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露水姻緣·兩情若是久長時(2 / 3)

戲向後演著,對唱開始了。

駙馬:“我和你好夫妻恩德不淺,賢公主何必禮義太謙。”

公主:“講什麼夫妻情恩德不淺,咱與你隔南北千裏姻緣。”

戲迷偷偷在心裏樂,這些再“水”不過的戲詞兒,怎麼今天別是個味兒?他倆越唱越緊,越唱情緒也越肯定,咱看、咱聽也越是覺得帶勁兒!

駙馬:“非是我終日裏愁眉不展,有一樁心腹事不敢明言。”

你有什麼不敢明言的?這麼好的梅大爺,就算是當個“小”,也不算委屈你了。

公主:“你那裏休得要巧言改變,你要拜高堂母咱就不阻攔。”

大爺,人家還是個黃花閨女,別嫌人家不說“拜高堂母”,難道說和你“拜天地”不成?

駙馬:“我本當過營把母探,怎奈我無令箭不能過關。”

姑娘,放心。別說你“無令箭”,安排這場戲的人,早就把“令箭”給你準備好了。隻不過,大爺家裏就跟這四郎似的,也有位“四夫人”在先,不知道你願意不?

公主:“先前叫咱表誓願,你對蒼天也表一番!”

好你個梅大爺!拜天地也讓人家姑娘起頭兒!你看,人家姑娘真跪下了,您也趕快拿主意吧。趕緊選個好日子,把事兒趕快辦了吧。

散戲,皆大歡喜。沒過多久,梅、孟又合作了一出《戲鳳》。這戲自然與《坐宮》不同,後者已然是一十五載的老夫老妻,前者則是初次相見——特別有“哏”的是,你孟小冬扮演那個風流天子,你得主動去調戲那個情竇初開的村姑。在生活的舞台上,自然是梅(以及梅後邊的人)主動,可京戲的舞台上,卻偏偏要你先“動作”了……沒想到,這出戲讓孟小冬唱得左右逢源、滴水不漏。孟或許早已“意會”,把“球”又丟給了梅蘭芳(以及梅身後的撮合者)。

梅身後的撮合者搶先接住了“球”,沒費多少工夫,便替梅在北京東城內務部街附近又開了一處外宅。梅和小冬“結婚”了,但在潘光旦教授所著的《中國伶人血緣之研究》一書中,明確稱孟為“妾”。

佳偶天成又分道揚鑣

什麼是佳偶?通常意義上,金童玉女,郎才女貌者也。梨園界中的佳偶,則另有一番解釋。梅蘭芳是男旦中的翹楚,孟小冬是坤老生中的班頭。戲中女的是夫,男的為妻;戲外,又回歸為男的是夫,女的為妻。但這種回歸並非尋常人家的夫妻內涵,在他倆的“這個家庭”中,所謂夫者,是在戲台之上絕似,乃至勝似了女性的男性;所謂妻者,則是在戲台上絕似,乃至勝似了男性的女性。所以說,梅、孟的結合,首先滿足了那個時代特殊而又“廣大”的觀眾審美意願,都認為是一樁“天造地設”的絕好婚姻。

那麼,當事的雙方會有如何的感覺呢?

就梅蘭芳講,把孟收為妾,當然不是壞事。去年兩度(或不止兩度)和孟同台,在心底也留下了較深印象。現在多買一處房子,多一個女人在身邊,自己可以兩邊跑跑,並且在兩邊跑的過程中,可以擠出一些時光,和那些捧自己的朋友在外邊聚聚,使得自己有了更多的自由,這難道還不是好事?

從孟小冬講,這件事的意義顯然更大、也更關鍵了。自己生在江南,雖然山清水秀,但就京劇來說,卻屬“不毛之地”。雖然幼小登台,並成名無錫、上海;但北來之後,才知道杭嘉湖和海派在北京梨園人心目中的地位,經陳彥衡先生一教,才知道譚派當中有那麼多的“深沉”,才知道自己以往的嘴裏、身上,有那麼多的毛病。然而自己卻有太好、太好的機緣,剛剛二十出頭,就居然和“梅大爺”同台演出。他當然是唱大軸,自己居然唱到了“倒第三”。沒多久,自己居然能和他(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自己再不叫他“梅大爺”了,見麵隻是嫣然一笑)同演一戲,生旦相對,戲中是已婚或將婚的夫妻,台下無不滿意,台上的自己也忽地滿意起來,惟一不摸底的,就是不知道——他滿意不滿意。如果台上的他滿意,不知生活中的他,願不願意“發展”這種滿意,讓台上的關係也發展到舞台之下?

孟小冬十分慶幸,居然就有那麼幾位中間人,看出了自己的心事,最終把這件讓自己隻能遐想、卻又不敢向人敘說的隱衷,用台上演戲的方式向他——梅大爺挑明了。然而他——梅大爺居然也就同意了,自己終於貼近了他,得到了至少半個的他。半個也滿足,甚至少半個也不耽誤和他親近,也不耽誤將來生個一子半女。倘使是生的兒,還讓他學男旦,倘使是女,就讓她學老生。自己如能當成他的一半“後院”也就滿足,因為他目前在兩邊流動之餘,還能有一些閑暇單獨和他的朋友相處,這就很好。在自己從前遠離他的時候,不就隱隱地感到他的命運太好、成名太早,過早地讓人“包裹”著嗎?而他在長期讓人“包裹”的生涯中,也由初期的不習慣,慢慢地變得習慣起來了嗎?

但是,孟在懷有巨大的幸福的同時,也有莫名的苦衷。她遺憾自己隻是一“妾”,而那邊是“妻”。要“單個兒”地比試,她不服那邊,因為那邊的在台上的“玩意兒”不如自己,並且從來沒有和他同台演過戲。當然,她也知道,對方的行當和他相重,同台的可能性極小。可她又想,假使對方的戲好,他當年很可以和對方合演《姑嫂英雄》一類雙旦並重的戲。可是沒有,這說明她不如自己,於是又隱隱地驕傲起來。但造成今天這種局麵,不賴他,也不賴對方,要賴隻賴“先來後到”這種習俗,這實在是一種讓任何人也沒辦法的呀。

她還遺憾自己再不能登台。本來,她希望能夠繼續在舞台上和他演出“對兒戲”。隻要有了這一點,即使舞台下自己隻是一“妾”,可說不定到了台上,他就變成“妾”了,甚至連“妾”還不如呢!有了這麼一比,也就能讓舞台下的被動關係給“背”過來了。再說,自己也不是要和他爭什麼高下,隻要自己得以經常在舞台露麵,隻要自己經常在眾目睽睽之下,和他“夫妻來”、“夫妻去”的,那麼自己的位置也就在京劇觀眾的心目中,更加明確也更加肯定了。假使這能成為事實,該有多好!可惜啊可惜,自己隻能被“金屋藏嬌”,自己至多隻能在他吊嗓子的時候,從旁也吊上一段。隻能在自己的家裏,不著戲裝和他“對”上一時半刻。再不是整出的戲,隻能是一兩段“對唱”而已。

此外,讓她尤其不能放心、乃至不能容忍的,是他的那種“無可無不可”的態度。他對自己不錯,可對那邊“同樣不錯”,甚至“更不錯”。當然,這也不是不能理解,因為那邊有他的幾個孩子(其中更有兒子)。此外,他如何對待他的那些朋友呢?人家都是一個勁兒捧他,一個勁兒給他出主意。可是當這樣那樣的主意發生衝突的時候,他仿佛缺少主見。他最著急的,仿佛不是要從這些矛盾的主意當中辨別正誤,卻是惟恐某些朋友因意氣用事而彼此失和。當然,換個角度講,這也是他的一樁長處。

盡管有這些遺憾,但就孟講,委身於梅之後的生活,滿足依然是主導的方麵。誰料就在1928年,卻發生了一件震驚社會、隨之也就改變了自己和梅關係的事。一個大學生(實際是個紈絝子弟),自己從不認識他,他卻通過看戲暗暗戀著自己。自己跟了梅,他便恨上了梅。一天,梅去到一個朋友家,他跟蹤去到那裏,借口一件事要梅出來和他見麵。梅恰好有事出來晚了一點,是一家小報的幫閑角色(綽號叫做“夜壺張三”)先出來一步,問他見梅有什麼事。這大學生一時情急,掏出手槍就對“夜壺張三”發射,使之成為了屈死鬼。梅聽到槍聲慌忙躲開。隨之警方把這個大學生抓了起來,判以斬刑,還把他的腦袋割下來,掛上了高竿示眾……自從這件事之後,那邊有了攻擊自己的口實,梅一度避居上海。這時,梅正忙著籌備去美國演出的事,於是為此際的抽身,又多了一種借口。孟感到很委屈,因為自己完全是無辜的。那個大學生純粹是單相思,自己既然過去上過台,也無法拒絕單相思的現象發生。更何況,戀梅的女性不知有多少,自己又說了什麼呢?梅喲梅喲,你難道不能從我這邊想想嗎?

轉瞬到了1929年,梅出發到美國演出去了。據說行前,梅給兩邊的家各留下一筆“安家費用”,別的沒說,好像也無須說,他就走了。一別經年,時間對孟來講,顯得格外難耐。

這當中發生了一件事情:梅蘭芳的姑母去世,在北京辦起了喪事,主持者當然是那邊。孟趕去奔喪,要求在靈堂上披麻戴孝,以行晚輩之禮。然而去到靈堂,卻被外邊的人阻攔,不許進入。這一行動,等於不承認孟與梅的關係,當時梅又不在國內,孟隻能忍氣退回。

及至梅訪美歸來,一方麵是榮譽載身,同時又負債不少。見到兩邊之家,反差極大:孟早把安家費花了個精光,又哭訴奔喪受到的羞辱,要梅表示一個鮮明的態度;另一邊安分體貼,年來省吃儉用,安家費分文未動。當此際,梅通觀自己的人生曆程,對比了王明華、福芝芳和孟小冬,最後想到自己今後的去路。終於感到往事已矣,兩家再難並存,於正式向孟提出離婚。

此舉大約完全出乎孟的意料。想象之中,孟很可能有一番大吵大鬧,很可能說出一些很“過分”、又很具有“實質”意義的話——當時嫁你,甘居“妾”位,是打算把你從“包圍”中拉出來,然後比翼齊飛;如今不料,反把我一腳踢開,想我當年好端端唱著戲,今後還怎麼重上舞台?

梅或許默默無言,或許隻問還有什麼要求?當然,這話雖軟,但離婚的前提卻是硬梆梆的。其間有些“細節”無從考證,筆者也就隻好略去。最後達成的協議是:梅賠償孟四萬塊錢,從此兩人各奔東西,再無瓜葛。至於這四萬塊錢從何而出,有兩種說法:一是由杜月笙代墊;二是由梅連續唱了若幹場戲,才把赴美的虧空和給孟的賠償付淨。

據說,梅、孟最後分手之際,孟曾有兩句留言:“以後請別再替我擔心。我如再嫁人,絕不會嫁一個地位不如你的男人。”

話說得如此決絕,但也讓人感覺到“道是無情卻有情”。

梅、孟分手,由於有這“四萬塊”的先決條件在裏邊,輿論一時對孟頗為不利。不久,孟便去天津做了尼姑。

在北京,為梅赴美慶功的活動接連不斷,一介藝人成為了美國兩所大學的博士,實在是件很讓國人揚眉吐氣的壯舉。是時梅到王府井理發館剃頭,外麵圍觀者裏三層外三層。與此相對,孟避居天津,自甘銷聲匿跡,梨園也毫不留情地淡忘了她。

大亨當起了“第三者”

梅、孟分手,誰是誰非無須思考,但對於觀眾總是一樁“損失”,至少是失去了一個有興味的話題。不久,抗戰爆發,日本軍隊包圍了北平,但在一段時間之內,絲毫沒有影響到北平城裏的歌舞升平。到1933年,形勢才開始吃緊,於是梅蘭芳南行至滬,一度在上海演出了《抗金兵》,借以諷喻日本入侵。次年回返北平,梅作短期演出,恰巧和程硯秋“撞上”,於是,這一對昔日的師徒、此際的勁敵,打了第一次“對台”。隨後梅回到上海,開始蓄須明誌。

孟小冬銷聲匿跡數年,又悄悄演起戲來。她演得不多,加之水平擺在那裏,所以上座相當好,令譚富英等深感“有壓力”。1938年她拜師餘叔岩,很得餘的歡心,技藝更上了一個台階。整個抗戰時期,她都在北平度過。表麵上看她與梅南轅北轍,或許此生再不會相遇,當時誰能知道“抗戰”要抗多久?再說,中國的地方如此之大,哪裏就碰得著呢?但是,戲迷心底總有一種遺憾,更有一種祈求他倆能夠“複好”的願望。因為孟的重新出山,使得她和梅一度結束了的姻緣,重又死灰複燃起來。戲迷們還是以“屬於(過)梅”的心理去欣賞她和揣測她,甚至希望把那個“過”字取消才最好。這種心理,因孟的再度走紅而加重。一件偶然發生的事,使得這種心理在南方北方同時煽動起來。原因就是上海灘“三大亨”之一的杜月笙,人不知鬼不覺地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現了。是他的介入,使得梅、孟後來又有了險一險就要在戲台上重逢的尷尬境地。

先說一說梅和杜的關係。梅早年每去上海,總要到各方頭麵人物家中“拜客”。史載,1913年,剛剛年滿二十歲的梅蘭芳初到上海,曾去黃金榮家“拜客”。此際杜還在黃的手下當差。隔年梅再到上海,杜已脫穎而出,不再寄人籬下,而是獨樹一幟了。杜極愛好京劇,解放前曾辦過至少五次的京劇堂會,每次梅都應約而來,並且梅還陪同杜唱了《坐宮》。在當時,名藝人如果不搭理上海灘上的大亨,就不要想在上海唱戲。周信芳就曾對黃金榮“拜先生”,投帖,不點香燭,不磕頭。比杜年幼六歲的梅,和杜的關係必然更疏遠一些。原因之一,是梅的名氣比周更大;之二,因梅不屬於久居上海的伶人,隻是偶然作為“京角”南下。

說到杜與孟的關係,其實既怪也妙,杜後來對孟的一片深情,卻源於杜對孟之老師餘叔岩所萌生的遺憾。1931年,浦東杜氏家祠落成,決定唱大堂會,金少山代為進京約角,結果把四大名旦(梅、尚、程、荀)、四大須生(馬、言、高、譚)和武生楊小樓、李吉瑞,老旦龔雲甫,小生薑妙香、金仲仁,小醜蕭長華、馬富祿,全都“一網打盡”。惟一的美中不足,是老生餘叔岩沒有南下。餘之不來,對杜來講,一丟臉麵,二是遺憾。盡管杜學唱老生滿嘴浦東口音,但他的耳朵卻能聽出好壞,他很知道餘派在老生界的分量和位置。為此,他在以後的很多年內一直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