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
黃風西卷,愁入人腸。
可是方知病喜歡秋天。
清晨,在大多數人還在夢鄉之,他已站在這座小鎮最著名的小院……菊香院,風動青衫,清雅如古風宛在之隱士。
方知病是當代名醫,聲名並不在絕世名醫傅青衣之下。
每天清晨,他總是鎮上起的最早的人。
他今年四十有五,並無妻,他雖是名醫,唯一的愛好卻不是治病。
鎮上的人都知道,方知病喜歡喝酒。
在方知病的三間小屋,存放著很多的酒,十年陳釀的女兒紅,三十年陳釀的竹青,甚至連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壇之多。
不過今晨方知病並沒有喝酒,他的頭腦很清醒,甚至連遠處秋蟲的振翅聲都可以聽到。
秋天的清晨,幹爽而涼冽,胸肺經夜的濁氣也似融化在秋風裏。此時日已出,風從鎮外的山林吹來,溫柔如少女的歎息。
方知病本是名人,江湖的十個人,最起碼有七八個知道方知病的名字。
如果他想過一種優裕的生活,完全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可他並不喜歡。
他覺得目前的這種生活並沒有什麼不好。
所謂舒適的生活其實就是簡單。
這時鎮上已有炊煙,街上已有人走動的聲音,方知病聽出有人正向菊香院走來,來菊香院的大多數人隻有一種目的……治病,帶人來或自己來。
誰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生病,所以如果一個人有一點點醫術的話,尤其是一個名醫的話,他的門隨時隨地都會被敲響。
無論是清晨還是深夜。
方知病也從來沒有拒絕過他們。
腳步聲已近,從腳步聲,方知病可以知道一共來了兩個人,一個人的腳步聲很輕,另一個人的腳步聲很重。
輕的就像狸貓走路,重的就像鐵錘頓地。
小鎮以前絕沒有這兩個人,方知病可以斷定。
隻有輕功極好,或是外門功夫很不錯的人,才可以這樣走路。
這個小鎮很少出現江湖人,但這也並沒有什麼奇怪,方知病是個名醫,在江湖上很有名氣,他雖然把自己藏得很好,但江湖人的消息一向很靈通,如果真想找一個人,隻要花一點點心思,往往很容易辦到。
腳步聲雖然來得很快,卻不是很急促。來人似乎並不著急。
門被敲響,既不輕,也不重,這說明敲門人很有教養。
方知病走過去,打開了門,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張很斯,很秀氣,當然也很溫和,很可親的一張臉。
青衣人穿著一件很輕很薄,但無論是質料還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長衫。淡淡的青色,這是現在最時興的顏色。
他身邊的那個人看起來就凶狠得多,那個人身上的肌肉堆積如小山,幾乎要將黑衫脹破,方知病對他的第一個感覺,就是覺得自己在麵對著一頭凶狠殘忍的黑熊。
青衫人長揖到地,含笑道:“閣下莫非是和‘萬邪醫聖’秦英,神醫傅青衣並稱三大名醫的方知病先生?”
方知病道:“我是方知病,卻不是什麼名醫。”
青衫人笑道:“方先生何必過歉,方先生之名,天下仰慕者眾,所謂放眼天下,誰不識君。”
青衫人相貌斯,舉止有禮,給方知病留下了很好的印像。
他已很久沒有遇到過這種人。
方知病道:“看來你們並不是來找我治病的。”
青衫人道:“你錯了,我們來找你,當然是治病。不過這個病人很特別,我們不方便把他帶到這裏,我們想請你去。”
方知病道:“你是說出診?”
青衫人道:“是的。”
方知病道:“看來我是要讓你們失望了。”
青衫人詫異萬分,道:“難道天下知名的方知病竟是見死不救之人?”
方知病輕輕一笑道:“方知病絕不是見死不救之人,隻是知道你的病人,我絕治不了。”
青衫人道:“難道你不但是個名醫,還是個神卜?”
方知病道:“我不是神卜,我隻是有一雙不太昏花的眼睛而已。”
青衫人道:“你看出了什麼?”
方知病冷冷一笑,道:“我看出若是連‘指醫狂’祁連川都治不好的病人,我當然也是無能為力。”
青衫人微笑道:“誰是‘指醫狂’祁連川?”
方知病:“你不是,他也不是。”
青衫人道:“那麼誰是?”
方知病伸出食指,一指黑衣人,道:“就是他的主人。”
青衫人不禁歎道:“方知病不愧是醫之俠,也不愧是神目如電的老江湖。”
方知病道:“所以對一個老江湖,還是說實話的好。”
青衫人道:“不過實話一向並不好聽。”
方知病道:“不妨說來聽聽。”
青衫人道:“如果你真想聽的話,那麼我可以告訴你……”
他的臉上還帶著溫和的笑容,一種誰也想不到他會拔刀殺人的笑容。
這世上有一種人,他們在殺人的時候,臉上往往總帶笑。
青衫人無疑就是這種人。
因為笑容總是代表著友好,親切,慈祥,所以笑容往往是真正的殺人的刀。
刀從袖閃電般刺出,帶著說不出的淩厲之氣,這是必殺的一刀。
可是方知病卻似乎早已看出,他的身體忽然變成了一片在秋風飄搖不定的落,刀從袖閃電般刺出時,方知病已落在了三丈之外。
刀已刺空。
青衫人的刀又消失在袖,笑容卻並沒有消失。他忽地輕輕一笑,道:“方先生的身手還是像以前那樣幹淨漂亮,看來無論是誰想殺方先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方知病冷冷地道:“殺人總是要有理由的,那麼你為什麼要殺我?”
青衫人道:“殺人當然是要有理由的,我想殺你,自然有我要殺你的理由,我何必說,你又何必問?”
方知病道:“可惜憑你的武功好像是殺不了我的。”
他剛說到第三個字,青衫人忽地已消失了,就像他本是一團空氣,現在又溶化在空氣裏。
黑衫人卻並沒有走,他隻是冷冷地看著方知病,他的眸竟是灰色的,目盡是一種冷酷,殘忍,狂野之色,甚至有一種不屬於人類的感情。
方知病從沒有見過這種目光,他忽然有一種麵對一頭凶殘的野獸的感覺。
黑衫人用一種無法描敘的冷酷的聲音冷冷地道:“你今夜必死。”
他的聲音竟是有一種可怕的,不可思議的魔力,竟有一種詛咒般的魔力。
方知病忽然覺得秋天的清晨是一片肅殺。
方知病今年已經四十五歲,已絕對算是一個老江湖了。威脅,恫嚇,實在是看的太多,聽的太多,在江湖生存,對死淡然處之,是入門的第一課。
可黑衫人的威脅,竟讓方知病感到了極度的恐懼,這種恐懼,也是過去從未有過的。
黑衫人也已消失,方知病心的恐懼卻並沒有消失,並且他忽地感到了一股深入骨髓的寒意,這種寒意就像一柄刀。
方知病驀然轉身,隻看到一片尚未枯黃的秋,飄然離開了枝頭,脈之處,如被刀削。
方知病輕輕地歎了一口氣,喃喃地道:“朋友既然來了,不妨現身一見。”
沒有人回答,隻是地上的那片秋,忽然間變的粉碎,一陣風吹來,轉眼間被吹的無影無蹤。
方知病現在已經知道了三件事,第一,一個武功極為可怕的用刀的高手,正在一個自己絕想不到的地方。
第二,自己的武功,絕不是這名高手的對手。
第三,如果自己想要活命,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離開這裏。
所以他開始逃。
他用的是輕功最高明的一種身法——平沙落雁,這種身法可以在離地很低的狀態下一掠三丈,由於離地很低,所以能夠有效地進行防守。
看來這種身法真的有效,方知病在三個起落之後,已掠到了長街,街上已有行人,他們都認識這位醫術高明的方先生,他們的印象,方先生一向都是最斯,最知禮的人,所以當他們看到這位醫術高明的方先生忽然以一種像飛一樣的速度掠過長街時,無不表現出極大的驚訝。
方知病飛過了人頭,飛過了屋頂,他知道鎮外就有一片很大的樹林,如果自己進入這片樹林,那麼活著的希望將很大。
所謂“逢林莫入”,樹林永遠是江湖人的最好的藏身之地。
何況在方知病閑暇的時候,他經常在這片樹林散步,對這片樹林他很熟悉,他有把握利用這一點點的優勢,有效躲避追殺者的攻擊。
對這一點他很有信心。
可就在他將要進入這片樹林的時候,他又感到了那種深入骨髓的寒意,那種如刀的寒意。
他立即就開始變動身法,在一刹那間,足足變動了三種之多。
在一般情況下,這種身法的變動,足夠躲避攻擊,可惜這一次卻並沒有那麼幸運,方知病感到左後背靠近心髒的部位傳來了撕裂的疼痛。
剛才身法的變動的唯一用處,隻是使身後的刀錯開了心髒的要害。
方知病借著刀上傳來的力道,一步衝進了樹林。
現在他已進入了樹林,他是不是已真的安全?
身後的寒意更濃,刀氣更烈,而方知病後背的傷口傳來的劇痛也很大地阻礙了他的速度。
更可惜的是,那些應該本來是躲避屏障的樹木,現在卻成了方知病的障礙,方知病不但要小心身後的那柄刀,還要小心麵前縱橫交錯的樹枝。
事到如今,方知病唯一能做的選擇,隻有一拚。
可惜他還忘了一件事,他一開始便采取守勢,銳氣已喪,如果想扳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更要命的是,對手的武功要比自己高的多。
無論從哪個方麵判斷,方知病都是死定了。
方知病感到了悲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因為什麼而死。
身後的刀正帶著尖銳的破空風聲,帶著森寒入骨的殺氣,直逼向方知病的後脊。
站在這個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鎮的長街,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鎮邊的樹林,當然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小鎮邊的樹林那片飛旋的刀光。
現在站在這裏的是一個打扮的比乞丐還像乞丐,但一看就不像乞丐的小乞丐。說他不像乞丐,是因為他的皮膚雖然被泥汙蓋住,但卻掩不住那種自然風流之態。
他的身材雖然又矮又瘦,一雙眼睛卻出奇的明亮,目那種精靈古怪之色,任何人見了,都不由心有惴惴。
他好像早已到了這裏,對四周發生的事情,他也知道的清清楚楚,對著樹林裏發生的一切,他似乎在猶豫。
江湖的恩怨仇殺,往往都有相當複雜的背景,如果不小心牽涉其,就會惹出很多麻煩,誰願意惹禍上身呢?
可是我們這位不是乞丐的小乞丐想的卻不是這個問題,他不是一般的人,他從不會考慮會不會惹麻煩,他並不怕麻煩,甚至可以這麼說,他喜歡的就是麻煩,因為他不是別人,他就是秦寶寶。
秦寶寶已是一個很有名的人,這一點誰都不可否認,他之所以有名,並不僅僅因為他的大哥是江湖的第一快劍——“金童閻羅”衛紫衣,秦寶寶的成名絕大部份的原因是自己的努力。
他在短短的二三年之,連破江湖幾大陰謀集團,被他捉弄過的武林高手更是不計其數,聽到秦寶寶的大名,就算不是聞風喪膽,最起碼也是望風而逃。
秦寶寶現在已在考慮如何去救那個已身負重傷的年人,他之所以要救他,僅僅是因為他覺得年人身後那個用刀的人太凶狠,太霸道,並且一看上去就不像好人。
秦寶寶做事,往往隻憑一種感覺,他如果覺得該去做的事,十頭牛也拉不回來,這種做事方法一般來說並不太好,不過奇妙的是,秦寶寶卻很少錯過。
所以你不得不佩服秦寶寶是一個天才。
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從一個武功極高的高手手,將一個已身負重傷的人救出來。
這件事情的難度可想而知,但是隻要是了解秦寶寶的人都應該相信,秦寶寶絕對有他的方法,並且一定是最好的方法。
方知病漸漸地有一點絕望了,除非出現奇跡,否則自己絕沒有活下來的可能。
隻聽“轟”的一聲巨響,地動山搖,巨大的衝擊波將已凋零的樹吹得漫天飛舞,枯幹的樹枝“哢哢”之聲不絕,紛紛折斷。
方知病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的,何況爆炸是在他和他身後的人之間響起,方知病的經驗告訴他,有人在救自己。
方知病已衝進了一片濃密的樹林,借著紛繁的枝,方知病希望那個人不應該看到自己。
可是他剛剛鑽了進去,就聽到有人“嗤”地笑了一笑,神經已極度緊張的方知病想也不想,手的一柄匕首“刷”的一聲就刺了過去。
可惜這一招並沒有用,那個聲音笑道:“現在是不是很流行恩將仇報?”
像這種話,當然是秦寶寶的專利。
方知病猛地回頭,這才看到了秦寶寶。
在這個樹林裏,除了方知病自己和那個殺手之外,方知病隻看到秦寶寶一個人,所以剛才救自己的人當然是麵前的這個小乞丐。
可是方知病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會是麵前的這個小乞丐救了自己。
秦寶寶似乎看出了方知病的心事,他道:“不可能,這太不可能了。”
方知病有一點聽不懂了,不禁問道:“你在說什麼?”
秦寶寶笑道:“我隻不過在說你想說出的話而已。”
方知病更加奇怪地道:“你怎麼知道我想說的話是‘不可能,這太不可能了’?”
秦寶寶笑道:“因為我比你聰明。”
方知病笑了,這年頭什麼人都有,連小孩都受了影響,居然也開始自吹自擂起來。
不過方知病必須要承認的一點是,秦寶寶的確說出了他想說的話。
方知病道:“真的是你救了我?”
秦寶寶笑道:“在這個樹林裏,好像除了我之外,再也沒有第四個人了。”
方知病道:“好像沒有。”
秦寶寶道:“所以救你的人好像也隻能是我了。”
方知病道:“不錯。”
秦寶寶立刻問道:“那你準備怎麼謝我?”
方知病又笑了,這年頭的人好像和以前都不太一樣,居然連施恩之後,立刻就望報的人也有了。
方知病笑道:“你是不是忘了一句話?”
秦寶寶道:“是不是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方知病現在又不得不承認,這個小孩的確是很聰明,並且絕不是一般的聰明。
方知病點了點頭道:“我想說的的確是這一句話。”
他們在說話的時候,當然是很小聲,很小聲的。
方知病一直沒有忘記觀察外麵的動靜。
隻到現在,方知病才看清那個一直在自己身後的人。
這是一個年輕的人。
不知道是為了什麼,現在的年輕人好像是越來越可怕了,現在的年輕人的武功也好像是比以前的人厲害得多。
這個年輕人穿著一件普通的青布衣衫,身後雖然背著一頂範陽笠,卻沒有戴上。
這頂範陽笠想必原來是想戴上以掩蓋真麵目的,可是這個年輕人好像認為,就算讓人看到自己的真麵目也沒有關係。
這表明他有絕對的信心,可以把所有見過他的人變成一個死人。
不過看起來,他今天的運氣沒有方知病好,因為方知病遇到了秦寶寶。
方知病雖然把自己藏得很好——最起碼他自己是這樣認為的。可是秦寶寶看出,年輕人還是發現了他們。
因為年輕人的目光已在向方知病這邊看來。
年輕人冷冷地道:“你以為有江南霹靂堂的人罩著你,我就沒有殺你的機會了嗎?”
秦寶寶在方知病的耳邊悄悄地道:“嚇嚇他。”
方知病笑道:“對這一點,我最是拿手。”
方知病運了運氣,大聲道:“不錯,本來你機會很不錯,可惜在江南霹靂堂的人麵前這種機會就不會太多了。”
江南霹靂堂的名氣的確是非常響亮,隻要是走過江湖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江南霹靂堂的。
對一般人來說,江南霹靂堂非常非常神秘,所以也非常非常可怕。
隻有神秘的東西才會變得可怕。
其實大家也都知道,江南霹靂堂若以武功而論,在江湖上並不太有名。江南霹靂堂最可怕的地方就是火藥。
最笨的人都會知道,一個人的武功再好,也仍然是血肉之軀,血肉之軀當然是不能和火藥抗衡的。
就算你是天下第一高手,也不敢和火藥抗衡。
秦寶寶看出,年輕人雖然很想衝進來,可是卻有所忌憚。
在江南霹靂堂的人的麵前,沒有人敢說自己有十足的把握。
何況現在又是在樹林裏,你根本就不可能看到火藥會在什麼時候,從什麼地方飛過來也許等你看到火藥的時候,一切都太遲了。
年輕人冷冷地道:“如果你們有本事,可以一輩不出這個林。”
方知病這時又發現,“樹林永遠是最安全的地方”這一句話一點也沒有錯。
不過他當然不能一輩呆在樹林裏。
可是不在樹林又能到哪裏去?
方知病已經沒有主意了,所以他隻有看著秦寶寶,不知怎地,他一看到秦寶寶,就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種依賴性,好像有這個小孩在,他自己就什麼也不用操心似的。
這一次他的主意沒有錯,秦寶寶的確是一個愛管閑事的人,不管什麼事情,他都是“鐵肩擔道義”大包大攬。
秦寶寶道:“這是在你家的附近,你對這個地方想必一定是很熟悉。”
方知病道:“不錯。”
秦寶寶道:“那我們還有什麼好遲疑的,我們為什麼不馬上出林去?”
方知病道:“出林後,到哪裏去?”
秦寶寶笑道:“到你家。”
方知病驚道:“到我的家?”
方知病很想說的是:我就是在家被他趕到這裏的,你現在還要再回到那個地方?
秦寶寶又好像看出了他的顧慮,便道:“你知不知道有這樣一句話?”
方知病道:“什麼話?”
秦寶寶道:“最危險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方知病道:“我好像在哪裏聽過這句話。”
秦寶寶道:“正因為所有的人都認為你不敢回到自己的家裏,所以那個地方就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方知病笑道:“現在我懂了。”
他對這裏的地形的確是很熟悉,在走了幾條不可能是路的路之後,他們總算出了這個林。
在樹林裏走路的確是這樣的,有時候麵前明明已沒有了路,可是當你走下去之後,就會發現,麵前忽地又出現了一條路。
回到方知病的菊香院之後,方知病問道:“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秦寶寶道:“你收拾一下應該帶的東西,然後我們離開這裏。”
方知病叫道:“你不是說這裏是最安全的地方嗎?”
秦寶寶道:“再安全的地方都不可能永遠安全,當那個人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也找不到我們的時候,他第一個想到的地方就是這裏。”
方知病道:“這又是為什麼?”
秦寶寶道:“因為‘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句話你既然知道,別人也不可能不知道。”
方知病覺得這句話說的也很有道理。
於是他開始收拾東西,其實也沒有什麼好收拾的,地窖裏的酒當然是帶不走的,方知病家的銀也不是太多,所以他除了一個藥箱之外,什麼也沒有帶上。
方知病背起了藥箱,道:“現在我已經收拾好了。我們是不是可以走了?”
他說完這句話之後,忽然發現秦寶寶不見了,他正在奇怪的時候,門外傳來了腳步聲。
腳步聲在門口停下,方知病想都不用想就已知道,那個年輕的殺手已經來了。
這種時候,方知病立刻又變得神無主起來,可是偏偏在這種時候,剛才那個比諸葛亮還要諸葛亮的小孩居然不見了。
年輕人在門外冷冷地道:“原來你果然回到了這裏,這一次,我看你還能逃到哪裏去。”
方知病的確不可能逃到哪裏去,他現在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
他定了定神,拚命地給自己打氣,心暗暗地:你可以對付得了的,你可以對付得了的。
他想了一想之後,居然想起孫兵法的一條妙計,他笑道:“你既然來了,為什麼不進來呢?”
這叫做疑兵之計,據說是很有用的。
年輕人在門外冷冷地道:“你以為我真的不敢進來嗎?”
“砰”的一聲,一向很牢固,方知病花了三兩銀,請了三個木匠,用了兩天的時間做的木門一下變成粉碎。
木片紛飛之時,年輕人忽然就到了方知病的麵前。
方知病現在已和他貼得很近,甚至可以聽到年輕人的心髒在有節奏地跳動。
他相信年輕人一定可以聽到自己的心髒在劇烈地跳動。
這個時候,年輕人隻要一出手,方知病的心髒又會變得不再跳動了。
可是就在這個時候,又是“砰”的一聲,好像是發生了地震,半片屋頂忽然落了下來。
瓦礫,泥沙,腐草,甚至還有一個鳥窩一起從上麵掉了下來。
隨著這些東西掉了下來的,還有一件東西。那是一張網,一張薄如蟬翼的網。
年輕人輕喝一聲,身一下倒退三尺。
他雖然躲開了這張網,方知病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這張網把方知病整個人都罩了進去,並且一下把方知病拉了上去。
方知病在心裏暗暗地歎了一口氣,自己本來就是網之魚,現在更加沒有指望了。
可是等到他被提到了屋頂上,看到一個人正用非常熟練的手法解開網扣時,不由地笑了起來。
方知病是不是有毛病?
方知病沒有毛病,他隻所以要笑,是因為把他網住的人就是秦寶寶。
秦寶寶幾乎是在年輕人剛剛走近這間房屋的時候,就聽出了年輕人的腳步聲。
所以他立刻就離開了房屋。
他知道隻有他在外麵的時候,才有希望救出方知病。
現在他雖然已將方知病救出,可是危險並沒有解除。
他和方知病從房頂上飛快地躍下,一掠掠上了街道。秦寶寶的輕功雖然很不錯,可是方知病的輕功卻好像不是太好。
所以他們唯一的出路,好像隻有回到森林裏去。
奇怪的是,那個年輕人並沒有追出,他似乎對秦寶寶的神出鬼沒有一點擔心,他好像是生怕秦寶寶有什麼埋伏。
方知病的運氣從今天早晨開始,就變得很不好,自從遇到了秦寶寶之後,他的運氣就變得好了起來。
現在他們已進入了森林,這就是說,他們總算暫時解除了危險。
方知病道:“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秦寶寶道:“當然首先是離開這裏,然後怎麼樣,你問我,我問誰去?”
方知病道:“這麼說,我們現在已經是無家可歸。”
秦寶寶道:“好像是這樣。”
方知病顯得有一些沮喪,這對一個剛剛家破人亡的人來說,是一種很正常的情緒。
秦寶寶想安慰他一下,不過卻不知從何說起,他隻好轉移話題。
他問道:“看起來你是個醫生,為什麼卻有人想要殺你,莫非你一不小心把人給治死了?”
方知病的臉立刻漲得通紅,別人說什麼話他都不會生氣,可是他絕不能忍受別人小看他的醫術。
他大聲地道:“我怎麼會把人給治死?莫非你不知道我是誰?”
秦寶寶雖然救了他,可是的確不知道他是誰,秦寶寶問道:“那麼請問先生尊姓大名。”
方知病大聲地道:“我就是方知病。”
他用這種口氣說話,好像隻要他一說出他的名字,別人什麼事情都應該知道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