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得識杜,是由杜的第四房夫人姚玉蘭當的中介。杜當時共有四房夫人,大夫人沈月英,是杜二十八歲還在黃金榮門下時,由黃的老婆做媒娶的。下麵的兩房都是妓女出身,她們與沈都是南方人,共處在一所房子當中。四夫人姚玉蘭則北方人,原來也是京劇演員,還和孟小冬有幹姐妹的情分。在杜準備娶姚的時候,姚就一口咬定生活習俗不同,要杜答應為自己另辟一處,單獨生活。杜答應了,姚玉蘭嫁過來之後,杜索性經常把文武場麵邀集至家,自己直接參與吊嗓排戲。孟在1936年來上海短期演出,就曾寄居於此。
1938年10月,孟和李少春同時拜師餘叔岩,前後隻差一天。但餘教孟明顯比教李上心,以後孟再出演,社會反響也自然高於李。次年,孟經滬轉去香港,探望了已避居在那裏的杜、姚。抗戰勝利之後,杜、姚重返上海,住在茂名南路十八層的高級公寓當中,孟稍後連續兩次到上海,都住在這裏。孟、姚還專程到高士滿書場聽過小彩舞的京韻大鼓。在上述過程中,孟與杜的關係已在不知不覺中親近了。
令梅、孟、杜三人都感到難堪的日子終於到來。1947年9月,上海中國大戲院演出杜月笙六十壽誕的堂會義務戲,票款全部捐助四川、兩廣、蘇北等地鬧災地區。負責籌備的人請了梅,也請了孟。心想二人未必都能前來,因為他倆肯定知道也請了對方,二人中隻要有一個因躊躇而退縮,那麼結果就是籌備者所最歡迎也最渴望的了。誰知二位接到邀請,都在規定日期抵達上海。小報記者就此大做文章,建議梅、孟合作諸如《武家坡》、《汾河灣》、《桑園會》一類夫妻重歸於好的劇目,通過台上的陰陽顛倒,融化感情,最後達到台下的破鏡重圓。社會上也有人跟著起哄,這使梅、孟都很尷尬。經過派戲者的精心籌措,最後宣布了五天不重樣的戲碼,其中四場大軸由梅蘭芳唱,另一場則由孟小冬擔任。五場演畢,“翻頭”(重複)一次,共計十天。這樣安排,也體現出壽星佬杜月笙的一番苦心。據親聞者敘說,前排戲票賣到一千元一張,但演出盛況空前,許多西裝革履的人隻買到站票,或擠在劇場兩側,或坐在窗台上,一個個還躊躇誌滿,喜笑顏開。備受眾人關注的杜月笙,在十天演出中從未到場,傳出來的原因則是“身體欠佳”。他太難堪了,無論是梅演出還是孟演出,隻要他杜月笙在台下,勢必會給小報記者提供了加油添醋的機會。聰明的演出主持者還規定:看戲者不得送花籃,但可以用送錢以某名伶的名義轉給災區。這一來,大紅的紙條從演出前廳一直懸掛到劇場內側,其書寫格式為:“某某某先生(女士):某某某敬賀(數)千元。”比較下來,寫給“孟小冬女士”的賀詞更多一些,上海的觀眾懂得揣摩杜大亨的心思。十場戲演下來,以孟小冬的兩場《搜孤救孤》最佳,孟演出顯然也最用心,她大約也在心頭暗暗發誓:這,將是自己最後的演出了,必須要給戲迷留下一個最滿意的印象。(後來她果然再沒有演出。)而梅的八場戲給人印象平平,觀眾看戲的情緒也有點鬆懈。究其原因,一來經常可以看到,二來這次梅有“讓”的意思。他懂得一旦壓了孟,不僅於心不忍,二來間接會讓杜感到難堪。演出完畢,全體演員和壽星杜月笙合影,杜送每位演員金表一隻。梅在場,其他名伶都在場,惟獨孟小冬提前返回北平。
1949年5月,杜全家匆匆離滬去港,孟這時早已和杜同居,便也隨之行動。為了安慰孟,也為了讓孟有個“身份”,杜不顧病入膏育,還和孟正式舉行了婚禮。在公館擺了十桌酒席,還把前麵妻室所生的子女全都叫到麵前,叫他們給孟跪下,呼孟為“媽”,因為在這之前,這些子女僅呼孟為“阿姨”。據目擊者說,杜習慣到孟的房中吃藥,一邊喝很苦的藥,一邊聽孟低低地唱上一段,然後昏昏沉沉在孟的床上睡熟。孟伺候杜很專心,當然心中也很苦。據目擊者說,在孟的房子中,四壁懸掛了不少孟的演出劇照,其中有一幅是孟單人扮演的《武家坡》薛平貴,但照片的剪裁格局顯得十分特別,隻是窄窄的一個豎條,顯然她把旁邊的王寶釧的扮演者給裁掉了。是誰扮演王寶釧呢?目擊者懷疑“隻能是梅蘭芳”,我沒有理由肯定,當然也無法否定。總之,這幅不成格局的劇照,很可能是孟小冬此際心態的另一麵。根據中國“女子戀前夫,男兒愛後妻”的傳統習俗,孟在已然委身於杜的“安穩時刻”,卻仍不時地念及梅,應該說還是順理成章的吧。
一年之後,杜月笙去世。姚玉蘭攜家扶柩去了台灣,孟小冬獨自滯留香港。據說,五十年代中梅蘭芳曾到過香港,曾秘密和孟小冬見了一麵。目的不是敘舊情,而是遵照我國高層領導人的指示,勸說孟回大陸定居,過一個穩定和有價值的晚年。梅蘭芳遵照去會麵了,細節無從得知,但沒能勸動孟。孟依然深居簡出在杜公館,收了幾名徒弟,以說戲教戲打發日子。因為昔日孟有“冬皇”之稱,此際之杜公館也被京劇愛好者呼之為“冬宮”。
大陸這一方,梅蘭芳在1961年8月去世。1967年秋天,孟小冬移居台北,十年後也去世。今古梨園無可重複的一段佳話,就此徹底畫上了句號。露水姻緣與封建道德
總觀一百五六十年的京劇發展史,總觀其中各個時期的演員夫妻,如果從單純審美的角度去比較衡量,那麼,就不能不認為梅蘭芳和孟小冬,是其中最美麗、也最具古典藝術魅力的“一對兒”。他們的婚姻最後成為“露水”,曾使當時的“今人”感到深深的遺憾。如果這件事放到一百年後再看,那時的“今人”肯定會感到迷茫。他們會想:為什麼不能促使“有情人皆成眷屬”呢?為什麼不尊重藝人發身內心的感情呢?如果請他們再看《拾玉鐲》,一個真誠的提問就是:他們既然相愛,如果估計女方的母親會反對,何不趁其出外一塊兒出走?何必扭扭捏捏、左右為難呢?
看來,我們不能離開曆史的局限性去討論問題。京劇產生在一百多年以前,當時正是封建社會的晚期,盡管藝人的社會地位卑微,盡管藝人的文化水準很低,但舞台上所宣揚的“高台教化”,卻能對觀眾和藝人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封建道德牢牢地束縛住舞台上下,乃至舞台之後無窮深遠的藝人生活。
關於夫妻關係,封建道德主張“男尊女卑”和“男主外女主內”。這一來,原來還在舞台上“生龍活虎”著的孟小冬,一旦進入梅蘭芳的“金屋”便立刻徹底告別了她的技藝,變成“金屋”當中最有靈性、也最悲慘的一隻“金絲雀”。因為在梅充滿封建秩序的“全家福”照片中,梅自然坐在正中。福芝芳作為妻室,可以坐在一側;孟作為妾,根本沒有坐的權利,至多隻能站在另一側。雖然依舊歌喉優美,但她隻能在梅住在自己這邊時,等梅吊完嗓子,如果琴師還有餘興,自己或許才敢要求吊上一兩段。這時她的唱,僅僅是為梅一個人而歌,和梅賞玩窗前鳥籠中的八哥鳴唱沒什麼不同。而剛才梅的吊嗓子,則屬於另一種性質,為的是以後在台上為看客演出。此際的孟,性質已和昔日的藝人完全不同,她已是一名婦人,一名衣著華貴即又地位卑微的婦人。不僅屬於梅蘭芳一個人,而且不是他的“第一婦人”——妻室。因此她絕不能重登舞台,更不能和梅蘭芳合演《坐宮》、《戲鳳》一類劇目。一個為“妾”的小女子,怎能當眾和她的丈夫調情呢?當然,如果和梅蘭芳之外的男旦合演這類戲,就更屬大逆不道。梅蘭芳不會同意她重登舞台,不能讓觀眾產生“梅蘭芳連一個妾都養不起”的議論。
孟後來的悲劇,就因為她的藝術家氣質過於強盛,始終不願意向福芝芳看齊,更何談向福低頭了。福的藝術造詣遠不如孟,卻具有成為梅之妻室的優異條件。首先,她成為梅的安寧後院,梅在外麵唱戲和活動歸來,在她這裏可以得到休息。她為梅生了九個子女,在其四名成活和五名夭折的過程中,她和梅蘭芳的感情變得牢不可破。孟小冬偏偏“無出”,這就失去了和梅共度一生的前提。福芝芳從不幹涉梅的外部活動,安心在家裏主持一切,她和其他梨園大宅門中的女權人物,聯袂組成了一個無形的“女權聯盟”,一為輔助自己的男人發展藝術,二為限製自己的男人搞婚外戀,客觀上依然是促成男人去發展藝術。福的這些行為雖然未必是很自覺的,但孟小冬肯定連想也沒想過,更何談去做了。兩相對比,孟之失敗命運,是早就明確無疑的了。
關於伶人地位,封建道德不容分辨地將之擺在了社會的最底層,伶人向來是和娼妓、盜賊、流寇為伍的。表麵上看,梅蘭芳年紀輕輕就當上了新一代的“伶界大王”,隨後又遠赴美國,拿回了流光溢彩的“博士”榮譽頭銜。但是,在這表麵的光圈之後,“戲子”二字依然深深鐫刻在人們世俗眼光之中。人們向梅蘭芳歡呼,是因為他把咱伺候得舒服了。人們同樣願意聽到梅蘭芳出現不光彩的“新聞”,這樣,就更可以增加茶餘飯後的談興,可以在一重“舒服”之上,再加一重“舒服”。對梅蘭芳都這樣,對孟小冬就更無須尊重了。你當初以一名處女之身,陰陽顛倒著扮演老生,和同樣陰陽顛倒著的梅蘭芳在台上調情,你倆一塊兒把咱伺候舒服了,所以咱才捧了你倆的場,更願意看到你倆同居的消息。但是,如果你從此銷聲匿跡,如果你從此隻讓梅蘭芳一個人舒服了,咱或許反倒覺得不舒服了,或者覺得缺少“刺激”了。因為在梨園菊壇,出現像梅蘭芳和孟小冬這樣“天造地設”的“可人兒”,說不定得幾百年才能出現一次。既然老天爺讓咱碰上了,為什麼不撒開了玩上一把?捧場是玩,撕破了也是玩。當然,觀眾不希望撕出一個“兩敗俱傷”,權衡之下,還是把梅蘭芳保全下來為好。他的條件太好了,如果毀了他,再想找一個相似的恐怕就難了。而坤老生孟小冬,沒結婚時咱已經賞玩過了,結了婚的女人,還有什麼可賞玩的呢?毀了就毀了,再找更嫩更嬌的坤伶,當不是難事吧?
時至今日,光陰流逝了六十多年,世態人心俱已大變,今後還會變得更大更快。封建道德對現代人的束縛力量大大減弱。就京劇來講,陰陽顛倒的現象幾乎消逝殆盡,藝人的社會地位也空前提高。這兩樣變化加到一塊兒,就使梨園夫妻在日常生活中,更向著普通人的方向迫近,這樣一方麵使得其藝術的美麗有所減弱,同時又使得“露水姻緣”大大減少。從社會學角度看,這顯然是一樁可慶幸的進步。
但是,從古典藝術角度來看,這種廢棄了由“藝術至上”所造成的美麗而形成的“傳統假定性”的做法,以及由之帶來的梨園婚姻的“超穩定”現象,對於京劇今後的延續究竟是利是弊,還需要再三斟酌。今天京劇旦角均為女性,與昔日的男旦相比,刻畫男女間萌生感情的“戲”時,一方麵是“自然、容易”,同時又顯得“輕淺、單薄”,不像昔日兩個男性演員在台上時,敢把“極致之處”演得淋漓盡致。同時,坤旦的藝術青春明顯縮短,三十歲後明顯大不如前。男旦則不然,堂堂須眉去扮演姣好女子,本身之“假”偏偏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承認,成為一種極為難得、又極為高深的“假定性”。有此為前提,男旦本人距離扮演的女性越遠,演出效果反而越好。
再有,今日看戲,經常不自覺地要先考慮到該劇的認識和教育的功能,經常把角色和演員截然分開(實質是重角色而輕演員),其實這恰恰屬於當代藝術的審美範疇,而不是古典京劇應該有的審美眼光。昔日那些追著演員看戲、以看演員為主的審美現象,大約也被“推陳出新”之風認為是應該掃蕩的舊東西。我有這樣的預感,伴隨著現代化社會的到來,京劇從業者將很快大大精縮,一部分“古典觀眾”將會重新出現,他們人數不多,但層次較高,不但左右著未來京劇劇場藝術的前進方向,而且開創出一個以群眾自娛自樂活動為京劇主要存在形式的新格局。我們應該在這樣的大背景、大認識下,去研究昔日的“露水姻緣”和封建道德的內在聯係。
提倡京劇藝術的古典性格,不等於提倡“露水姻緣”死灰複燃。在現今的影視界,明星掙脫原有家庭、拋棄配偶的新聞時有披露,其中是非眾說紛紜,外人畢竟無須幹涉。在京劇界演員夫妻發生矛盾卻很少離婚,究其原因,正是昔日充斥在梨園的封建道德,今日仍在梨園潛存,它能夠對於即將破裂的婚姻起到一種彌合或麻痹的作用。究竟好是不好,我請讀者諸公自思自量,盡可以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