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文本裏,截取前代人詩詞裏的句子,來象征人物命運,或從中轉化出另外的意思,這一手法可謂貫穿始終,是我們解讀他這部巨著時必須加以掌握的“鑰匙”。最集中也最直接的例子是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與宴的八位女性分別擎出了八根象牙花名簽子,每根上麵都題著四個字並有一句唐詩或宋詩,如探春擎的是杏花簽,題著“瑤池仙品”,詩句是唐高蟾《下第後上永崇高侍郎》裏的“日邊紅杏倚雲栽”,原詩“日邊”喻帝王“紅杏”喻權貴,表達的是科舉下第後的矜持怨艾,曹雪芹挪用到《紅樓夢》文本裏意思完全轉化了,是用“日邊”喻郡王“紅杏”喻探春,暗示探春以後將類似“杏元和番”那樣遠適藩王。
《紅樓夢》的傳世抄本大都有署名脂硯齋或畸笏叟的大量批語,盡管對於這兩個署名究竟是一個人的還是兩個人的,究竟是男是女、與曹雪芹有否血緣或婚配(同居)關係,“紅學”界意見尚不能統一,但這批書者與曹雪芹有著極其親近的關係,熟悉甚至卷入了曹家的家世變化,並在一定程度上是曹雪芹寫作《紅樓夢》的“高參”,乃至直接參與了至少是局部的寫作,在這幾點上“紅學”界並無爭議。脂硯齋、畸笏叟的批語在“紅學”界一般統稱“脂批”,“脂批”裏一再出現“三十年”的字樣,如“三十年前事見書於三十年後,今餘想慟血淚盈。”“讀五件事未完,餘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餘卅年來得遇金剛者亦不少……”“與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於紙上……”不少脂批後麵注明了年代幹支,由此可以推算出,“三十年前”大約是公元1728年即雍正六年之前,那是曹氏家族仕途命運的一道分水嶺,雍正六年曹在江寧織造任上被抄家治罪,“家富人寧,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樹倒猢猻散”,從此後如“花落水流紅”,“如花美眷”全都“零落成塵碾作泥”,曹氏四五代艱辛積攢努力擴展的赫赫功名灰飛煙滅,據此,倘曹雪芹借嶽飛的詞句“三十功名塵與土”來一抒心中的憤懣,實在是天知地知自己知親近者如脂硯齋者知,而其他人很可能被他的狡獪假借所瞞蔽,還以為他隻不過是順手寫下最穩妥也最“大路貨”的熟句哩!
《紅樓夢》的正文裏,也有直接提起年頭論事兒的時候,第七回寧國府焦大醉罵“二十年頭裏的焦大太爺眼裏有誰?”所謂“二十年頭裏”應是書中賈代化襲寧國公且還在世的時候,如再加十年,三十年頭裏,則“太爺”賈演該還活著,焦大小時隨“太爺”(原型應為曹雪芹高祖或曾祖)出兵,有從死人堆裏救出主子的功勞。第四十七回賈母稱“我進了這門子作重孫子媳婦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孫子媳婦了,連頭帶尾五十四年,憑著大驚大險千奇百怪的事,也經了些”,不說“五十”或“五十五”等整數,而精確地說“五十四年”,顯然是因為這個藝術形象的原型確實是有五十四年的婚齡,據周汝昌先生考證,《紅樓夢》從第十八回至第五十四回全寫的是以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為背景的那一年裏的故事(該年農曆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種被鄭重寫入到第二十七回裏),則“三十年頭裏”約為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正值康熙第六次南巡,曹雪芹祖父曹寅第四次接駕,曹寅妻李氏當然與丈夫一起正經曆著富貴已極的時期,以李氏為模特的賈母,在書中出現時卻已處於百年詩禮簪纓之族的“末世”了。凡此種種文字裏,都彌漫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深沉喟歎,如假借“三十功名塵與土”的句子來加以概括,也無不可。
《紅樓夢》第一回正文裏還明確地寫入了該書由“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而成,盡管關於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在“紅學”界一直存在歧見,但《紅樓夢》大體成型是在曹雪芹三十歲左右當可認定,因為第一回開篇即有第一人稱的作者自述,明言“將己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絝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談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雲雲,過去人們認為“人生七十古來稀”,一個花甲六十歲即為“滿壽”,因之“半生”也就是三十歲。《紅樓夢》裏通過賈寶玉這一藝術形象痛詆“國賊祿蠹”,視科舉功名如糞土,那當然是曹雪芹自己思想感情的體現,他“無材補天”,有心鑄“夢”,若揮毫書寫“三十功名塵與土”,也正好抒發出了自己把仕途經濟即所謂“功名”棄之塵土的理念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