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寧波原是臨時的逗留,想不到這一逗留竟然四十六個年頭。至今,我還不會講寧波話,甚至聽寧彼人講話,有時也搞不明白講些什麼。屈指算一下,我個人在寧波的四十六年之中,一半以上時間都是在牢獄和勞動改造中蹉跎過去的。
我1917年在上海出生,6歲開始在上海初級小學讀書,中學、大學都就讀於同一所學校——大同大學。1933年開始從事革命戲劇和文學活動。我發起組織“暴風雨劇團”,演出了《叛徒》、《南歸》等進步劇作。當時我們幾個文學青年還自籌資金,出版了文學刊物(天明)。1934年大學未畢業,受到國民黨追捕和迫害,遂流亡日本,進日本早稻田大學文學部讀書。“七七事變”發生後,我不可能在日本繼續讀書,於1937年7月20日回到上海,開始參加抗日救亡工作。同時也寫詩和散文給巴金主編的《烽火》和胡風主編的《七月》。後來我參加了新四軍。在大別山打仗、行軍的間隙,我仍堅持給《七月》和《新華日報》副刊寫稿。1938年3月至全國解放,我受黨組織的派遣,先後在香港、上海等地從事黨的地下工作,曾主編《東江》、《東惠》半月刊。1950年來寧波,留學德國的辛女老人張葆靈、文化進步人士翁心惠當時辦學缺少師資,挽留我暫時在寧技工作,後來組織上又將我調到寧波衛生學校任職。
1955年5月1日,我參加“五一”節觀摩團,赴上海歡慶國際勞動節。在這大喜的時刻,我的內心並不感到怎樣歡樂。因為那時《人民日報》、《文藝報》上“揭露胡風”、“批判胡風”的報導陸續刊出。胡風的“三十萬盲書”,由《文藝報》印成小冊子隨刊附送。一個不祥的預感在我心中湧起。因為解放前我在胡風主編的刊物《七月》、《希望》上發表過詩和散文。我同胡風在武漢、重慶、香港、上海多次晤聚,特別是在日寇攻打香港時,我和胡風、梅誌以及他們的孩子住在一起,在登陸日軍的槍炮轟擊中共生死一個月。(人民日報)刊出了一批又一批的書信,被定性為反革命材料,我過去同胡風當然也有不少書信往來,而這些往來,根本絲毫沒有反黨反革命行為。我在解放初,讀到胡風的長詩《時間開始了》,他以真誠的飽滿的熱情歌頌祖國、歌頌共產黨、歌頌領袖,難道這些都是反革命?胡風一片忠誠之心向黨提出了有關文藝問題的意見,這些意見,如果是對的,則采納之;如果是錯的,不妨戒之或批評之,何罪之有?何必搞得血淋淋呢?但是,我終於受到胡風冤案的株連,在杭州烏龍巷蹲了一年牢獄。釋放時,由省農工部負責人對我下了結論:“經過一年來的審查:一、你不是胡風分子;二、你在黨內沒有叛黨行為;三、你從日本回來時,正處抗戰時期,沒有投敵當漢奸。現在向你本人道歉,向你家屬道歉,你們都受苦了。……”
我在釋放證上簽了字,我意識到我總算自由了。
我拿了一張回寧波到公安局肅反三人小組報到恢複工作的證明條,急急忙忙地買了火車票趕回寧波。時已深夜,白晝暑熱剛剛退去,街邊豆漿店正在生爐子。我興衝衝敲開了家中的破門,簡直是豬棚一般的小屋子住著7口人,煤爐就在床邊,蚊帳已給煤煙熏得發黑,家人見到我回家,都驚駭地瞪著眼呆呆地瞧著我。我說;“我自由了!回來工作了!”此時,隻有我獨自在慶幸自己的囹圄生活的結束,家人的反應非常遲鈍,他們給生活折磨得已經沒有笑沒有樂了。但是不管怎樣,我是回家了,我跟家人在苦難之中團聚了。我到公安局肅反三人小組報到之後,以為立即可以恢複原職。
我想得太單純了,去了一次又一次,總是推說“且待研究決定”。我在杭州釋放證上簽字以後聽到對我的處理結論,以及寫給肅反三人小組的紙條上,明明是恢複原職。何必拖延?事隔25年之後,在被平反時才知道還有一頂“胡風思想影響分子”的帽子暗中緊扣在我的腦袋之上。
我於1956年6月底釋放回家,足足在家裏呆了兩個月,到了9月初,才安排工作。那時候,我所屬的街道辦事處借給我所需的生活費,一家大小得以苦苦維持兩個多月生計。
似乎厄運從此結束,我並沒有回原校而是分配到機關幹部學校工作,又是一個新的起點,我能夠走上工作崗位為革命出力,又能夠同家人生活在一起,我非常心滿意足,別無他求。我每天從湖西走到解放北路上班,學校的學生都是機關幹部。在晚上進行授課,我每天一直忙到晚上11時以後才拖著勞累的身體緩步回家。