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員、黨支部書記錢治安讓文書在一張紅色的紙條上寫了幾行字,大意是:老板,實在對不起,我們挖了您的青稞,現將青稞折合五十塊白洋留給您,請收下。落款是:中國工農紅軍二連全體。用藍布包好的白洋和紙條已經放進缸裏了,快要埋土了,給養員怕50塊白洋不夠,又添了12塊雲南銀幣。全體支部委員都站在旁邊看著用土按原樣埋好後,才各自散去……
紅軍進了藏區,明文規定:馬不踏青稞,人不進經堂,走時要清掃,借物要奉還。在黑水,毛澤東和戰士一起參加割麥勞動,他借用了藏民一把鐮刀,走時忘了歸還,一直惦記在心。直到革命勝利後,1955年夏季,八一電影製片廠察製組要到黑水去拍《萬水千山》外景,毛澤東囑咐導演馮夫到黑水後,代他詢問鐮刀的主人,征求主人意見,或還&他一把鐮刀,或折價付款並表示歉意。
紅軍執行紀律是嚴格的,是嚴厲的,有時甚至嚴格、嚴厲到令人不解的程度。
剛過草地,一個團的團部過老百姓一片沙果林,大家眼睜睜地看著熟透的誘人的沙果,直往嗓子眼兒裏咽唾液,卻沒一個人去動。團長的警衛員假裝解手,把馬拴在樹上就去摘沙果吃。正巧團政委圭過來,看見他摘老百姓的沙果,土話沒說,一槍就把他“定”那兒了。這種做法真是不近人倩,胡來,蠻幹,過份兒!可是在那樣惡劣的環境裏,老百姓木知道紅軍是怎樣的軍隊,完全需靠自己的行動去取得百姓的理解和擁護。所以像團政委這種過火的作法真是免不了。
賀子珍的弟弟賀敏仁在一個團當司號員。部隊進入毛爾蓋藏族區,軍委總政治部特別強調群眾紀律和民族政策,明令違者嚴懲。當時有人報告說,賀敏仁私入喇嘛廟,拿走1000多塊銀元。於是賀敏仁被關押起來。師首長認為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不論是誰的親戚,該槍斃就得槍斃,以維護軍紀。團裏為這件事給軍委和毛澤東發了電報,但因電池不足等原因延誤了一些時間,等軍委回電指示緩期執行時,人已經斃了。賀子珍親自做了調查,弟弟的案情與事實有很大出人。他確有錯誤,但不是拿1000塊銀元,而是100多個銅板,大約值1塊銀元的價值。一個強壯挑夫也才能挑800塊銀元,案情被誇大了一千倍,判死刑過重了!賀子珍調查之後也隻是難情況如實向上做了反映,既沒幹預這件事的處理,更沒有任何報複行動。
在貴州,把窮人叫做“幹人”。“紅軍到,幹人笑,白軍到,幹人叫,要使幹人天天笑,白軍不到紅軍到……”為什麼紅軍到,千人就笑呢?因為紅軍有鐵的紀律,紅軍是為天下老百姓求解放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