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以上
春秋時代大家族製度仍然盛行,由《左傳》《國語》中看得很清楚。並且大家族有固定的組織法則,稱為宗法。士族有功受封或得官後,即自立一家,稱“別子”。他的嫡長子為“大宗”,稱“宗子”;曆代相傳,嫡長一係皆為大宗,皆稱宗子。宗子的兄弟為“支子”,各成一“小宗”。小宗例須聽命於大宗。隻大宗承繼土田或爵位;族人無能為生時,可靠大宗養贍。但除大宗“百世不遷”外,其他一切小宗都是五世而遷,不複有服喪與祭祀的責任。“遷”就是遷廟。
宗法的大家族是維持封建製度下貴族階級地位的一種方法。封建破裂,此製當然也就難以獨存。所以一到戰國,各國貴族推翻,宗法也就隨著消滅,連大家族也根本動搖了。貴族消滅的情形,因春秋戰國之際的一百年間史料缺乏,不能詳考。但大概的趨向卻很清楚。各國經過一番變動之後,無論換一個或幾個新的朝代(如齊、晉)或舊朝代仍繼續維持,舊日與君主並立的世卿以及一般士族的特權已都被推翻。各國都成了統一專製的國家。春秋時代仍然殘餘的一點封建製度,至此全部消滅了。
至於平民的情形,可惜無從考知。但以曆史上一般的趨勢而論,平民總是千方百計追隨貴族的。所以春秋以上的平民,雖不見得行複雜的宗法製,但也必在較大的家族團體中生活。
春秋以上的大族不隻是社會的細胞與經濟的集團,並且也是政治的機體。各國雖都具有統一國家的形態,但每一個大族可說是國家內的小國家。晉、齊兩國的世卿最後得以篡位,根本原因就在此點。
經過春秋末、戰國初的變革之後,家族隻是社會的細胞與經濟的集團,政治機體的地位已完全喪失。至此專製君主所代表的國家可隨意支配家族的命運了。
(二)戰國
據今日所知,戰國時代最有係統的統製家族生活的就是秦國。商鞅變法:
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
商鞅的政策可分析為兩點。第一,是廢大家族。所以二男以上必須分異,否則每人都要加倍納賦。第二,是公民訓練。在大家族製度之下,家族觀念太重,國家觀念太輕,因為每族本身幾乎都是一個小國家。現在集權一身的國君要使每人都直接與國家發生關係,所以就打破大家族,提倡小家庭生活,使全國每個壯丁都完全獨立,不再有大家族把他與國家隔離。家族意識消弱。國家意識提高,征兵的製度才能實行,國家的組織才能強化。商鞅的目的十分明顯。什伍連坐是個人向國家負責。告奸也是公民訓練。禁止私鬥,提倡公戰,更是對國家有利的政策;家族間的械鬥從此大概停止了。
商鞅的政策完全成功,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漢初賈誼不很同情的描寫,尤為活現:
商君違禮義,棄倫理,並心於進取。行之三歲,秦俗日敗。秦人有子,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假父耰鋤杖彗耳,慮有德色矣。母取瓢碗箕帚,慮立訊語。抱哺其子,與公並踞。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觀。其慈子嗜利而輕簡父母也,念罪,非有儲理也。亦不同禽獸僅焉耳!
賈誼所講的是否有過度處,很難斷定,但大概的情形恐怕可靠。舊日父母子女間的關係以及舅姑與子婦的關係完全打破,連父母子女之間互相借貸都成問題,頗有今日西洋的風氣!
可惜關於家族製度的改革,我們隻對秦國有這一點片麵的知識,其他各國的情形皆不可考。但商鞅變法,以李悝的《法經》為根據;李悝前曾相魏文侯,變魏國法,魏因而成為戰國初期最強的國家。秦在七國中似乎變法最晚,並非戰國時惟一變法的國家。這個重要的關鍵,曆來都被人忽略。楚悼王用吳起變法,也在商鞅之前。吳起原與李悝同事魏文侯,對魏變法事或者亦有貢獻。後往楚,相楚悼王:
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鬥之士。
此處所言不詳,所謂“明法審令”所包必廣,恐怕也與後來商鞅在秦所行的大致相同。此外申不害相韓,與商鞅同時,“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大概也是在變法。
關於秦、魏、楚、韓四國的變法,我們能得到這一點眉目,已算僥幸;其他各國的情形,連一個字也未傳到後代。但泛觀人類曆史,同一文化區域之內,一切的變化都是先後同時發生的。所以我們可以假定戰國七雄都曾經過一番徹底的變法。商鞅變法是秦國富強的必需條件,但不是惟一條件,秦並六國更不完全由於變法,因為變法在當時是普遍的現象。地廣人稀、沃野千裏的蜀地的富源,恐怕是秦在列國角逐中最後占優勢的主要原因。
各國變法之後,家族製度沒落,可由種種方麵看出。喪服製與子孫繁衍的觀念可說是舊日家族製度的兩個台柱。清楚嚴明的喪服製是維持一個人口眾多的家族的方法;子孫繁衍是使大家族繼續存在的方法。但到戰國大家族破裂之後,這兩根台柱也就隨著倒塌了。
三年喪是喪製的中心。三年喪的破裂象征整個喪製的動搖。三年喪似乎破壞得很早,春秋末期恐怕已經不能完全實行。孔子的極力提倡,正足證明它的不為一般人所注意;連孔門弟子宰我都對三年喪表示懷疑,認為服喪一年已足。這恐怕是當時很普遍的意見。後來孟子勸滕文公服三年喪,滕的父兄百官無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