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深入浮世之繪的契機
早已注定成為一種破綻
末日來臨時不在現場的偽證
抹去的指紋還在我的掌心
——北峰
殺害葉霧美的凶手被抓獲純屬意外,起因都是那本寫真集。
葉霧美曾經讓我看過那本寫真集,並且強調是糞球先生給她拍的。但到後來,她再也沒提起過這本寫真集的下落。
那是葉霧美惟一的遺物,對我來說彌足珍貴。找到那本寫真集,就像重新擁有了葉霧美。我決定不惜任何代價也要找到。
我又去了葉霧美曾經住過的那間地下室。
那間地下室的門開著,一個似乎是管理員模樣的女人正在收拾東西。
——這間房子的人哪去了?
我明知故問。
——不清楚,已經到期三天,但沒有人來付房租,我隻好進來了。
她解釋說。
——有沒有留下什麼東西?
——什麼東西都沒有。這個屋早就空了,就是沒退房。
管理員說。
——你知不知道她在哪上班?
——不知道,她從來不和我們打招呼,也許是在附近的酒吧上班,她回來得很晚,身上總是有煙酒味。
——她有沒有帶男人來過?
——這可說不上來。
女管理員拿著清掃的東西出去了。
管理員的話提醒了我,如果找到葉霧美工作過的酒吧,也許能知道那些照片的下落。
我忽然想起了葉霧美送給我的那本城市雜誌。
我去了那家雜誌社,找到了拍攝那張照片的記者。
記者告訴我,那張照片是在“羅斯福路”或者“環山路”的一個酒吧拍攝的,因為背景很模糊,他也不能肯定。
記者所說的區域靠近領事館,附近有很多酒吧,正好離葉霧美租的地下室很近。
所有的酒吧看起來都差不多,要找到葉霧美在哪家酒吧工作,這是一個難題。
我隻能帶著那本雜誌,一家酒吧一家酒吧去碰。
我在酒吧裏逡巡,像一隻尋找獵物的狼。
我在酒吧尋找一個叫葉霧美的女孩,但沒有人知道葉霧美是誰。
那天晚上,我進了第十七家酒吧,一家名叫“幽靈”的酒吧。
當我把那本雜誌遞給調酒師看的時候,他點了一下頭。
——這個女孩的確在這裏幹過,不過後來就離開了。
他說道。
——什麼時間離開的?
——好像是三個多月之前。
從時間來判斷,正是葉霧美出事前後。
——老板在不在?
我問他。
——老板不在。
調酒師懶洋洋地說。
——還是整天在家裏畫畫?
——嗯,你和他很熟?
——還算可以。
——他可能一會兒就來,不如叫杯酒等等。
調酒師說。
我坐在玻璃後麵,一麵喝酒,一麵想著與葉霧美的老板交涉的種種可能。
如果他不給我葉霧美的照片,那想必會很麻煩。我知道這些所謂的攝影師,要他的作品比殺他還難。再說,他和葉霧美存在過那種關係,想把那些照片要出來,更是難上加難。
——必要時可以不擇手段。
我對自己說。
我正在胡思亂想,忽然看見一個人從門口閃進來,在吧台上晃了一下就不見了。
那個人穿著一件白色連帽衫,戴著棒球帽,看起來很粗壯。
我一開始並沒有在意,以為是一個熟人。
我的心忽然打了一個寒戰。
我想我認出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