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大概馮大海自己也心中有數。當我們的這個定案結論拿給他本人看的時候,他卻喜出望外,不但沒有異議,反而欣然簽字表示同意。聽說後來他的愛人抱著孩子來接他回家的時候,一家三口都高興得跳起來,好像是得到“特赦”。一年以後在反右派鬥爭中,對第六類右派分子的處分也往往比對他要重得多,雖說是敵我矛盾當作人民內部矛盾處理。
不過,馮大海的最後命運是十分悲慘的。他調離中國作協以後,在張家口地區的河北梆子劇團擔任文化教員,有時候也讓他編導一些小戲。他出差到北京,還常常來我家裏聊天、吃飯,和探望老同事、老上級一樣,好像在我們之間,從來沒有存在過“法官”和“犯人”的關係,對1956年的往事半句也不提起。但到了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又受到猛烈的衝擊,說他本來是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骨幹分子,隻不過由於我這個“漏網右派”的包庇和開脫,才得以逍遙法外,沒有受到應得的懲罰。他在飽經折磨以後,終於用上吊來結束自己的生命。那時他的妻子早已跟他離婚了。
50年代以後,凡是在某一次政治運動中出過問題的人,在下一次政治運動中很難幸免,而且第二次打擊往往比第一次打擊還要猛烈得多、厲害得多。馮大海在第一次打擊時隻受了一點輕傷(這本來也是無辜的),他死在第二次。孟超的《李慧娘》、吳晗的《海瑞罷官》、田投的《謝瑤環》、陳翔鶴的《陶淵明寫<;挽歌>;》、《廣陵散》、邵荃麟的“中間人物論…現實主義深化論”……所受到的第一次打擊,也不可謂不重了,但,他們全都死在第二次。作為政治風暴的規律,總是一次比一次更厲害些的。而且越往下刮,風力就越猛。上邊刮起七八級的風,到省裏就達到十級以上,到了地、縣,就變成十二級的強台風了,卷進去的人也越來越多;人物的身分越小,受害的程度就越大。所以胡風雖然挨了整,判處了10年有期徒刑,坐牢的時間遠超過10年,但畢竟還沒有死去,一直活到今天,當上了全國文聯委員,而馮大海最後卻非送命不可。
與鬥爭“胡風反革命集團”同時進行的是在中國作家協會內部進行的批判“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的政治運動,當時這一運動並沒有公開報道過,知道的人也不多。批判會的方式很特別,範圍不大,參加的人隻限於作協以內行政十三級以上的中、高級黨員幹部,有時也吸收一些作協以外的文藝界黨員領導幹部參加,一般隻有二三十人,最高潮的時候也不過50人左右,因此幾乎每個人都得挨個發言,進行揭發批判,至少也得表個態。一言不發的人也是有的,一個是陳翔鶴同誌,還有一個就是我。當時我剛進文藝界工作不久.對丁、陳和主持運動的人之間的爭執,實在鬧不清誰是誰非,對那些沒完沒了的“檢舉”和“揭發”材料,也判斷不出是真是假。我一邊開會,一邊卻神遊物外,隻有一個說不出來的強烈的願望:讓這一切都趕快結束了吧,我打從心底厭倦極了。煩死了。這樣的批判會在寶珠子胡同全國婦聯禮堂一共開了十三次之多,每周開一兩次,會議的時間又拖得特別長,一般從下午三時開始,一直開到晚上八時才結束。那時候,機關的食堂早巳休息了,飯店也已經打烊了,幸虧在南小街一帶,還有些賣夜宵的小食攤,隻供應餛飩和燒餅兩種食品,勉強可以塞飽肚子。參加會議的那些人,少數還是積極的,例如有一位同誌,他事先準備好發言稿,激昂慷慨,一口氣講了一個多鍾頭,像煞有介事。當然,他所揭發出來的大都是雞毛蒜皮的事情。所謂丁玲的“一本書主義”,我始終都弄不清楚這究竟是什麼性質的錯誤,提倡每一個作家都寫出一本有影響的好書,這不是一件大好事嗎?另外大多數人看來都是敷衍塞責的,例如另一位同誌,開會時總是在筆記本上畫小人,給在場的每個人都畫上一張素描速寫,他畫畫的技法本來就不大高明,加以心不在焉,畫出來的素描總是“神似”而形不像,他自己也不滿意,一畫完就撕下來,揉作一團塞進煙灰缸裏燒掉了。
記得有一次會議休息時間,我在院子裏問陳翔鶴同誌:“你為什麼不發言呢?”他朝我苦笑了一下:“哦,我不了解情況嘛。那麼,你為什麼也不發言呢?”我學著他的腔調說:“我嘛,同樣是不了解情況。”我們心照不宣,但彼此都知道對方對這樣的政治運動、這樣的批判會有些什麼樣的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