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一幅優美的山水畫,除具有形態和顏色上的節奏美外,還會觸動我們本性中更深層的情緒——與尺寸、年代以及永久性等相關的聯想;無論如何,我們擁有的情感比形態和顏色本身所能喚起的情感更多。畫家必須感受到這些;如果他本能地選擇表達這些情感的形態和顏色元素,其畫作也在這些情感影響下創作而成。這種更深層次的情感甚至與純粹的形態和顏色之美密切相關,以至於畫家完全不能忽視它們;任何技術知識都無法代替情感,亦不能如此堅定地引導畫家對美的選擇。
有些人會說:“這種說法固然好,但是畫家考慮的隻是形態、色彩和畫圖,而非其他。如果他從形態和顏色的角度忠實地繪畫山,就會為那些想要聯想的人提供暗示,暗示其他所有相關性。”其他人會說,外觀的形態和顏色隻是作為一門語言,用於表達人類所共有的情感。“藝術至上主義”和“主體至上主義”是藝術界中兩種極端的立場,兩者的判斷取決於個人的作品傾向於哪一麵。他有可能更側重美學方麵,更關心與形態和顏色直接相關的情感;也可能根據自己的性情,側重於與外觀相關聯的精神聯想。但是任何立場如果忽視了另一麵,都會造成致命的損失。
形態和顏色的圖畫永遠逃不開與視覺形象的關聯,而完全以主體為中心的圖畫也不能對形態和顏色置之不理。“如果他從形態和顏色的角度忠實地繪畫山,就會為那些想要聯想的人提供暗示,暗示其他所有相關性”,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除非這個畫家思想非常單純,雖然隻意識到繪畫本身,但是不知不覺地被更深層次的感情所打動,從而選擇有意義的元素。但是可能的結果是,他的圖畫會傳達其所思之事,從而沒能給我們留下山的莊嚴偉岸形象,而是表達了諸如“看我是一個多麼天才的畫家”之類的感覺。除非藝術家繪畫時受到場景所能引發的更深層情感的影響,否則任何人都不會對他的作品感到印象深刻。
畫家如果隻被關乎主體的崇高理想所深深打動,而忽略了藉由表達這些崇高理想的形態和顏色,就會發現他的作品沒有說服力。無形的事物隻能借助於藝術中有形的物質來表達,如果要表達微妙、難以捉摸的含義,圖畫中所表現的實體必須非常完美。如果他不能描畫山平凡的一麵,又如何能夠期望表達更深層的情感?實際上,兩種立場都是不全麵的。所有優秀藝術作品當中,表達內容與其表達方式是如此密切,以至於最終融為一體。與山相關的深層聯想是藝術最適當的狀況,它們影響藝術的外觀,在藝術家頭腦中具化成形態和顏色,提醒他整個繪畫的過程,甚至細微到筆觸。就好比一首優秀的詩歌,我們不可能不借助於文字表述來揣摩詩人的思想,思想與文字在詩人創作的過程中是融為一體的。
借助於我們不同感知的一種用來表達的方式並不就算是藝術,比方說一個男孩扯著嗓子嘶吼,表達他生活中的喜悅之情,但製造的隻是噪音,他不能算是藝術家。要使他的表現力豐富到足以將感情傳達給其他人,必須做一些編排。也就是說,表達必須有序,有節奏和韻律,或者無論什麼語言,必須能恰當傳達那些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力量,選擇並編排感官方麵的藝術材料,使其與人類先天的和諧感相關,從而給人留下最生動的印象。如果我們可以找到一個能囊括所有藝術的大致定義,將有助於我們發現,是什麼方向致使繪畫中的內容成為藝術。常見的觀點認為繪畫是“通過顏色近乎完美地呈現自然物體的產品”,這一觀點並不符合上述要求。人們虔誠地希望科學將會完善彩照技術的方法,最終消除這種錯覺。
那麼,什麼定義才有用呢?一方麵必須包含感覺,表達每個人自身所隱藏的秘密個性;表達滲透到周圍以及被周圍現象感動的自我。另一方麵,必須包含表達的有序化。
但是誰又知道那些恰好能表達這種微妙內容的語言呢?如果一個人說“藝術是生活的韻律表達,或情感意識,或感覺”,這些都不夠。可能“生活的韻律表達”是更完美的定義,但是,在大眾頭腦中,“生活”這個詞更多的是與日常活動相關,而不是存在於意識背後、鼓舞人類的精神或力量,所以幾乎不算是有用的意圖。因此,一個大致實際的定義至少與機械性能無關,“感覺的韻律表達”的定義可能更為藝術家們所接受:韻律意味著藝術材料(如果是繪畫,即形態和顏色)的有序化,從而使其與我們天生的和諧感相關聯,這種和諧感會賦予材料表現力。沒有這種關聯性,我們就缺少讓感官方麵的藝術材料喚醒他人回應的直接手段。扯著嗓子嘶喊的男孩製造了噪音,他並不是藝術家,因為他的表達不充分——這種表達與可以賦予其表現力的下意識和諧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