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1 / 1)

紹興三十二年,歲在壬年,六月丙寅,朔。

戊寅,宣赦文德殿,首尾詞翰林學士洪遵草,其間有雲:“凡今者發政施仁之目,皆得之間安視膳之餘。”蓋用禦批語,人傳誦之。聖旨:“朕欲日朝德壽,太上謂恐廢萬機,勞煩群下,委禮官重定其期。”禮官請用漢帝故事,五日一朝。

辛巳,監察禦史以上詣德壽宮起居,輔臣略至榻前,太上襆頭、寬袖、赭袍、玉排、方帶,中官八人分立殿下,惟施傘扇,不鳴鞭。

乙酉,祠部員外郎劉藻卒。藻字昭信,福州人,進士。入官頗窮易,通《禮》學。陳誠之在西府,薦為學官,改樞密院編修官,除國子博士兼建王府小學教授。教授本專用館職,王十朋既去朱倬以命藻,而降旨雲:“教授闕,差館職學官兼領。”俄擢祠曹郎,而兼職不改也。東宮立,宰執請遷王府官僚,太上曰:“小學何勞之有?”止遷史浩、張闡。時藻已被病,未幾卒,年六十四。贈秘閣修撰。三皇子各賻銀絹百。藻初被召,尚在選調,吏誤召嶺南人京官劉藻,久之始悟,朝廷除廣州通判遣之。至是藻卒,而劉藻適自梅州守乞致仕,異哉!

己醜,太上以車駕五日一朝為煩,詔用朔望初八、二十二日詣德壽宮。

辛卯,德壽宮月進錢十萬貫,太上令止進四萬貫。

甲午,文德殿宣詔書,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太上皇後曰“壽聖太上皇後”。先是,禮官與執政已定此號,然後令有司集議。二十二日,侍從台諫禮官會於都堂,左相援筆書雲雲。或謂尊號始自開元,至元豐罷之,萬世不可易也。汪聖錫持此議尤力,給舍台諫多從其說,故不簽議狀者大半,而洪翰林已草壽聖之議矣。二十三日,進呈,奉旨恭依。汪聖錫、徐敦立二侍郎及給舍台諫,各以狀申都省,雲:“尊號既非矣,而光堯近神堯,壽聖乃英宗誕節,且嚐名寺,不可用也。”二十五日,遂降旨,謂已奏知太上,‘不容但已恐’數字未善,更令金安節、張震等商量,疾速奏來上。金彥亨在禁從簽書中官最長,而真父台諫之長故也。明日,彥亨、真父等請再集百官議。二十七日,聖旨:“不須別議,願與簽書前議者聽。”諸公知不可回,皆與簽書。

七月朔,丙申,先天節假連日,蜚蝗自宣湖入臨安界,綿亙數十裏,所過赭其山,而不甚害稼。江浙間三十餘年前嚐有之。

丁酉,監察禦史以上赴德壽宮起居,既卷班輔臣升殿問聖躬,次從官,次楊存中、趙密、田師中、鄭藻等,太上有所獎諭,存中等曲謝三四。客雲:“豺能殺虎,鼠可害象,事固不可忽也。”

戊戌,糧料、登極赦諸軍優賞,共支銀三十八萬三千一百餘兩,殿前司捧日都虞候軍額等至諸軍長行一十九萬四千一百餘兩,馬軍司龍衛都虞候軍額等至諸軍長行五萬四千三百餘兩,諸軍司神衛都虞候軍額等至諸軍長行九萬九千七百餘兩,諸百官司等處三衛差到軍兵自都虞候軍額等至長行三萬五千餘兩。

己亥,百官受誓戒於尚書省,奉敕攝光祿丞,以此月十四日皇帝親饗太廟也。《按國朝會要》,無即位親饗故事,太常官北附郊祀定此禮。初,請乘玉輅,上不許,稍令裁定。

癸卯,德壽聖旨:“前嚐止宰執等月內兩次到宮,今聞尚與前說不異,緣宮前無待漏處,緩急陰雨,使百官暴露,殊不安懷,可今後隻初二日率從官同一次來。時宣麻,張浚自特進大觀文除少傅、江淮宣撫使,進封魏國公。昨日,鎖院劉共父當直,不召,就式假中宣史直翁。初,三省議除少保封次,國製出,乃少傅大國。或雲:直翁與謀。陳揆不樂曰:“真內相也。”

戊申,赴太廟致齋,大雨終日夜,暴風達旦,軒簸可畏,太史局奏地震。

已酉,五更,皇帝親饗太廟。初行禮,大風,既而雨作,張魏公申請,內一項除申朝廷用狀,餘皆劄子。或謂:非見執政不當如此。

癸醜,聖旨罷禦前激賞庫,歸左帑,謂之南庫。從袁仲誠諫疏也。自秦氏斂中外之財輸禦前,雖時有進納,而三省密院移用為多,有司莫得稽考。上銳意除去,士大夫以為盛舉。又有三省密院激賞庫頃嚐裁定,歲給十萬緡而已。汪聖錫雲:“呂元直為相,堂廚每廳日食四千,至秦檜之當國,每食折四十餘千。餘執政有差,於是始不會食。”胡明仲侍郎嚐謂:“雖欲伴食,不可得矣。”

丙辰,臨安訪求嶽飛墳,在錢塘門外,當時私號賈宜人墳,今將以一品禮葬之。

癸亥,內侍李綽罷提舉軍器所。初,上以器械不犀利,工部軍器監未嚐問,故以付綽而不令隸部。監台諫謂:“建炎間太上嚐以此委中官,未幾廢罷,新政豈宜如此?”上頗然之。有隻為題目不好之語,既而綽張大其事,日有啟請,且辟置官屬。上意於是向綽。諭真甫仲誠雲:“祖宗朝,中官嚐掌兵,此亦何害?”二人論奏不已,遂降禦筆雲:“覽卿所奏,備見忠讜”雲雲。已令複隸部監,然綽猶未罷也,二人再論列,而任信孺、陳應求因內殿引對,亦及之。及令綽自請罷提舉,而改用統製官輔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