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狀元·新秀季·世界的偏見(14)(1 / 1)

1996年12月,第三代出現了:阿倫?艾弗森。

以晃開喬丹投中的那一球為例:艾弗森大幅度展開雙臂,左手,右手,左手,右手,反複地胯下運球。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著一次假動作。你必須捕捉並跟上他的搖擺,不斷細微地調整身體重心,來預備堵防他的切入。可是,你不能露出破綻。因為,你任何一次重心的處理不當或心誌猶豫,都會被他閱讀出來。然後,艾弗森的切入步伐就會像利劍一樣,刺到你沒有準備的那一側。

在羅伯遜的單胯下變向和哈達維的殺手胯下運球之後,艾弗森的雙胯下運球繼續了對時代的改革。反複連綿地原地胯下運球,橫向大幅度搖擺。如果說,喬丹的反向墊步是朝一側做假動作,蒂姆?哈達維的殺手crossover是在讓你瞬間愣怔被他點住,那麼,阿倫?艾弗森就是這一切的綜合版本。他的雙重crossover是重複多次的變向、變速的試探,以他的球感與速度,你幾乎想象不到他無法做到的運球方式,於是你當然也無法預測他的下一步——因為,他在不斷地搖擺和試探中等候並誘惑你失誤,然後把你晃倒。

當然,這開創先河的技巧,隻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閃電般的第一步、快速後轉身、殺手crossover、停頓步,各種華麗技巧,艾弗森都了如指掌。他是運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在對紐約之戰中得到35分,把所有企圖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規下場。在場下,他快樂地每天給600個籃球簽上自己的名字。每天都有一些人開始知道他的名字,所有街區的水泥球場,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標般的運球過人。阿倫?艾弗森。這個名字,在他成為職業球員僅一個月,便開始如雷貫耳。他成為明星的速度,甚至比他的運球過人還要快。

隻不過,稍微有點太快了。

10. 叛逆的角色

媒體最熱愛的勾當,無非捕風捉影和添油加醋。1996年尾,他們終於逮住了隻言片語。11月2日與公牛交戰前,艾弗森說:“我在場上不會懼怕任何人。”此後,有媒體開始說,艾弗森在比賽中也對喬丹嚷:“我不會懼怕任何人!”甚至,連那記優美的胯下運球晃過喬丹,都被認為是對老將的不尊敬。

記者如聞到血腥的鯊魚一樣興奮起來。邁克爾?喬丹的王朝時代,所有人都懼怕他的神威而畢恭畢敬。有個一年級生願意朝王座發出怒吼,而且這孩子還是個天才。艾弗森的經紀人大衛?法爾克老奸巨猾鼻子靈敏,嗅出了媒體的意圖,趕緊出來打圓場:“邁克爾是阿倫的偶像。可是,阿倫不希望因為對邁克爾的尊敬,影響了球場上的較量——大概就這意思吧?”

可是,各方媒體並不蠢。1996年,球員們都已經學乖了,很少會像70年代似的,口無遮攔互相打嘴仗。NBA的壞孩子們銷聲匿跡,最壞的丹尼斯?羅德曼已經成為公牛的大將、喬丹的羽翼。看到艾弗森,媒體認定他們終於找到了一個和喬丹對掐的反派叛逆角色,這可是每天用來填專欄首頁的無價之寶啊。他們繼續包圍艾弗森,探問他,誘惑他,給他設計無數語言陷阱。來不及采訪他的媒體紛紛開始抓住他的其他部分:不良少年背景,街頭男孩背景……嗯?還進過監獄?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