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便開動腦筋,吩咐星期五叫他們坐在河邊上,一個人走過來,我做了一種簡便的手車,把他們放上去,和星期五兩個人推著他們往前走。可是推到我們圍牆外麵的時候,我們越發不知道怎麼好了;因為把他們運過牆去,是絕對辦不到的事,同時我又決計不肯把牆拆掉。於是我和星期五又動起手來,不到兩小時,就做好了一個很好看的帳篷,上頭蓋著帆布,帆布上頭又鋪上樹枝,就搭在我們外牆外麵那塊空地上,也就是在外牆和我培植起來的那片叢林之間。在這裏,我們又用一些現成的稻草搭了兩張床,每張床上鋪一條毯子做墊的,再加上一條毯子做蓋的。我這島上現在已經有了居民了,我覺得我已經有不少的百姓了。我不斷地帶著一種高興的心情想到我多麼像一位國王。第一,全島都是我個人的財產,因此我具有一種毫無疑義的領土權。第二,我的百姓都完全服從我;我是他們的全權統治者和立法者,他們的性命都是我救出來的;假如有必要,他們都肯為我貢獻出他們的生命,還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那就是,我隻有三個臣民,而他們卻屬於三個不同的宗教;星期五是一個新教徒,他的父親是一個異教徒,一個吃人部族,而那西班牙人呢,又是一個天主教徒。
可是,在我的領土上,我允許信仰自由。——這且不談。
我安頓好了這兩個身體虛弱的解救出來的俘虜,並且給他們安排好了遮蔽風雨和休息的處所,就想弄點東西給他們吃。我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命令星期五從我自己的羊群裏提出一隻不大不小的山羊,把它宰掉。我把這隻山羊的後半截剁下來,切成小塊,叫星期五把它加上水清燉,又在湯裏加了一些大麥和米,把它做成一份很好的糊湯羊肉。這菜是在露天做好的,因為我從來不在內牆以內生火。做好以後,我就把它端到那新帳篷裏去,又在那裏替他們擺上一張桌子,坐下來和他們一塊兒吃飯,同時盡可能地同他們有說有笑,鼓舞他們的精神。這時候,星期五就充當我的譯員,除了把我的話翻給他父親聽以外,有時也翻給那西班牙人聽,因為那西班牙人說野人們的話也說得不錯。
我們吃完了中飯(也可以說吃完了晚飯),我就命令星期五駕一隻獨木船,把我們的短槍和其他的槍支搬回來,這些東西都是由於時間倉促的緣故,留在戰場上的。第二天,我又命令他把那幾個野人的死屍埋掉,因為它們曝露在太陽底下,過不了多少時候就要臭了。另外,我又叫他把他們那場野蠻宴會所遺留下來的可怕的殘骨剩肉也給埋掉;我知道這些東西還存在不少,可是我實在不想親自動手去埋它們——不要說埋,就是路過那裏,我都不忍心去看。所有這些任務,他不但很快地完成了,而且還把那群野人在那一帶留下的一切痕跡都消除得幹幹淨淨,因此我後來再到那邊去的時候,假如不是靠了那片樹林的一角,我簡直認不出那個地方了。
我和我的兩個新百姓進行了一次簡短的談話。首先,我叫星期五問問他父親對於那幾個坐獨木船跑掉的野人有什麼感想,並且問他,照他看來,他們會不會帶著我們所不能抵抗的兵力卷土重來。他的初步意見是,那條小船必然逃不過那天晚上的大風,不是淹死在海裏,就是給大風刮到南方其他海岸上去;假如被刮到那邊去,他們必然會給當地的野人吃掉,正如萬一他們的小船出了事,他們必然會給淹死。至於說,萬一他們平平安安回到自己的海岸,他們可能采取什麼行動,那就難說了。不過,依他看來,他們已經被我們突如其來的進攻方式、被我們的槍聲和火光嚇得半死,他相信他們回去以後,一定會告訴他們本族的人,其餘的人不是給人打死的,是給霹靂閃電劈死的;至於那兩個在他們眼前出現的人,也就是我和星期五,他們一定把我們當做兩個從天上下來消滅他們的天神或複仇之神,絕不會把我們當做兩個攜帶武器的凡人。他說這一點他很清楚,因為他親自聽見他們用他們的土話把這種意思傳來傳去。他們決想不到一個凡人居然又會射火,又會放雷,連手都不抬一下,就會老遠地把人殺死。這位老野人說得果然不錯,因為後來的事實證明,那班野人再也不敢到島上來了,他們聽到那四個人(看樣子他們居然從風浪裏活了下來)的報告,簡直嚇壞了,他們都相信,任何人到這魔島上來,都會被天神用火燒死。可是,我最初不明白這種情況,因此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整天提心吊膽,帶著我的全部軍隊嚴加防守。我覺得,我們現在已經有了四個人,哪怕來上一百人,隻要是在平坦空曠的地方,不論什麼時候,我都敢跟他們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