿起來頂好看的,她那一副管家的本領真是罕見。

後來有一位貴婦人非常喜歡我,一定要我到她家裏去,她說,她要她的女兒和我同住一個月。

這雖然是她的一番好意,但是我的老阿媽對她說,除非是她決定了永久地留我在她家裏,這次長期的邀請對於這小貴婦人是害多益少的。“這也是真的,”那位貴婦人說,“那麼我隻要她先在我家裏住一個星期,看一看我的女兒同她能夠不能夠很合得來,同她的脾氣好不好,然後我再告訴你將來的辦法;現在若使有誰像從前那樣來望她,你同她們說你已經把她送到我這裏住就是了。”

這種辦法也可說是謹慎極了,我就到這位貴婦人家裏去;但是我很高興那兩位姑娘,她們也頂喜歡我,所以當我回來時候,我是不勝依依的,她們也是同樣地惜別。

然而,我還是要別了她們,回來跟我這位誠實的老婦人又同住了一年,我現在很能夠幫她的忙;因為我有十四歲大了,按我的年紀可以說長得很高,看起來很有點大人樣子;但是我在那位貴婦人家裏學會了享受舒服的生活,回到舊地方,就不像從前那樣安適,心裏想能夠當一個真正的貴婦人的確也很不錯,我現在對於貴婦人這個字已經有和以前大不相同的解釋了。我既然想能夠做個貴婦人是很妙的事,就也愛和貴婦人們住在一起了,所以總是渴望能夠再到那裏去住。

當我是十四歲三個月大時候,我那位慈愛的老阿媽,我應當叫她做母親,病死了。我那時的境況實在可憐。當窮人們埋到墓裏時候,解散他們的家庭是很容易的事,所以這位貧苦的好婦人安葬之後她所管區裏的孤兒立刻由教區執事移交給別人去撫育;她辦的學校也關門了,校裏的小孩沒有事幹,隻是待在那裏,等著家裏人來把他們送到別地方去;至於她所留下的東西,她的女兒,一個有了六七個孩子的婦人。立刻全部拿走,搬運東西的時候,他們隻是和我開玩笑,說這位小貴婦人若使高興,現在可以自立門戶了。

我幾乎嚇傻了,不知道怎麼辦好,因為我好似被人趕出了門外,走到茫茫的世界裏;更壞的是我有二十二個先令在這誠實的老婦人手裏,這就是我這小貴婦人在世界上唯一的財產了;當我問她的女兒要還的時候,她罵我,笑我,說這件事同她毫無相關。

那位賢良的窮婦人的確告訴她的女兒過,說這款是放在什麼地方,是那小孩子的錢,她還有一兩回叫我去,要親手交還我,但是不幸得很,我都是剛好不在她的身邊,正在別間房裏做事,我回到她房裏時候,她已經是快死,不能夠講這件事情了。但是她的女兒到底還老實,後來也把這錢給我,雖然起先她很殘忍地對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