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上官婉兒的祖父與父親由於參與廢後行動被武則天賜死。上官婉兒與其母則入宮做奴婢,當時婉兒隻有14歲。為了給祖父與父親報仇,她參與了太子李賢與大臣裴炎等策劃的倒武政變,但事情敗露,太子被廢,裴炎被斬,而武則天卻赦免了上官婉兒的罪行。
由於上官婉兒14歲時曾作了一首《彩書怨》的詩,被武則天無意中發現。武則天不相信這麼一首優美的詩會出自一位14歲女孩之手,當即讓上官婉兒以室內剪彩花為題,作一首五律詩,要求與《彩書怨》采取同樣的韻。
略加思索後,婉兒很快就寫出了:“密葉因栽吐,新花逐剪舒。攀條雖不謬,摘蕊詎知虛。春至由來發,秋還未肯疏。借問桃將李,相亂欲何如?”聽完婉兒的詩後,武則天連連稱好,並誇她是一位才女。
然而,武則天的誇讚和赦免並沒有使婉兒放棄報仇的念頭,她再次參與了政變。不過,最終仍然以失敗告終。
按照當時的法律,謀反應處以絞刑,或發配嶺南充軍。武則天卻認為:婉兒才十幾歲,雖然按其罪行,應判絞刑,可是念她年輕,若再受些教育,一定可以轉變她的想法。至於發配嶺南充軍,山高路遠,環境又惡劣,對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來說,等於要了她的命,也太重了。所以,不宜處死。尤其是她那聰慧的頭腦,假如細心培養,一定會成為非常出色的人才。
武則天決定對婉兒處以黥刑,在她的額上刺一朵梅花,把朱砂塗進去以示懲處,並把她留在了自己的身邊,以感情來感化她。
最終聰明的婉兒成為了武則天的心腹,在危難時刻總可以幫武則天排憂解難。
有人認為“寬恕”是一種比較文明的責罰方式。該罰不罰這是一種寬容的表現,也是為人處世的法寶。在寬容待人,以德報怨的同時,也就拉近了彼此間的距離,這才是精明人所為。
對於昔日的敵人,打擊報複隻能加深彼此間的怨恨,冤家宜結不宜解,倘若有能力報複而不去報複卻量才重用;有能力責罰卻不去責罰反而給予平等的待遇,這樣不但能夠感化敵人,為我所用,更能夠樹立自己的威望,得到更多人的尊敬和擁戴,從而將敵人轉化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