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謬論:結婚前都應該同居,這麼做隻會有好處 (4)(1 / 1)

她一點點地搬進了彼得的住處,因此他們沒有經過專門的討論就算是開始同居了。最初是留了一把牙刷,然後是一件衣服,然後是一件換洗衣服,最後是好幾件換洗衣服和她的音響。有一天他笑著說,要不把她的貓和書也拿來吧。他們就這樣開心地住在了一起,一直到從法學院畢業。

這時瑪琳希望能得到彼得的一些承諾,但他表現出沒有準備好定下終身大事。他依然愛她--至少他是這麼對她說的,他說如果她相信他的愛,那何必還要更多的承諾?兩人都篤信那個時代的思想:婚姻是一張"惡習的許可證",兩人在一起"應該是為了愛,而不是儀式"。他們倆都是這麼想的,然而過了一段時間,瑪琳開始感到有點不安,她覺得自己需要一種更"布爾喬亞式"的承諾。不過她沒有急於求成。他倆當時都不想要孩子,他要在西海岸參與一個參議員競選的工作。他請求瑪琳跟他一起去,盡管時間上跟自己得到的一份工作完全衝突,但她還是去了。

瑪琳喜歡洛杉磯。她人脈很廣,在那裏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負責一個重要的公投競選。他倆對自己的新工作都很滿意,雖然彼得經常要工作到很晚,巡回競選活動讓他感到孤單和焦慮。每當她想搞清楚他究竟身在何處時,他的反應總是帶著冷淡、曖昧和抗辯的味道。等到最後她的一個朋友告訴她,她認為彼得和候選人的妻子好像有些風流韻事時,她感到心痛和憤怒,但不算非常意外。他們大吵了一架,流了不少眼淚,然後分手了--然而最終又和解了。接下來一年他們過得很好,直到彼得和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女人扯到了一起,他剛剛進這間事務所工作--這導致兩人的關係徹底終結。至此他們已經在一起將近六年。

瑪琳對這次分手感到很難過。她深深愛著彼得,他在她眼中成了愛人的標準,她發現很難再找到符合這種標準的人了。她埋頭於工作,作為一名獨特、傑出的法律策略師,她開始有了一定的名聲。她得到了一個在華盛頓的高級職位。頭一年她完全不約會--不是沒人提出過。她很迷人,而且整天要跟一大堆男人打交道。但她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學會忘記彼得。

32歲那年她結識萊昂納爾,一個大個子中年男人,剛剛和他的首任妻子離婚。兩人剛認識的時候他還沒離婚--他是一個院外集團的負責人,到國會山來時和她相遇了。她新得到的工作就是在那裏作一位議員的行政助理。他們一開始因為公事見了好幾次麵--然後兩人都開始生造一些理由來見麵;終於,他們開始約會了。

從婚姻中脫身所花去的時間遠比萊昂納爾想像中要長--多出了八個月--這段時間讓瑪琳很是失落。即便是他最終脫身了,還要花上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適應,等他能夠放心地把她介紹給他的孩子們認識時,已經將近兩年過去了。最終,她發出了最後通牒:要麼讓她完全進入他的生活,要麼就分手。他的反應含混其辭,他們分手了,然後又和解,重新又在一起,他們開始嚐試和孩子們一起生活。然而孩子們對她有敵意,瑪琳始終覺得在他眼中孩子比她重要。最終在她37歲那年,他們因為結婚、生一個自己的孩子這個問題上不和而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