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 走失
我是個不折不扣的路癡,走過的路從來不記得。但奇怪的是,成年以後還沒發生過迷路的事情,運氣總是特別好,瞎蒙也能蒙對。《格林童話》裏的小男孩,把麵包屑丟在地上作路標,結果被鳥兒吃了,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呢,好歹沒那麼傻。
其實曾經走丟過一次,地點就是《江湖朋友》裏提到的那個西園。現在已經很繁華了,以前是非常荒涼偏僻的地方,離我家卻不算遠。奶奶怕我們去那裏瘋玩,就跟我們說那裏有吃人的“麻虎子”(當地用來騙小孩的怪物)。我聽著,不吭聲,心裏頭卻埋下了好奇的種子。
那年六七歲吧,不知聽誰說的,西園裏麵有墳墓。院子裏兩個大一點的孩子慫恿我一起去瞧瞧,於是瞞著大人,坐著其中一位的自行車跑了過去。
記不清怎麼回事,總之是在一片竹林裏和他倆走散的。可那不能怪我,竹林是這麼安靜,風吹竹梢的聲音是那麼好聽。我在竹林裏走,周圍一個人也沒有,不害怕,隻是覺得世界原來是這樣的,靜而且好。
然後就正式迷路了,越往前走,離大路越遠。至今還記得,那是一片開闊的野地,長有很高的蘆葦,比我的個頭還要高。應該是八月末九月初的樣子,草木最繁盛的時候。蘆葦叢中有一條蜿蜒的小路,偶爾被淹沒,又頑強地出現。
這時候似乎有點害怕,因為天色開始迅速暗下來,黑黑的,是大雨快要來的警告。天上的雲以一種我不熟悉的方式扭曲滾動、奔騰糾結,原本彩霞滿天微笑著的黃昏立刻變得死氣沉沉,陰森可怕。風猛然大起來了,從蘆葦縫隙中伏低了穿過,發出嗚嗚的怪異呼嘯,吹起我身上的衣裳,刮得眼睛都睜不開。這樣的天氣讓人有大難將至的預感。我站住了,直到那時才意識到,自己完全不知道怎麼回去。
我是一個偏於沉默、不愛哭的孩子,但那時大約也哭了,畢竟很孤單,而且不知該怎麼辦。隻好繼續往前走,路突然消失了,在我麵前出現的是一個又一個連綿起伏的小土丘,正是傳說中的墳場。
直到現在還記得那時的情景:墳頭東一個、西一個,散亂地生長在那裏。有些年代過久,已經快要平了,隻剩下輕微的起伏;有些則還新,也許是有人重修過,上頭有用泥捏成的碗。青草從地麵向上蔓延,越到墳頭越稀疏,最頂上的幾株直愣愣地在風中抖動著,倒伏了又直起,不肯折斷。離我最近的那座墳看上去比較新,前麵還有一塊石頭,刻著裏頭那個人的名字,用黑筆描出顏色。
忽然之間不再害怕,當視線停留在這個名字上的時候,心裏頭覺得安定,好像終於從高空落到了地麵,並且毫發無傷。這個人、這個名字跨越了生和死的界限,在這一瞬間告訴我,我是這人世間的人,並沒有墮入我所不知道的可怕的世界中去。
接下來的事印象不深了,反正結果就是:我找到了回去的路。在快到路口的時候遇見了帶我來的那兩人,他們碰上別的朋友,去了另一處玩,並且絲毫沒有發覺我的走失。我告訴他們我的發現,可他們不肯相信,認為我又在胡思亂想。我們在大雨到來之前趕回了家,躡手躡腳的,沒有讓大人們發現——至今為止,那個園子、那個下午、那次迷失隻留在我的記憶中,沒有人知道。
很多年以後看《千與千尋》,覺得有點恍惚。是不是每個孩子一生裏都有一次這樣的經曆?在某個時刻把自己丟掉,又重新找回來?然而找回來的,是否還是原來那個自己?換句話說,有沒有另一個我,就這麼留下來了,在那個時刻,那個墳堆前,被一個名字拯救著,臉上帶著眼淚,心裏頭卻出奇地安靜?
To be or not to be,這真是,天底下最傻的問題。
之二 大伯
郵箱裏躺著一封信,附件來自亡者,她死在我出生之前。
斷斷續續地,我曾經在不同場合提過這個人——我的大伯母。童年時代她是照片上的神秘女人。那是一張黑白單人照,照片上的人用紗巾裹著頭,嫵媚地微笑著,難以置信的美麗。堂姐繼承了她的一些特點,大而動人的杏眼,像北魏塑像那樣弧度分明的清秀彎眉,以及歲月最難留下印痕的圓臉龐,側影神似一尊觀音。然而每個親眼見過她的人私下都說,比起她來堂姐仍然遜色許多。
看她,是我為數不多的童年消遣之一。這張相片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被我賦予了一種神力。我曾經堅信,做事之前向她禱告就會更順利。現在回想起來,大概是“美”的作用。她的神態和麵貌有一種安詳溫和的魔力,能夠讓人心靈平靜。盧浮宮的蒙娜麗莎、《時光倒流七十年》中的珍·西摩爾,還有祖父家相冊中這張發黃的老照片,在我的腦海中時常重疊。也許是因為她們具有幾乎相同的表情。盡管東西方對亡靈的看法有巨大差異,卻仍然有微妙的共同之處:我們祭拜先人,本質上是為了自己。祭祀或拜謁,一炷香與一束花,兩個世界的對話。死去的人,成為我們活下去的理由。
然而一直沒能拚湊起更多有關她的故事。對於一個家族而言,由姻緣締結的聯係遠比血緣薄弱。在祖父家中,除了那幀照片我找不到其它與她有關的痕跡。父親會回憶起這個女人,說她和善、聰明、待他好,有時提起他考大學時躲在大伯家中啃書,被這個嫂子無微不至照拂著的情景;來往的親戚裏有她的弟妹,說到她作為家中老大,怎樣在父母雙亡的境況下安排一家老小的辛勤。此外,我還知道,她是一個勇敢的戰士,抗美援朝時主動報名上了前線,在炮火紛飛中承擔著醫護的職責。但多數時候大人們語焉不詳,仿佛覺得隨著生命消逝,有關她的話題也應一並終止。
所以一個人,即使美麗、善良、勇敢,能夠留給這世界的也隻是微薄至極的回憶。就算是家人,經曆了最初的劇痛、失落、迷惘之後,哀悼也將淡然,最終消失。她死於心髒病,毫無征兆,極其年輕。
某一天清晨,在鏡前梳妝,一麵與丈夫說著話,突然手上的梳子就落了下來,倒下去,沒再醒來。娘家弟妹們都小,喪事便由祖父操辦,骨灰歸葬在老家的墳塋。
這不是一個好歸宿。老墳經過多次分地,早不見了蹤影,而這成了大伯的一塊心病。於是前年,他帶著孩子一起回鄉,為她遷葬。當年築墳的人也已化作黃土,具體方位已經無法辨識,隻好加派人手,掘地三尺。忙了一周,一無所獲。失望之餘,正打算放棄,臨行那夜夢見她來告訴他,“就在轉身後”。醒來便在當初劃定的區域轉身向後,一鍬下去——她果然在那裏。
也就是那年,大伯說,想寫回憶錄,關於自己這一生。我曾以“六十年前的回憶”為名,發過幾個段落。這一次寄來的是她的文字,一本日記。粗粗掃了一眼,令人驚訝的熱烈、纏綿、多愁善感,字裏行間都是思念。在這之前,我從沒想到我木訥刻板的大伯原來曾經被一個女子用生命愛過。 跟大伯一起喝普洱,坐在陽台上閑聊,說一些當時沒能說出來或許今後也不會再談到的話題。 “我有時候覺得,是不是因為她太好,所以你後來的生活……一直都不如意?” “不是。我也想平靜,差不多就行了,不需要那麼好。” “嗯,確實。年紀大了也要有個照應。” “不過,還是不行……你知道吧,”年屆七旬的長輩向我探過身子,表情嚴肅而誠懇,“還是希望會有——愛情。”
之三 黑格
記憶中,黑格應該和我一樣大。從記事起,它就和我在一起。沒錯,它是一條狗,一條德國黑貝。那時部隊剛剛淘汰了一批軍犬,它是其中之一。來我家時已經是龐然大物,跳起來有一個成年人的身長,烏黑的毛閃閃發亮。祖父給它取名黑格,用了美國一位前國務卿的名字,和那位哲學家無關。它能聽懂很多命令,從不無故吠叫。我,還有堂妹,是拿它當坐騎的。它馱著我跑兩步,突然趴下,我就被摔出去,跌個仰麵朝天。
很多年以後我還記得它的眼神:有點兒高傲,又有點兒不屑一顧。盡管同歲,它已經成年,是個退伍士兵,威嚴的男子漢;我卻還是孩子。在它心裏,大概是瞧不起我的,然而又無可奈何地遷就著。我有時候撫摸它的脊背,它會眯起眼很享受地讓我順毛,卻不喜歡我碰它的頭。假如像對待貓一樣大大咧咧揉它的耳朵,它就很不耐煩地晃著腦袋,像是警告一樣瞪我一眼,而後站起身抖一抖毛,換到離我稍遠的地方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