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狀元·新秀季·世界的偏見(13)(1 / 1)

而這就是NBA。

擺脫對手防守有許多種方式。中近距離的球員,可以利用試探步、投籃假動作等技巧,做持球突破。但是,後衛們發動進攻的所在更遠。他們很少從靜止開始起步,更喜歡運球突破。

最簡單最蠻橫的第一步啟動強行突破,足夠有效,但天才後衛們並不喜歡這個。運球突破有種種華麗技巧:停頓步,變速,變向。而最華麗的,是胯下、體前或身後的大幅度雙手拉球,不斷地改變步伐和可能性,來玩弄對手——這個東西很難確切翻譯。單純把它叫做胯下運球未免簡單了。它的本稱,叫做crossover。

第一代crossover大師,是NBA史上最偉大的控衛之一,奧斯卡?羅伯遜——60年代除了張伯倫和拉塞爾外唯一獲得過常規賽MVP的家夥,1961-62季創下單季場均31.4分11.4個助攻12.5個籃板的三雙記錄。除了他的神話數據外,在許多技巧上,他都是教科書般的典範。如果你去黑白鏡頭裏尋覓,其實他是一個玲瓏浮凸的技術樣本。除了他那經典的底線翻身跳投外,他也是60年代用胯下運球來變向最好的家夥。在人人都埋首低頭忙於護球時,他敢大方地在體前做胯下、換手運球。他總使球保持在對方的觸及範圍之外,196公分的身高和頗壯實的身體,他總是可以把對方和球隔開。

奧斯卡?羅伯遜最常用的花招是:斜向地緩慢運球,誘惑你貼近他,然後,一個幅度略大的展臂,似乎是變速的開始,接著的卻是一個胯下換手,他已經變向閃到了你的側邊。到了晚年,速度已經失卻,這一招卻越發精練:變向與變速,慢變快的瞬間時差。胯下運球在羅伯遜那裏,就是一個最簡潔的變向方式。簡潔而瀟灑,就像鬥牛士一個小側身讓過公牛,然後優雅地輕甩穆萊塔。

在此之後,NBA有過其他的運球大師。70年代,“珍珠”厄爾?門羅,用他綿軟得猶如上帝製造的橡皮泥般的身軀,將後轉身和半轉身運用得猶如舞蹈。80年代中期,年輕的喬丹擅長利用胯下運球變向加速,或是用一個反向墊步錯動對手重心,然後自如地突破。

而第二代胯下運球大師,是80年代末的“甲蟲”蒂姆?哈達維。他的招式,被稱為“殺手crossover”。如果說,第一代crossover被羅伯遜用來變向,那麼,哈達維就用他的殺手crossover來凍住對手——胯下運球,左手轉右手,似乎是一次變向的開始。可是,球瞬間又從左手彈回右手。這樣一個簡單的往複,就是殺手crossover。你知道他下一步會怎樣,但你的步伐會被他的那一記胯下運球牽住,猶如木偶被絲線牽引。這輕盈的一個停頓與交錯,就像一個瞬間的時間停止儀式,一記點穴:你全神貫注於蒂姆,於是,在他做雙胯下運球時,你的身形條件反射地做出頓挫。這是蒂姆?哈達維對本能的利用:即便你知道他下一步會怎樣,你還是會亦步亦趨,而他隻需要選擇一個他熟悉的節奏,你便被他完全放諸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