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吃喝玩樂 淡定如山(1 / 2)

殘片馬上回應。

聽到殘片的回答,張振難以相信的脫口而出:“怎麼可能?”

“他們在什麼地方?”

林蘭追問。

“你肯定猜不著!”張振搖頭道:“我原以為,他們會逃的遠遠的,逃到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當野人,又或者老實藏起來,吃著方便麵,喝著礦泉水,等待風頭過去。”

“可他們沒逃,還在林江。他們也沒有老實,而是花天酒地,吃喝嫖賭抽,揮金如土,要多墮落有多墮落。”

林蘭雙眉微皺,顯然她也沒想到會是這樣。

這樣,隻有兩種可能。

一種可能,三人樂觀,非常無比的樂觀,就像熱血動漫裏的腦殘主角一樣。

這種可能小到可以忽略不記,另一種可能,他們認為自己肯定要掛,沒有絲毫活路,今朝有酒今朝醉,根本就不想明天將來,要在還活著的時候,盡情的享受一下。

張振帶上電擊棒,小軍刺,以及一把高度仿真手槍,林蘭也帶著西瓜刀,和一把仿真槍,兩人正要出門時,張振突然停了一下,問:“是咱們兩個直接找上門,還是讓王潔跟著一塊去?”

“這個……”

林蘭咬了咬下嘴唇。

各有利弊。

兩人單獨行動。

好處是,兩人不是警察,不被條條框框束縛手腳,隻要狠的下心,什麼手段都可以使。

要是三人嘴硬,老虎凳,辣椒水,電擊,拔指甲等,好生伺候完三個國際友人。待見識了我大華夏,五千年的深厚文化底蘊後,肯定會被深深震撼,生出臣服之心,通通交待。

壞處也是兩人不是警察,亂來要負法律責憑,綁架虐待的罪不輕。而且,他們到手的口供,屬於屈打成招,沒有法律效力。

不過,事情並不絕對。

勒進,李潔南,王潔都欠張振人情,到時找他們幫忙,串通一下口供,就說兩人是他們請來,幫助破案的人員就可以了。雖然找一個高中生,一個高中老師有些不合常理。

找王潔一起。

壞處不言自明,她是個正直的警察,雖然不見得喜歡三個國際友人。但肯定不會讓張振和林蘭,任意胡來,玩老虎凳,辣椒水這些東東,而是帶回局裏,以正常程序的審問。

正常程序,效果倒也不錯,隻是,肯定沒老虎凳,辣椒水見效快。

叛國罪太大,影響也大,官方會不會為了平息風波,寧錯殺,不放過,快刀斬亂麻,把林偉信給哢嚓了?

這是很有可能的。

曆史上,發生過不少類似的事情。

至於好處。

王潔是刑警,手裏大殺器,手槍!

國際友人雖然吃喝玩樂,不像亡命徒,但手裏有沒有武器,誰都不知道。萬一有,兩人拿著小匕首,傻乎乎的過去,可就危險了。

最終,兩人選擇了折中的辦法。

找李潔南一起去!

李潔南同樣是刑警,有槍在手,而且,他雖然也正直,卻不像王潔那樣正直的有些古板迂腐,動點手段,隻要不太出格,他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其實,找勒進更合適。

他見多識廣,是隻老狐狸,說不準詐唬幾句,就把三個日本人給詐傻了,什麼都交待了。而且,他脾氣掘的很,要是三人不招,說不準,不用張振和林蘭動手,他就會大刑伺候。

隻不過,壞處太大,這可是隻老狐狸,賊精賊精的。

辦完三個日本人,八成會問張振:“我們發動全市警察都沒找到,你一下子就找到了,你有啥子問題?老實交待,黨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來到李潔南家,把情況給他一說,沒多想,他就答應下來。

於公,他是刑警,對方是嫌疑犯,有人舉報線索,他不能不去。

於此,張振是朋友,又欠了他人情,也不能不去。

“你小子怎麼得到消息的?”李潔南奇怪道。他知道林偉信和張振的關係後,下了不少力氣尋找三人,為的就是還人情都沒找到,張振卻有準確的消息。

“意外而已……”

張振隨口編了一個借口,然後拍著他的肩膀,壓低聲音道:“要是有什麼突發狀況,小李子,你可要一定給力,別關鍵時候掉鏈子才行。”

說話時,張振右手握拳伸出,隨後,大拇指和食指伸出,做手槍狀,照著大腿比劃一下。

李潔南眼角抽了抽,張振的意思很明顯,如果三人反抗逃跑,沒辦法製服,要他開槍射擊大腿。

他雖然是刑警,有權佩戴槍支,在嫌疑犯反抗逃跑的情況下,也有權使用,但,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當街開槍的。

電影中常常出現,在大街上,一群歹徒,一群警察,兩夥人劈裏啪啦的對射,現實在百年難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