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史記》類傳的價值
與單個人物的傳記相比,類傳在敘事的生動性和細節描寫上可能受到一些限製,但把同類人放在一起研究,一方麵擴大了曆史人物記載的範圍,起到“事豐文省”的作用;另一方麵可以更集中地體現他們的共同性,以及這種共同性所反映的深刻的社會曆史內涵,因而更能揭示事物的發展線索和規律。對於這種方法,司馬遷是有自覺意識的。他在《太史公自序》中說“作辭以諷諫,連類以爭義,《離騷》有之”,《魯仲連鄒陽列傳》稱鄒陽是“比物連類”。“連類”就是把同類的事物放在一起,找到它們的內在聯係;目的是要表達一定的“義”,這個“義”對司馬遷來說,就是“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然而,從流連於司馬遷所創造的豐富生動的個體人物傳,到認識司馬遷“連類爭義”的思想方法,後人經曆了一段曆史發展過程。這主要體現為對《史記》紀傳體性質的爭論上。
劉知幾在《史通·列傳》中說:“夫紀傳之興,肇於《史》、《漢》。蓋紀者,編年也;傳者,列事也。編年者,曆帝王之歲月,猶《春秋》之經;列事者,錄人臣之行狀,猶《春秋》之傳。”他認為紀是編年,傳是列事、錄事而已,猶如《左氏》傳經。以此為標準理解《史記》的紀傳體,就出現了這樣難以理解的現象。《史通·雜說上》:“太史公述《儒林》,則不取遊、夏之文學;著《循吏》,則不言冉、季之政事;至於《貨殖》為傳,獨以子貢居先。掩惡揚善,既忘此義;成人之美,不其闕如?”《編次》中說:“尋子長之列傳也,其所編者唯人而已矣。至於龜策異物,不類肖形,而輒與黔首同科,俱為之傳,不其怪乎?”如果說傳是列事,就應該把所有的人臣事跡都記載下來,尤其是孔門弟子,更不該遺漏;如果說傳是記人,為什麼還要寫龜策異類?他認為造成這種矛盾的原因是:“尋茲例草創,始自子長,而樸略猶存,區分未盡。”劉知幾提出的這個問題,涉及到《史記》人物列傳的立傳標準的問題,以及史家作傳之旨與史料采撰的關係問題。其實,司馬遷立傳的標準,一方麵與他會通古今天人的著史宗旨有關,另一方麵則與其評價曆史人物的標準有關。並不僅以“掩惡揚善”為標準選擇立傳人物,也不是單純的記事或記人,以此來評判《史記》列傳的編次和性質,顯然不能得出正確的理解。近人朱東潤說:“史遷作傳之旨,要在傳有功名於天下之士……且其所謂倜儻雲者,亦與僅言扶義疏科,故傳貨殖,述遊俠,直以諸人不令失時,有聲於世而已。”【1】此意司馬遷本人已經說明,但朱東潤關於“倜儻”的解釋對我們理解《史記》類傳的立傳意圖是有幫助的,不至於再陷入劉知幾的矛盾中去。
在劉知幾之後,批評《史記》類傳的,還有金代的王若虛,他說:“史之立傳,自忠義、孝友、循吏、烈女、儒學、文苑,與夫酷吏、佞幸、隱逸、方術之類,或以善惡示勸誡,或以技能備見聞,皆可也。至於滑稽、遊俠、刺客之屬,既已幾於無謂矣,若乃貨殖之事,特市井鄙人所為,是何足以汙編錄,而遷特記之乎?班固徒譏遷之稱述崇勢利而羞賤貧,然亦不知其傳之不必立也,是故襲而存之。範曄而下皆無此目,得其體矣。”【2】他認為史之立傳,要麼懲惡勸善,要麼備技能以廣見聞,至於滑稽、遊俠、刺客一類於社會無用,貨殖一類隻是下層人的勾當,入不了史書。這樣的評論,把司馬遷著史宗旨置於一旁,自然不能理解司馬遷類傳的真正意義。像遊俠、刺客列傳是司馬遷進步思想的表現。《遊俠列傳》把侯門之仁義與遊俠之義加以比較,頌揚遊俠舍己為人、扶危救困的正義和“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的信誠,而鄙棄那些“何知仁義,已餉其利者為有德”的上層統治者。後來史書雖沒有相同的傳目,但司馬遷這種重視正義反對權勢暴力的精神對史家的影響是巨大的。範曄著《後漢書》就很重視節義,他寫《逸民列傳》,表彰他們的“守節不屈”,把他們與“純盜虛名,無益於用”的名士區別開來。他評論班固說:“其議論常排死節,否正直,而不敘殺身成仁之為美,則輕仁義,賤守節,愈矣。”可見,他自覺地繼承了司馬遷的精神,並以節義作為衡量曆史人物的重要標準。
經過類似這樣的討論,史家對《史記》類傳的理解不再停留於表麵,開始探討其內在的思想內涵。如宋人林□說:“(《史記》)列傳褒貶,尤有深意。以伯夷居於列傳之首,重清節也……他如《佞幸》、《酷吏》、《日者》、《龜策》、《滑稽》、《貨殖》、《遊俠》,皆為當世而發。籲,有旨哉!”【3】他指出了類傳的一個重要特征,即“為當世而發”。類傳的設置多反映一個時代特有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風貌,因此,從諸史類傳的廢設分合,可以看到時代變遷的軌跡,也可以看到史家史學思想的變化。清代惲敬認為:“《史記》七十列傳,各發一義,皆有明於天人古今之數,而十類傳為最著。蓋三代之後,仕者惟循吏、酷吏、佞幸三途,其餘心力異於人者,不歸儒林,則歸遊俠,歸貨殖,天下盡於此矣。其旁出者為刺客、為滑稽、為日者、為龜策,皆畸零之人。是故貨殖者,亦天人古今之大會也。”【4】他認為《史記》十類傳集中體現了司馬遷會通天人古今的史學思想,這個看法是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