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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德國心理學家艾賓浩斯經過多次試驗確立的遺忘曲線理論,以及我們在學生中所做的調查,我們發現單詞遺忘有其普遍規律。1.單詞的輪廓和大體骨架不易遺忘,個別字母易遺忘。很多單詞在學生眼裏都是似曾相識,但拚寫時卻隻能拚出大體輪廓,特別是長詞、難詞、含啞音字母詞、雙寫字母詞和重現率低的詞。此外,由於英語本身的曆史原因,許多字母或字母組合並無固定的拚讀規則可循,全靠硬記,如元音字母a,在其所構成的音節中及“a+其他字母”構成的元音字母組合中就至少有20種以上的讀音。這種拚寫和讀音之間的差異無疑給初學者增加了難度。這就需要在識記時隨時加以總結、歸納。
此外,造成遺忘還有其他原因如:信心不足,恒心不夠,情緒不佳,方法不當,目的不明,觀察不細,反複太少,刺激不強,聯想不豐,時間太長(疲勞記憶),興趣不高等等。2.遺忘速度的快慢與間隔時間的長短關係密切。通俗說來就是:剛記憶之後遺忘速度最快,以後遺忘速度逐漸放慢,如:一個小時記憶了100個生詞;30分鍾後會遺忘40個;24小時後又會遺忘30個;30天後還會遺忘25個;兩個月以後能真正記住的隻有5個。
3.遺忘具有選擇性。盡管新教材詞彙的重現率較高,多數在5次以上,但仍有一部分詞彙(特別是三會以下的詞)重現率在5次以下。有些詞雖然課本重現率在5次以上,但平時聽說讀寫訓練很少涉及,被遺忘的恰恰就是這種詞。此外,易遺忘的還有讀音不規則詞、長詞、難詞、容易引起歧義的詞(詞組、慣用法)等。5.遺忘與每次記憶的數量和方法有關。筆者曾做過一次試驗:讓兩組水平差不多的學生分別在兩個教室裏記憶生詞10分鍾,A組記憶20個,B組記憶10個。10分鍾後當場進行聽說讀寫測試,結果顯示,B組成績明顯高於A組。這說明不能要求中學生一次記憶大量的單詞,否則,欲速則不達。考試前采用突擊方法記憶成百上千個單詞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4.遺忘與所記目標、位置及識記時目的明確與否有關。記憶目標是指單詞的讀音、詞形、詞義、詞性、用法等。識記位置是指首次學習或記憶時該詞所處的位置(句子中?課文中?詞表中?讀物中?聽力訓練時……)。識記目的是指是有意識(有目的)記憶還是無意識(目的不明確的)記憶。遺忘與記憶者所采用的方法更是有關。例如有一次我利用自習課在黑板上書寫了20個生詞,讓全班學生記,說以後要聽寫,但未說具體哪一天聽寫。結果,我兩個星期以後聽寫的,發現得分率最高的學生采用的是循環記憶法(即每天記5個,依次循環)。中等以上的學生采用的是聯想記憶法,最差的僅僅當時背了一節課,後來僅讀了讀。這充分說明了記憶方法是很重要的。
1.對症下藥。根據前述的遺忘速度先快後慢、遺忘量先大後小的規律,一定要在24小時之內開始複習,且要全部複習所記內容。2.先密後疏。間隔複習時間為1,2,4,7,14,28天,今天記憶或學習了五個生詞,明天必須複習(為第1天);後天還須複習(為第2天);間隔一天再複習(為第4天);間隔二天再複習(為第7天);間隔六天再複習為第14天);間隔十三天再複習(為第28天)。
在找出遺忘成因及遺忘規律之後,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因時、因地、因材、因詞摸索並采取具有實效的記憶策略,這種策略不能拘泥一格,而應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但不管采用哪種記憶策略,都應遵循以下科學原則:3.及時複習。記憶後的下一天及再下一天必須及時複習。記住了也必須複習,否則等發現已經忘了再去複習就晚了。
4.多次複習。每一個生詞均不能指望通過幾次記憶就能記住,而要經過多次記憶(最佳次數為12-16次),且要機會均等地複習。5.間時複習。記單詞不能采取“一勞永逸”的戰術,要知道:就算當時(或那一段時間)記得再牢的單詞也會遺忘。隻有間時複習才能省時省力使單詞進入長效記憶。
6.持續複習。單詞記憶最忌“一暴十寒”,要堅持“細水長流”,每天哪怕隻是讀幾遍也行。7.“使用”複習。單詞即使進入了長效記憶,如果長期不用,也會遺忘。因為記憶是為了使用,反之使用也是在記憶。所以要多做聽說讀寫技能訓練,在使用中才能保持單詞的長效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