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謬論:要想有認真的感情,就隻能找有可能結婚的人 (2)(1 / 1)

李老老實實地開始見人,但那個讓她最在意的人來了。他到她的公司找另外一個人,兩人是順便結識的。他是個友好、親切的男人,和她聊天純粹是為了開心。他聊得很開心,問她想不想一起喝杯咖啡。李"大媽"本是會拒絕的。這人比她小15歲。他的相貌很英俊,但對她來說像個孩子。她注意到他的右臂肌肉有些萎縮,是一種先天性疾病造成的。作為一個非常狂熱的體育愛好者,她的許多感情關係都是圍繞著網球和高爾夫建立的,在往日,這個缺陷足以讓她放棄。但是課程要求必須接受所有邀請,所以,這個好學生接受了喝咖啡的邀請。

她發現安東尼太有意思了。他很有熱情,作為一名城市土地規劃師參與了許多建築項目;他徹底被她吸引住了。他請她吃晚餐,她接受了。剩下的一切,照他們的說法,就全是曆史了。他們約會了一年,舉行了一個盛大而華麗的婚禮,12年過後依然是一對快樂的夫婦。你爭辯道:"但是,這是個偶然事件!"你認為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在你身上,以下是你的反擊:

我知道我喜歡什麼--沒必要浪費時間

那麼我會說,回顧一下你約會過的人--或者結過婚的人,如果有的話。要是你真是聰明到無所不知,那為什麼你現在沒能過上快樂的婚姻或者同居生活?我沒見過有誰的過往記錄是完美無缺的,一個也沒有。然後再想想那些在高中時被你嗤之以鼻的呆子、鄉巴佬,或是別的什麼被你拒絕或拋棄的"物種"。是不是發現你對有些人看走了眼?有的人變得充滿魅力,有的人在某些領域取得了極高的成就,讓你對他們刮目相看,不是嗎?認了吧,你犯了許多錯誤。

我的回答是:你的確需要"浪費"些時間。你的確需要假定自己並不總是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知道結識什麼人才算有價值。

但是我什麼都寫在臉上:如果我不喜歡一個人,她或他會看出來

你覺得我會對這樣的說法表示支持嗎?努力挺過去吧。這是學習如何三思而後行的好時機,即便是讓人討厭(或者笨拙)的人也有可能會有全新的一麵。例如露絲和我說過她第一次和伊森約會的情景,他是個害羞得讓人難受的人,通常遇到這種人露絲立馬就借口去洗手間然後開溜了。但是伊森是她哥哥在大學時最好的朋友,她被迫要對他格外的友好,當他邀請她去自己的畫室看做品時,她出於禮貌答應了。那些作品讓她感到眼前一亮,激動不已。突然間她發現他是個有著深邃而豐富的內心的天才。當他開始談論自己以及他人的藝術作品時,一個全新的伊森浮現了出來,那是一個讓她深感好奇的思想者,審慎而又充滿激情。要是一開始她遵循了一貫的"我得趕緊逃出去"的思路,這一切她永遠不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