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附錄(2)(1 / 3)

阿布伯克見到無限製的選舉有引起內亂的危險,所以在生前就向左右指定歐瑪為最適宜的承繼人。634年阿布伯克死,左右尊重他的意見,就正式選舉歐瑪為教主。

歐瑪感覺繼位法有固定化的需要,於是生前就指定六位元老為選舉委員,將來他們由自己內部互選一人為教主。歐瑪有子,但不肯假公濟私,沒有指定兒子為承繼人,並且也未派他為選舉委員之一。644年歐瑪死,六位選舉委員中的歐斯曼(Osman)被選為繼位的教主。

歐斯曼腐敗,引起反抗,656年被刺殺而死。他生前並未指定承繼人,也沒有預定選舉法。反對派遂擁阿裏為教主。回教內部的分裂由此開始,661年阿裏亦遭刺殺。從此教主的地位變成陰謀與爭奪的對象,回教共和國無形結束,統一的或各地分立的回教國都成了世襲專製的政體。

回教共和國雖隻維持了三四十年,阿拉伯的情形雖與羅馬帝國不一樣,但承繼法卻大同小異。阿布伯克以後兩代的教主都因被預先指定而未成問題。第四代因未指定,又未預定選舉法,內亂於是發生,共和國竟至因而結束。回教不似羅馬,未得演化出一個大家公認的承繼慣例。但阿裏以前幾次的蟬聯似乎是正在對著一個固定慣例的方向走去,可惜尚未成功就被世襲製打斷。

(三)結論

“曆史不重述自己”——Historydoesnotrepeatitself。我們不敢說20世紀西洋各國的獨裁者也都要用羅馬與回教那種實際指定而名義選舉的方法產生承繼人。但在製度的範圍以內,我們很難想像其他更為妥當或更為自然的方法。西洋又有一句與上麵所引正正相反的老話:“天下並無新事”——Thereisnonewthingunderthesun!

參考書

羅馬

CambridgeAncientHistory,Vol.X,chap5;Vol.XI,chap.10。

Boak,A.E.R.,AHistory0fRometo565A.D.,chap.11-19。

Balley,C.(ed.),TheLegacy0fRome,——“TheConception0fEmpiro”,“Administration”。

回教

CambridgeMedievalHistory,Vol.II,chap·10-11。

AmeerAli,AShortHistoryoftheSaracens,chap.1-6。

Margoliouth.D.S.,MohammedandtheRise0fIslam。

EncyclopediaBritannica,ninthedition,——“Mohammedaifism”。

Ibid.,fourteenthedition,——“IslamicInstitutions”。

殷周年代考

序論

殷周年代至今仍為古史上未決問題。太史公作《史記》,年表始於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此前年代皆認為難憑之傳說。時至今日,吾人對此亦未有確實之推定。然關於周室元年,比較有價值之說有二:

公元前1122年《三統曆》

公元前1027年《竹書紀年》

兩說代表兩種可能之年代考定法;關於古史年代,吾人一般亦隻有此兩法也。若有史料可憑,吾人當然根據史料之記載。例如秦並六國完成之年為公元前221年;此為可靠記錄,吾人可完全承認,無需再加推考;此一法也。若關於史上某事發生年代,無確實之記載,則吾人可以片段材料為出發點而加以推考,此又一法也。以上兩說,第二說為曆史上之記錄,但是否確實,尚待考定。(一般多以《竹書》中所紀周元為公元前1050年;此乃後世偽《竹書》之篡改,不可憑信。古本《竹書》紀周元為前1027年。——見王國維著《古本竹書紀年輯校》。)第一說則為劉歆《三統曆》根據片段史料所推定。然古今推算者不隻一人;如《大衍曆》推周元為前1111年,今人亦有根據曆法推算而肯定此年者;日本學者新城新藏則推定為前1066年。此外變相抄襲或憑空擬定者尚多,更無贅述之價值。同為推算,而結果有三,且相差有四五十年之久;而推定結果之最早者與《竹書》所紀相差幾至百年。此非古史中年代傳說上下所差不過三五年無關重要者可比。兩說必有一誤,或兩者全誤,此猶待吾人考定者也。

根據片段史料而以曆法推定曆史上年代,須有以下條件為先題:(一)由吾人所確知之最早年代(如共和元年)至吾人所欲推定事實之年代(如周室元年),其間片段史料必須完全可靠,而非為疑似之傳說;(二)於先後兩年代間所用曆法情形吾人必須詳知;若有曆法上之改革,吾人亦須明晰。以此兩標準而斷一切關於西周年代之推算,恐皆有穿鑿附會之嫌也。(一)關於共和前之年代隻《尚書》中有少數意義不清之記錄。其記錄是否可憑,尚有問題。即假定其全為事實,其解釋亦大有困難。共和前任何周王在位年數吾人完全不知,而《尚書》中隻言某事發生於某王某年;甚或年代亦全不錄,而隻記某月某日;而其記日之解釋法則尚屬疑題。於此種情形下吾人而欲確定《尚書》中所記某事為共和前某年,恐為事實上之不可能。(二)較此尤大之困難,則古代曆法變更問題,今日已無從解決。春秋時代曆法上之變化,吾人尚可由《左傳》中見其一二;然春秋以前曆法有無改變吾人完全無從究詰。於此種情形下吾人將以何種曆法為據而推定《尚書》中所記年代月日乎?故苟非地下有關於曆法史極清楚而可靠之發現,吾人決難以曆法推算共和前之年代。若采此法,則每人對曆法各持一說,又不能起古人而斷孰是孰非;是每人可隨意推考,而是非永無解決之日。同為推算,而有三種不同之結果,其故即在此也。而可能之結果恐尚不隻此。若有欲為數學上之練習者,大可以此為題;其結果或早於公元前1122年,或晚於公元前1066年,皆無不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