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暗河之王。
暗河,是雲荒唯一的魔境,這裏沒有神,隻有一潭黝黑的死水,還有,就是我。
我在這裏已經上萬年,也看多了這世態炎涼。人卑微而庸碌地活著,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則假仁假義。相比之下,我倒更喜歡魔。我從來不殺人,因為我不喜歡那種粘稠帶了腥味的液體,但是我卻喜歡看人在死前拚命掙紮的模樣,充滿了害怕和絕望。
沒有人看過我的臉,因為鮮少有人敢來暗河,即便來了,在一片黑暗裏,他也隻能看到朦朦朧朧的影子。他們都怕我,甚至是神,他們說,我比荒焰更可怖。
但是他們不知,我不過是當年他們鄙夷不屑的半妖。什麼仙界秩序,什麼倫理綱常,我娘生生被他們逼死,我爹,則被架上了斬妖台。非但如此,他們竟連我也不放過,他們說:如此妖孽,留著今後禍害人間,倒不如早早結束了好。當年他們是多麼正義,可而今......
諷刺,當真諷刺!
她說的不錯:要想活下去,你就必須強大。
她也是神,洛水的神,她叫泠月。
那年,是她先找到的我,我以為我要死了,可她手中的冰箭卻隻劃在了我的臉上,一共三刀,刀刀刺骨,沁涼沁涼。
然後,她便走了。但那個刻痕,卻永遠留在了我臉上,突兀而猙獰。
她毀了我的臉,卻留下了我的命。
我恨那些所謂的神,於是,為了要強大,我不惜修煉至毒的巫術,創了暗河迷境。再沒有人可以傷到我,連神,也不能。
我要讓她知道,當年她放了我,是多大的錯誤!
荒焰和我打賭,他說:“我定會讓她愛上我。”
我笑得諷刺:“神仙都是自私的,她絕不會為了所謂的愛而放棄手邊的一切。你,未免太自信。”
聞言,他依舊是一副雲淡風輕的樣子,許久,他的唇邊綻出一抹微笑:“她當然會,隻要,你給我一樣東西。”
“好,那麼賭約呢?”
“都說魅魘精明,看來果真不錯,隻是這次,無論我是輸是贏,你都有所得,不是嗎?”
“的確。”
“做多了交易,就當是玩一場遊戲,豈不甚好?”
我笑,然後點頭。
後來,她真的隨他走了,義無返顧。就是風燼,也未能留下她。
她臉上那朵桃花,灼灼光華,豔麗嫵媚,本就是傾城姿容,而今更是窈窕無雙,翩若驚鴻。隻可惜,風燼不知道,那株“憶魂”早被我做了手腳,隻要他的心裏有她,她便永世無法逃脫錐心之痛,直到命盡。
殘忍嗎?我從不知道什麼叫做殘忍。
他們欠我的,我要一樣一樣拿回來,沒有人可以阻止,她,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