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申,詔改來年正月一日為隆興元年,曾子宣日記有此號。
壬子,旬假,雨中訪務觀,務觀約韶美少稷至能共飯,務觀雲:“嚐記先人說,紅呈飾帶,始唐莊宗施之,優人程俱致道雲:邇來龐元英《文昌雜錄》雲:‘滑台賈昌朝畫像,猶是黑鞋金玉帶。’不知紅呈果起於何時。”
丙辰,張震除中書舍人,或謂廟堂有所疑,故峻遷使去風憲。上諭三省雲:“震知無不言,言皆當理。”遂諭當製舍人載之訓詞。真甫辭免雲:“自太上中興,殿中侍禦史凡五十二人,未有徑除三字者。”
十二月戊辰,省劄坐同知樞密院事張燾所奏,並降禦劄,召侍從兩省台諫赴尚書省,拜受訖,就都堂給筆劄,令條具時弊,仍各諭其官屬次第,以聞眾議。乞許三日內條對,逐具奏聞。
己巳,景靈宮行香,禦筆督條對,史參乞少寬之,務令詳盡。上親批數十語,大略謂:“近臣非若疏遠之士,不知時務,今宣之於口,書之於簡,何擇焉?若徇人情,朕所不取。”史參又奏:“陛下固欲知時弊,非掩士大夫不備,而窮其所短也。”並繳洪翰林以下所按仁宗給劄故事,退而條具,上乃從之。
乙酉,微雪。越人以欲雪而日光穿漏為雪眼。
已醜,百官赴太廟門外,班迎安穆皇後神主,退入幕次,俟丁時神主於別廟。禮官初欲依薦享例用樂,予奏雲:“薦享為祖宗,故不以欽宗餘服而廢樂,雖別廟亦可就用。今安穆乃欽宗侄婦,不可用樂。”周元特亦論之,詔可。
庚寅,秘書少監陳棠卒。棠字德邵,常州人,年六十二。近秘閣柱裂,有大聲,人以為長貳不祥之應。
隆興元年歲在癸未,正月癸巳,晴。虜人陷水洛城,城在德順軍秦州之間。虜先以兵與吳挺相持於德順,一旦焚寨引去,挺不疑其偽遁也,不為備。虜自間道徑趨水洛,斷我師歸路,而城中兵甚少,故陷之。
丙申,盱眙報:蒲察徒穆領兵據虹縣。徒穆,故泗守也。自失其地,即寓宿州,睥睨故疆而不可得,既陷虹縣,遂稱泗州居之。
庚子,宣麻,史浩拜右仆射兼樞密使,張浚拜樞密使,都督江淮軍馬。昨日,擬定魏公除目,上以筆圈去樞密使三字,止升都督。今早執政奏事,聞之,請如初議,而製已付閣門,遂用舊文首尾詞告廷,而令直學士院劉珙歸改其詞行下。是日,鎖禮部貢院,敕差翰林承旨洪遵知舉,兵部侍郎周葵、中書舍人張震同知,以免解就試人眾,增參詳官二人,點檢官四人,國子司業王十朋為別院考試官。
戊午,貢院言承指揮比前舉取過人數,其添取一百人,檢照前舉,凡三千五百四十四人,終場取過二百五十四人,今合取三百五十四人。而去年覃恩免解徐鼎劍州不曾申到數目外,國學一千三百四人,建寧府一千八十九人,洪州二百三十八人,宣州二百七人,已上其二千八百三十八人。內有八百六十五人未來就試,今乞於增添一百人額內留三十人,充未到合取之數,從之。貢院言:常舉共得錢一萬二千貫,酒二百石,今官吏增多,乞增錢六千貫,酒一百八十石,詔給半。
二月甲子,蜀中正月探報,虜人據水洛城,吳挺棄德順間道歸。
丁卯,徐稚山侍郎論秋菊落英事,予謂有二說:一則為花落色衰之落,一則落訓初,如所謂訪予落止者,義見《爾雅》,蓋取菊之初英食之。
戊寅,吳拱正月二十八日軍前申狀雲:“向起勝軍,皆自德順拔歸,勝軍頗多亡失,我師焚秦州,退保皂郊。”
三月壬辰朔,張魏公繳進北界副元帥紇石烈誌寧回書來,上其式雲:誌寧白宣撫執事。書詞大略謂:“向者新主初立,即舍淮南地,先遣信使,而宋國襲我歸師,稍侵吾疆,今得來書,以天時人事逆順為言,固爭舊禮,不議他事。且陝西所失地近已克複,將士或執或死,其數甚多,此由宋國貪土地之故,不順天意,不惜人命,以致此也。誌寧材雖不武,被命分閫師之進止,得以專之,倘能先歸侵地以示誠款,則複往之禮乃可徐議。今則按兵不動,以俟來音,宜深思熟慮,毋貽後悔。”初,魏公以其拒我使者,邀索舊禮,嚐移書開諭之,故複用此意來答。
甲寅,夜與共甫宿省中,來日覆試權要親族過省者。
乙卯,雨作,寒,引試七人“禮義積而民和親論”。初,秦氏以子侄竊高科,而諸將亦行賂效之。檜死,議者請按幹德、鹹平故事,凡兩省台諫侍從以上謂之權要,其有服親登第皆令覆試,雖有旨依而未嚐舉行。今歲趙密之子右承事郎賡過省,眾疑其假手也,欲驗之,而賡果托疾不來。
四月壬戌,奉祠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