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尼姑庵邂逅遺龍種 俏慧明巧旋別心機(四)(1 / 2)

再說高宗皇帝李治自登基以後,表麵看去朝政開明,政通人和,可李治私下裏卻覺得自己仿佛還是個傀儡皇帝。

自太宗皇帝開始,大唐崇尚舉賢納諫之風,尤其是納諫,使大唐疏通政理,切除弊端,吏治開明,漸成繁盛局麵。此風尚延至今,就連他李治也覺得無取它途,亦可保大唐穩隆昌盛。

然而,納諫之風雖好,可先帝駕崩時留下幾個托孤之臣,權力持重,每每商議國事,幾乎都由他們說了算,表麵看去是他這個小皇帝承襲先帝遺風,開明納諫,實際上是幾位老臣把持朝政,他這位小皇帝倒成了虛設了。

這天早朝,李治像往常一樣早早臨朝,監察禦史韋思謙上前奏道:“臣有本參奏中書令褚遂良。”

李治聽奏,暗暗吃了一驚。他看堂下朝臣,一個個麵麵相覷,心想:這監察禦史有何本參奏褚遂良的呢?褚遂良向來耿諫忠直,像他這樣的良臣、能臣,難道也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不成?想著,目光淩厲盯住那監察禦史說道:“韋卿有何本奏便直接說來。”

韋思謙又朝前走了兩步說道:“臣參奏褚遂良假公濟私,抑價賤買國有土地。原中書省屬下編譯司有一塊閑置房地,若按市價,一方丈價值一百兩銀子,褚遂良所購這塊房地有三十方丈,價值三千兩銀子,可褚遂良隻花了三百兩銀子便買下了這塊房地,這麼算來,有兩千七百兩地價之銀在這樁買賣中便讓褚遂良占了國家的便宜。臣以為,褚遂良身為中書令,是中書省的最高長官,本應以身作則,杜絕營私舞弊,可其卻以權謀私,賤價購買國家土地,實與貪墨無異。若不懲治,必成上效下仿,助長營私舞弊之風。”

李治一聽,那韋思謙所奏有理又據。大唐經貞觀之治,尤其是懲治侯君集等人貪墨一案後,幾乎再也沒有貪墨官吏出現,若褚遂良抑價購買國有房地屬實,那便不是一樁小事情了。身為中書令,當朝首輔大臣,有此營私舞弊之舉,若不懲治,上效下仿起來,各州各縣,營私舞弊之風豈不蔓延!

李治緊皺著眉頭,目光“唰”的朝那褚遂良掃去,那褚遂良一臉愧意,低著頭,不敢正視李治目光。朝堂上一會兒沉默。突然李治聲音顯得格外嚴厲,斷喝一聲道:

“大理寺少卿張冊何在?”

大理寺少卿張睿冊聽著李治呼喚,先是“咯噔”一震,臉色驟成尷尬,抬起頭來應了一聲“在”,然後顫栗著上前一步。又聽那李治問道:“你是大理寺少卿,地產公證之事歸你管屬,你說說,中書令褚遂良抑價購買土地一事是否屬實?”

張睿冊聽言說道:“中書令購買編譯司閑置房地之事屬實,確已經過了大理寺公證入冊,當時這塊地按國定價格準估確實是三百兩銀子,大理寺也是依法公證。臣以為,既然地價按國定價格準估,又經大理寺合法公證,中書令購買房地一事,既合法,則無罪。”

韋思謙一聽,憤然再奏道:“大理寺少卿張睿冊之言,嬌枉法度,附下罔上。我等皆是朝臣,豈不知國定土地之價非自由買賣之價,國定土地之價為一定時期政策所限,應為國之一定時期建設所用,非自由買賣之屬,故設置估價,實備國家所需,臣下交易,豈能以準估為定。”

韋思謙接道:“倘若如此,平民百姓也想以準估之價購買國有土地,國家可能概全否?既然不能概全,官屬之人,能以準估之價買國家之地,豈不是有權便能謀私利,無權者,則無所謀矣!貞觀以來,大唐之所以昌盛,其因之一,便是放開市場,使交易公平於天下。既成自由買賣,又使天下為公,國有之物,若成交易,必應競標以期價,方可為公。中書令褚遂良抑價以購國有土地,臣屬之間,奉承以成交,實屬營私舞弊,與貪\墨何異呢?”

聽著韋思謙奏言,朝堂之中,竟無人能為褚遂良辯駁。

那時候,褚遂良覺得羞愧不堪,想自己清白一生,為何竟在這樁小事情上翻了船呢?

本來中書省屬下編譯司這塊房地閑置日久,褚遂良雖為官數十年,卻未曾有甚積蓄,沒能添置房產,長子成婚五年多,仍和褚遂良擠住在長安街那間小院子裏。中書省諸位同僚都看在眼裏,大家攛掇著褚遂良買下這塊房地,為長子置份家業,也好分住出來,免得再擠在長安街那間小院裏。

褚遂良經不起大家攛掇,覺得既然大家都有這個心意,也不算自己擅作主張,便按準估之價買下這塊地。可萬萬沒有想到,朝中竟有人就此事彈劾他。

可如今細想起來,韋思謙之參奏,確實依法而言。國有之物,即使有法定準估之價,但若於市場交易,須得公開競標,競標所得,方顯公平,亦合理合法。自己一時利令智昏,貪這小便宜,如今想來,真後悔莫及!

“監察禦史所奏屬實。”褚遂良上前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