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的實質不是這個問題的本身,而是競爭的公平性。在我國漸進式改革中曾不得不對不同所有製企業區別對待、輪番政策調整的做法沒有及時改變,有些一直延續至今。
輿論、政府管理和涉及企業的許多政策都打上了“所有製烙印”,包括已經上市的股權多元化的公眾公司,每家企業都有一個“所有製標簽”,分作“體製內”和“體製外”,並對其有親有疏。這就在市場中形成了一條很深的“所有製鴻溝”。近來,這種對立在社會上進一步情緒化,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非常值得重視的體製障礙。世界上幾乎沒有哪一個市場經濟國家把“所有製”提到如此的高度,以致割裂市場。
隨著非國有經濟的發展和居民財產性收入的積累,國有經濟的比重呈下降趨勢,有人開始擔心民營經濟發展是否已經碰到了“天花板”?麵對種種現象和輿論,民企發展到一定程度就缺乏安全感,移民和財產向境外轉移的數量和規模日益上升。針對這些現象,有人提出,在我們的體製和政策下能不能培育、容納和留住本土成長出來的李嘉誠、王永慶、郭鶴年和李秉哲?
我們正麵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考驗。重要的途徑是鼓勵創新創業、擴大中等收入階層。此時,非公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多種所有製經濟公平競爭的理論觀點中央早已確認並闡明;國務院“老36條”、“新36條”也已發布多時,但進展十分有限。近來,有關所有製的爭論反而再起。
上世紀90年代初,有關“姓資姓社”問題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掃清了障礙,極大地調動了經濟增長潛力,今天,如果能摘掉企業“所有製標簽”,消除“所有製鴻溝”,突破“姓國姓民”的桎梏,將是新時期生產力的又一次解放。
結論:
探索“親市場經濟”的國有資產實現形式
在確立“現代企業製度是國有企業改革方向”的同時,中央一直特別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國有資產管理如何能與市場經濟融合。早在1993年十三屆三中全會《決定》就提出,“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的合理形式和途徑”。1997年十五大進一步指出,“要努力尋找能夠極大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公有製實現形式”。2002年十六大再次指出,“進一步探索公有製特別是國有製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強調“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監管和經營的有效形式”。
迄今為止,我們一直將國有經濟等同於國有企業,在產業領域把實物形態的“國有企業”作為國有經濟的唯一實現形式。盡管在部分市場失靈的領域仍有實際意義,但隨著改革的深化,在一般領域繼續以擁有、管理和控製“國有企業”群作為國有資產實現形式,使企業和政府不斷遇到各種困惑。
將經營性資產資本化,選擇可以用財務語言清晰界定、計量,並具有良好流動性、可進入市場運作的具有公共性的資本化的實現形式,具有重要意義。銀行業國有資產資本化管理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在一般領域,國有資產實現方式的資本化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一是國有資產資本化意味著國家從擁有、管理和控製國有企業,轉向擁有和運作國有資本;意味著頂層國有企業的整體改製。持股機構與投資的企業建立股東與公司的關係,政府不再控製和管理;企業依法成為獨立市場主體,聚焦於財務業績,在董事會指導下,在競爭中做強做大。這對政府和企業都是又一次解放。
二是資本化的國有資產具有良好的流動性,國有經濟布局調整將通過國有資本在行業和企業間的“有進有退”來實現。這種進退,原則上不影響企業的經營範圍和業務結構。
三是政府擺脫了與“國有企業”關聯關係的掣肘,有助於站在超脫地位,進行市場監管,提供公共服務;有助於改變按所有製區分企業的政策,公平地對待各類企業,消除“所有製鴻溝”,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
四是國有資本可分作兩種投向、兩種運作機製。在市場失靈的領域國家委托專業投資控股機構投資運作,實現政府特定的公共目標。在一般領域的投資,委托專業的社會性投資機構運作,追求更高的財務回報。兩類投資各有明確的目標,有利於提高效率。
五是國有資本投資收益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主要用於彌補體製轉軌過程中必須解決的那些需要公共財政支付的曆史欠賬,保障經濟社會平穩轉型,並使“全民所有”回歸全民分享的本性。
六是國有資本預期功能主要通過市場運作實現,而不是以破壞市場機製為前提。這就使國有資本具有“親市場性”。規模較大的國有經濟的這種存在,原則上沒有扭曲市場的動因,而是維護市場的力量。
國有企業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改革的任務並沒有完成。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對國有企業改革的重大理論創新和指導方針是完全正確的。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將為體製轉軌、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原文刊登於2012年第13期《財經》雜誌
原題為《國企改革轉入國資改革》
在談到“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時,往往誤解為“國有企業有進有退”。
必須使國有資產“資本化”,由“國有國營”轉向“股份製”。
不能因概念含混,為防止出現俄羅斯、東歐式的私有化,而停止國有資本布局的調整。
大量國有資本連同收益仍滯留在一般製造業,已經沒有什麼意義。現在有巨量民間資本可以“接盤”。
國家可考慮將滯留於一般產業國有資本的30%,或許50%劃轉到社保和公益性基金。
如果把“保值增值”提到不恰當的高度,就會產生謬誤。
在我們的體製和政策下能不能培育、容納和留住本土成長出來的李嘉誠、王永慶、郭鶴年和李秉哲?
今天,如果能摘掉企業“所有製標簽”,消除“所有製鴻溝”,突破“姓國姓民”的桎梏,將是新時期生產力的又一次解放。
國有資產資本化意味著國家從擁有、管理和控製國有企業,轉向擁有和運作國有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